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前辈有人用试用期三个月的合同申请Pr吗?因为三月份换了新工作,然后试用期到六月二十四号结束。合同上写着的是开始日期三月二十四,and continues in force until terminated by either party. 然后今天Co写信说合同的结束日期是24 June,叫我提供新的合同,可是我老板说这个合同是on going 的,no expiry date,三个月适用期过后不需要重新签合同的。不知道有没有人懂的,求救。。作者: jacob1 时间: 2014-5-26 19: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