另外, 刚才又收到保险公司的邮件,出了个主意,说被撞车的车主所在的保险公司寄来账单后,让我把美国人给我的300刀付给他们,然后他们会建议那个保险公司去跟美国人索要余下的款项。他们的原话说交完那300刀之后“ there will be no direct claim against you”。但是那个美国人现在失联了,任何人都无法联系上他,我担心如果他跑回美国,这笔钱最后会不会又还是要算在我头上,所以暂时没有回复他们。请教大律师,我该不该听他们的这个建议。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4-10-7 19:3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