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月嫂这样的工作本身就不是一个长期工,双方也没有议定用工合同。减掉她的小时,她肯定不高兴。如果当时你只是按天算,比如一天$80-$100,时间根据需要而定。如果现在需要的小时少了,对方反而会感到高兴。用工双方都应该高兴,如果不高兴,你也可以换人,没有必要付了钱买个不愉快的心情。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4-3-21 08:13:21
LZ所言,經鑒定,此月嫂不敬業。作者: Olga 时间: 2014-3-21 08:13:42
你老公很厚道.作者: Myminimuffin 时间: 2014-3-21 08:14:50
个人觉得吧,如果你之前就和人家说好了,一开始是7小时,但是以后要看情况,有可能改时间,那会比较好。不然的话人家有点不开心也是有道理的。就好像本来是去应聘了一份FULL TIME JOB,但是一个月后你老板说对不起我们要改成PART TIME的,你会不会不舒服呢?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还是和月嫂好好谈谈,或者每小时适当加点钱?最后自己还是要放宽心,坐月子还要烦心这么些事不好。作者: 羊阳杨 时间: 2014-3-21 08:14:58
进取心和责任感是员工该有的素质 但是同时有句话也叫一分钱一分货 If you pay peanuts, you get monkeys
月嫂这种活 有人觉得一小时15是天价了 有的人觉得根本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 —— 我是月嫂不是家政保姆 这俩不是一个价。所以还是那句话,要谈,要把双发的期待拉到同一个平台然后才有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