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上周一,在北岸的某shopping mal 地下停车场,老婆开我名下的车在正常行驶giveway,对方倒车稍微碰上车头,本以为问题不大,但看到前面的引擎盖有些鼓起,老婆问对方仅要了驾驶执照号,并记下了车牌,对方也是中国人,说不记得保险公司名字,看他们开着volvo的SUV车牌是Gxxxxx ,一家三口,人畜无害的样子,当时并没有上心,回家等待对方保险公司联系,我们自己的车是third party.对方的车无任何损害,我们的车暂时没有问题,但难免哪天引擎盖会起来。
一直拖着直到11月才着手,中间想过算了,但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就从nzta找到了owner的信息,没错是RC,校区新房,在网上file了application,找洋人车行quote 1500-2000,俺要求赔1500,1月开庭,今天上门去给她证据,对方挺这大肚子,指责我态度不好,因为区区个小事,而且都是chinese(RC and PC)居然闹到这个地步,俺自问到她家,只问了对方姓名,外加告诉她这是给你的证据,没有任何过头的行为,也许语气不好。对方说,老公回国,回头让保险公司联系,俺心想这都快三个月了,还没找到保险公司吗?废话不说,留下证据,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