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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NM,”9L事件“那人,什么玩意!你这畜生算是活够了吧。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09:18:03     标题: CNM,”9L事件“那人,什么玩意!你这畜生算是活够了吧。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4 11:44 编辑

一大早就看见大家沸沸扬扬分讨论“9L 事件“。
我操尼玛的, 这B的言语行为简直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满脑子都是大便,这已经不仅仅是有辱斯文亵渎神圣的事了,这他妈简直犹如人文伦理,亵渎人间正道。

有人说我侵犯隐私。。。。图片我就取下了。。。

看你他妈长这样子:大饼脸,驴蛋眼,一撮吊毛挂额前。一张磕碜脸,彰显了你无尽的傻逼二逼加晕逼的独特气质。一坨30多岁的大便,整天不好好搬砖,造福社会,竟他妈天天运用尼玛负到无穷的智商,加-250的情商,通过融合你满脑子的大便思想,生产出独一无二的傻逼至极的脑残语录。我看他妈是真的活够了。瞅瞅你这B样,忧郁深邃的双眸流露着你恶心的思想。呵, 撅个臭嘴,你TM是在卖萌吗? 就这吊样出去卖脸拍AV 都没人要。长成这副衰样还好意思天天拿相机自拍,别说五百万像素,就是五千万像素也不能完美呈现出你那精致的傻逼模样。磕碜到这种程度居然也不怕吓着相机。

昆明发生了恐怖主义事件,已造成多名同胞遇难,我们举国悲痛,全体默哀,全世界都在声讨痛恨恐怖主义,你这B到好,菊花嘴蹦出脑残至极的语录,你TM还不如蹦出一坨大便好呢,起码大便还能当做肥料造福人类。而你呢? 放出那些脑残语录只能证明你是一个满脑子充满大便的臭傻逼。。。。。。。对于你这种畜生,千刀万剐都死不足惜,都无法弥补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仇恨。。。


真是气死我!!一大早打开论坛就看到你这傻逼。。。。哎呀 不说了,,我出去洗洗眼睛。。看见你一次恶心我一生!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22:30

大帝你太仁慈了。。。

你咋挑了在那些所有照片中算能入眼的的一张呢???

你应该挑能显示他那165cm让人亮瞎眼身高的大”长“腿 照片 还有能够足够显示其脑残本质的正面眼睛照啊。。。


作者: 失落的流星    时间: 2014-3-3 09:24:56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22
大帝你太仁慈了。。。

你咋挑了在那些所有照片中算能入眼的的一张呢???

哈, 你真系好毒呀你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09:25:38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22
大帝你太仁慈了。。。

你咋挑了在那些所有照片中算能入眼的的一张呢???

哎哟。。。。。哈哈哈哈哈
作者: 吃草的狮子    时间: 2014-3-3 09:30:03

我也看了,这狗娘养的还真以为匿名放个留言谁都找不到他?

我就操他妈的全家,这照片我存下来,老子给他转到国内的各大知名论坛,要他以后日子没发过!!!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4-3-3 09:30:20

这是什么一会事?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31:19

失落的流星 发表于 2014-3-3 08:24
哈, 你真系好毒呀你

相比距噶言论。。。

我觉得系小毛见大毛啊。。。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32:34

oplwy 发表于 2014-3-3 08:25
哎哟。。。。。哈哈哈哈哈



燃烧吧 小小猫。。。

你要和小小小猫好好养身体 吃多多 每天开心过。。。

噢耶。。。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34:51

bintoo 发表于 2014-3-3 08:30
这是什么一会事?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72212

详情系上面拉。。。

我第一次咁讨厌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距噶言论太冷人发指了。。。
作者: 包不同    时间: 2014-3-3 09:34:55

看你他妈长这样子:大饼脸,驴蛋眼,一撮吊毛挂额前。一张磕碜脸,彰显了你无尽的傻逼二逼加晕逼的独特气质

这不是有贼心没贼胆的类恐怖粪子的外貌特写嘛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09:35:04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32
燃烧吧 小小猫。。。

你要和小小小猫好好养身体 吃多多 每天开心过。。。

看你回这贴  太欢乐了
作者: meihaili    时间: 2014-3-3 09:35:43

这货就是坨屎,连苍蝇都懒得闻的那种,
我觉得他就拉出去拿枪突突5分钟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36:59

oplwy 发表于 2014-3-3 08:35
看你回这贴  太欢乐了



在沉重的时刻 能给与你片刻的欢乐 我足矣了。。。
作者: bintoo    时间: 2014-3-3 09:39:19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34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72212

详情系上面拉。。。

呢条粉肠o甘poor guy既? 智力同人品成正比, 人肉得好!!!
作者: hd940925    时间: 2014-3-3 09:39:54

求护照照片!!!!!!
大家一起来给他灭了
以后估计nz中国都混不了
你TM去跟那些东突一起住吧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42:44

bintoo 发表于 2014-3-3 08:39
呢条粉肠o甘poor guy既? 智力同人品成正比, 人肉得好!!!

所以我今次企硬支持人肉啊。。。

距有任何下场我都觉得理所应当。。。

当面对一条条手无寸铁 无辜生命噶流逝 竟然可以冷血到咁 讲依D野。。。

简直天理不容啊。。。
作者: derekgd    时间: 2014-3-3 09:45:48

这hi佬居然让我产生了比讨厌Jsmith2还讨厌的冲动,事实证明了一贱还有更一贱。 如果他们两个是同一个人就好了。 那我见一次打7他一次。
作者: 失落的流星    时间: 2014-3-3 09:46:49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31
相比距噶言论。。。

我觉得系小毛见大毛啊。。。

所以抵死比人爆资料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09:47:47

失落的流星 发表于 2014-3-3 08:46
所以抵死比人爆资料

无爆距肛已经算距好彩了。。。

所以爆距咩 距都绝对受得起有余啊。。。
作者: rouben618    时间: 2014-3-3 09:5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franksu88    时间: 2014-3-3 09:57:44

"第9楼 本站网友 tuying701 ip:.210.246.8.*"


Contact Information
Mobile Phones            021 134 516*      
Facebook        http://facebook.com/bosco.y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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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tuying70*@hotmail.com
希望 这位网友 在报纸上 刊登 道歉 声明!  我们还有你的资料, 不排除 向 新西兰警方 通报 你的情况!
作者: 20030819    时间: 2014-3-3 09:58:47

这人我认识,以前当过我家房客,在mt Albert住过,穷b一个,租的最便宜的小房。特别喜欢吹牛b,说他爸多有钱,怎么有势力。有钱出来当房客。真的非常的矮,自恋的要命,和我说一定要找个一米7以上的,说是为了下一代 。说他神经不正常绝对不可能,这人就是故意煽动事非,认识他真觉得耻辱,我有他住的时候登记护照号码,如果哪天警察需要调查我会公布的
作者: d17    时间: 2014-3-3 10:02:34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永和1999    时间: 2014-3-3 10:09:53

他是中国人吗,网络真强大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10:14:22

d17 发表于 2014-3-3 09:02

这腿的长度实在是太亮瞎眼了。。。

那白花花的鞋该不是是内增高的吧。。。


作者: onetreehill1    时间: 2014-3-3 10:14:25

20030819 发表于 2014-3-3 09:58
这人我认识,以前当过我家房客,在mt Albert住过,穷b一个,租的最便宜的小房。特别喜欢吹牛b,说他爸多有钱,怎么 ...

麻烦把他的护照资料交到中国驻奥克兰领事馆,让他回国时在机场马上抓起来!
作者: astra    时间: 2014-3-3 10:16:39

Son of a bxxxx!
作者: ctis    时间: 2014-3-3 10:19:51

哈哈要不把他发到天涯吧。
作者: 飘飘摇摇    时间: 2014-3-3 10:20:06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derekgd    时间: 2014-3-3 10:21:10

丢拿星, 丑到一只hi甘,唔怪得个脑系装屎既。
作者: 我是元芳    时间: 2014-3-3 10:25:34

這麼帥氣的.........張郎
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4-3-3 10:26:15

d17 发表于 2014-3-3 09:02

他身后那位大姐躺枪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0:27:32

缺德的人肉, 屎盖不怕被告触犯新西兰隐私法?
作者: L-360    时间: 2014-3-3 10:29:02

大使馆电话多少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0:30:40

LZ的行为很恶劣低下,个人认为你这种网络暴力手法不比恐怖分子好到哪里去。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0:32:5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09:30
LZ的行为很恶劣低下,个人认为你这种网络暴力手法不比恐怖分子好到哪里去。

我没有人肉啊 我只是在声讨骂人。。。。我连骂人的权利都没有?
作者: 网络毛毛虫    时间: 2014-3-3 10:33:28

bintoo 发表于 2014-3-3 08:39
呢条粉肠o甘poor guy既? 智力同人品成正比, 人肉得好!!!

poor guy  =  扑街?

这么来的?  哈哈。。。。挺像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0:38:05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0:32
我没有人肉啊 我只是在声讨骂人。。。。我连骂人的权利都没有?

你不怕被人告? 你已触犯版规和新西兰隐私法.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0:39:0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0:30
LZ的行为很恶劣低下,个人认为你这种网络暴力手法不比恐怖分子好到哪里去。

同意, 一起抵制网络暴力.
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3-3 10:41:42

onetreehill1 发表于 2014-3-3 10:14
麻烦把他的护照资料交到中国驻奥克兰领事馆,让他回国时在机场马上抓起来!

上当了吧,估计这人想做个难民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0:42:4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09:38
你不怕被人告? 你已触犯版规和新西兰隐私法.

版规我没仔细看。如有违反版主可以删帖子。。。至于新西兰的隐私法我真的没读过。我没有公布主人公的照片地址详情信息。我只是针对这一事件发表个人看法。至于照片。。那是他自己贴在微博的,每个人都可以看到。您能跟我详细谈下新西兰的隐私法吗
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3-3 10:49:03

这厨子在哪里上班啊?我以后不去那家店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0:51:31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4-3-3 10:58 编辑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0:42
版规我没仔细看。如有违反版主可以删帖子。。。至于新西兰的隐私法我真的没读过。我没有公布主人公的照片 ...

任何人没有当事人同意之下恶意转载公布了他人的照片电话工作...都早已触犯隐私法了.
作者: maomao968    时间: 2014-3-3 10:52:15

看来昨天没上skykiwi真是错过了好多内幕啊。。。。。。
作者: leonfish    时间: 2014-3-3 11:07:47

发现这个帖子里唱反调的都是匿名的, 不会是9L本人吧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1:11:2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09:51
任何人没有当事人同意之下恶意转载公布了他人的照片电话工作...都早已触犯隐私法了.

这是你自己认为的隐私法吧 你能引用下相关法律原文条例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1:11:56

leonfish 发表于 2014-3-3 11:07
发现这个帖子里唱反调的都是匿名的, 不会是9L本人吧

你觉得sky是一言堂? 不会吧.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11:14:01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1:11
这是你自己认为的隐私法吧 你能引用下相关法律原文条例吗?

只有当 那位9L的人说你侵犯他玉照了 那你就是侵犯他玉照了

其他人说都不算

你明白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1:14:25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1:11
这是你自己认为的隐私法吧 你能引用下相关法律原文条例吗?

你去律师版问他们, 这样对你比较有说服力.
作者: leonfish    时间: 2014-3-3 11:16:2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11
你觉得sky是一言堂? 不会吧.

你匿名很难不让人这么想撒, 别匿了呗。
LZ 和一匿名的辩 没意义,随他说呗。
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3-3 11:17:37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0:42
版规我没仔细看。如有违反版主可以删帖子。。。至于新西兰的隐私法我真的没读过。我没有公布主人公的照片 ...

不要理这些SB,你越策,狗日的越来劲。狗日的,禽兽不如的!
作者: aileo    时间: 2014-3-3 11:21:03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0:42
版规我没仔细看。如有违反版主可以删帖子。。。至于新西兰的隐私法我真的没读过。我没有公布主人公的照片 ...

隐私法就是,他如果把照片贴在微博上的话,或者他走在大街,你拍他的照片,可以发布,但是不能作为商业用途。 支持LZ,这两个匿名骂你SB的人,也许就是那个“9L”的SB吧,人死了,嘴还那么臭,不怕他妈把他带走。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1:27:39

aileo 发表于 2014-3-3 11:21
隐私法就是,他如果把照片贴在微博上的话,或者他走在大街,你拍他的照片,可以发布,但是不能作为商业用 ...

你能不能让自己的嘴巴不那么臭? 没有ip证据少YY吧.
作者: pwu024    时间: 2014-3-3 11:39:27

d17 发表于 2014-3-3 10:02

他就是傳説中的矮窮醜!!
作者: newzealandpost    时间: 2014-3-3 11:41:2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27
你能不能让自己的嘴巴不那么臭? 没有ip证据少YY吧.

你这个傻逼就是9L,  匿名就以为大家不认识你了啊, ip 地址照样人肉到你,  识相的发个帖子道歉,别在这现眼了
作者: newzealandpost    时间: 2014-3-3 11:42:54

建议把他的所有details和照片都发到国内最火的网站 另外还有公安, 新西兰这么小, 让他在国内火一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1:47:09

newzealandpost 发表于 2014-3-3 11:41
你这个傻逼就是9L,  匿名就以为大家不认识你了啊, ip 地址照样人肉到你,  识相的发个帖子道歉,别在这现 ...

你若不能证明我和9L是同一个人你就是个犯嘴贱的货.
作者: weihaowu    时间: 2014-3-3 12:11:02

速度带上各种截图发猫扑去囖!
作者: 银桦    时间: 2014-3-3 12:18:23

有人去他打工的饭店“问候”一下这个2货吗?
作者: 大灰狼罗克    时间: 2014-3-3 12:19:4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47
你若不能证明我和9L是同一个人你就是个犯嘴贱的货.

不一定是同一个人,但是同一类人。 9L是傻逼,你还帮他说话,还用隐私做幌子。

这点9L比你强,人家是SB,但是至少还留名。
作者: minxi    时间: 2014-3-3 12:21:47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3-3 09:47
无爆距肛已经算距好彩了。。。

所以爆距咩 距都绝对受得起有余啊。。。

好彩唔系广东人,虽然条7头识讲粤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2:23:29

大灰狼罗克 发表于 2014-3-3 12:19
不一定是同一个人,但是同一类人。 9L是傻逼,你还帮他说话,还用隐私做幌子。

这点9L比你强,人家是S ...

你们继续恶毒下去呗. 至少我不会和你们一样恶毒的对待同胞.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3-3 12:27:12

minxi 发表于 2014-3-3 11:21
好彩唔系广东人,虽然条7头识讲粤语


作者: 大灰狼罗克    时间: 2014-3-3 12:32:0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23
你们继续恶毒下去呗. 至少我不会和你们一样恶毒的对待同胞.

你吃大便长大的,我们这么气愤就是因为他的言论,没有把我们,把在袭击中死去的无辜的人当同胞。

他既然这样了还要我们把他当同胞看,你是2B王子吗,啥逻辑思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2:35:31

大灰狼罗克 发表于 2014-3-3 12:32
你吃大便长大的,我们这么气愤就是因为他的言论,没有把我们,把在袭击中死去的无辜的人当同胞。

他既 ...

你说著说着不小心大便就入你口了, 不只恶毒还犯口贱了?
作者: 大灰狼罗克    时间: 2014-3-3 12:38:4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35
你说著说着不小心大便就入你口了, 不只恶毒还犯口贱了?

对我就是犯,你拿我怎么样。

你吹的我涨咩, 你吹我吾涨,大笨象,揸支枪。。。。。。
作者: bobbyzhong32    时间: 2014-3-3 12:39:3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23
你们继续恶毒下去呗. 至少我不会和你们一样恶毒的对待同胞.

你说的这个同胞说要杀光中国人,你确定他是你同胞?是你同胞的话你就不是中国人!!!!!
作者: Isabelmoyo    时间: 2014-3-3 12:40:2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11
你觉得sky是一言堂? 不会吧.

噢,这么说你觉得9L说的话是对的啦?那你还不快捅自己几刀,免得还要花9L的钱。啧啧。
作者: bobbyzhong32    时间: 2014-3-3 12:41:0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1:35
你说著说着不小心大便就入你口了, 不只恶毒还犯口贱了?

有本事就不要匿名!你去昆明看看现场或者youtube一下看看啊!太残酷了。9L这种人还维护?真是脑子进水了!
作者: 肉肉妈    时间: 2014-3-3 12:45:28

见识了见识了。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3-3 12:48:42

网络暴力,可能也是新世纪的新问题。
在某些人无知的在网络上宣泄自己负情绪的同时,
为这些负面言论进行的人肉和围剿,也在进行着,

网络,不是虚拟的,因为我们生活在真实的世界中。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4-3-3 12:49:44

失控了,管不了了,举报的人如果你认识那位被人肉的,你劝他危机处理,好自为之吧。

另外,新西兰的隐私保护条例我不是太清楚,但是国际反恐怖主义我就知道一点,无论是中国还是新西兰,对于恐怖主义都是严厉打击的,哪怕是信口开河,不信的话,你尽可以试试在机场登机前说你有带炸药上飞机,看看有什么后果。

还有,我只知道昆明死伤的是我的同胞,那个9L的人我不认识。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4-3-3 12:51:38

susie77 发表于 2014-3-3 12:49
失控了,管不了了,举报的人如果你认识那位被人肉的,你劝他危机处理,好自为之吧。

另外,新西兰的隐私 ...

我表个态,这个事情版主不需要介入
作者: 蓝色绝恋    时间: 2014-3-3 12:55:11

支持Clark的决定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09:08

bobbyzhong32 发表于 2014-3-3 12:41
有本事就不要匿名!你去昆明看看现场或者youtube一下看看啊!太残酷了。9L这种人还维护?真是脑子进水了!

我没维护9L, 我只杜绝网络暴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12:23

Isabelmoyo 发表于 2014-3-3 12:40
噢,这么说你觉得9L说的话是对的啦?那你还不快捅自己几刀,免得还要花9L的钱。啧啧。

逻辑零分,不如你自己先捅自己, 9L说错了也不该如此恶毒人肉他.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3-3 13:15:44

Clark1129 发表于 2014-3-3 12:51
我表个态,这个事情版主不需要介入

我到觉得,还是应该干涉下吧,
他不对,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其他规则上破例,
既然不公开隐私是板块的原则,那么你们是否还是应该坚守呢?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3:18:26

bobbyzhong32 发表于 2014-3-3 11:39
你说的这个同胞说要杀光中国人,你确定他是你同胞?是你同胞的话你就不是中国人!!!!!

对 那种人根本不配做我们的同胞。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3:19:3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09
我没维护9L, 我只杜绝网络暴力.

你觉得很暴力吗?  估计你是没见过真正的暴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19:40

Bowang 发表于 2014-3-3 13:15
我到觉得,还是应该干涉下吧,
他不对,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其他规则上破例,
既然不公开隐私是板块的原则 ...

赞同网络正义建立在对网友们一视同仁的公平基础之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21:00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3:19
你觉得很暴力吗?  估计你是没见过真正的暴力。

你们这就是网络暴力的极致.
作者: Isabelmoyo    时间: 2014-3-3 13:23: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3:12
逻辑零分,不如你自己先捅自己, 9L说错了也不该如此恶毒人肉他.

9L说要捅你的,9L还要炸你的亲人朋友哟,你对我这么激动干嘛,我只说你要是支持他,你就自己照做呗。

等你照做了你才有权利为他说话。

反对网络暴力?33岁的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欸,话说你这么圣母白莲花,我说你骂你你应该很开心才对,恼羞成怒不符合你一副站在道德制高点普渡众生的气质啊NC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3:24:4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21
你们这就是网络暴力的极致.

我不明白什么是侵犯隐私。。大家人肉的信息都是他在一些社交网站上公布的。 首先这并不是非法途径获得的。  其次 这些信息并没有用于商业用途,大家只是告诉大家是谁在这么残忍狠心脑残的亵渎着人文伦理。。。。。。这事他都做的出来他还怕人肉吗?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13:25:46

Bowang 发表于 2014-3-3 13:15
我到觉得,还是应该干涉下吧,
他不对,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其他规则上破例,
既然不公开隐私是板块的原则 ...

听说扬言资助恐怖主义袭击的人 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举报这样的人 应该是公民义务和责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27:35

Isabelmoyo 发表于 2014-3-3 13:23
9L说要捅你的,9L还要炸你的亲人朋友哟,你对我这么激动干嘛,我只说你要是支持他,你就自己照做呗。

...

我不为9L说话, 我只鄙视你们集体公然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30:37

oplwy 发表于 2014-3-3 13:25
听说扬言资助恐怖主义袭击的人 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举报这样的人 应该是公民义务和责任?

你可以举报他, 即使他是犯人也有受到新西兰隐私法保护的.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4-3-3 13:31:55

Bowang 发表于 2014-3-3 13:15
我到觉得,还是应该干涉下吧,
他不对,不意味着就可以在其他规则上破例,
既然不公开隐私是板块的原则 ...

不干涉,而且想干涉也晚了,这哥们的第一手资料在昨天晚上第一时间已经被公布到了百度贴吧,现在已经回天乏术,网管这么万能那还要警察干嘛,现在版主插手管理的唯一结果就是陪他一起被喷,他现在可以在网上玩消失,版主就得天天面对愤怒的网民,版主给他擦屁股谁给版主擦屁股?况且本身交是咎由自取,fml天天打嘴仗也没见过谁被人肉的,所以我说寻求保护找警察,版主无能为力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3:33:1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27
我不为9L说话, 我只鄙视你们集体公然侵犯他人的隐私权.

你好  你可以引用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说明大家侵犯他的隐私好吗? 在你没有十足的证据以及充分的法律支持你的观点之前,你这是赤裸裸的诬告。  你并不可恶,也不可怕,可是你仅仅活在你的观点里面就很可恶并且可怕了。
作者: Clark1129    时间: 2014-3-3 13:34:4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3:30
你可以举报他, 即使他是犯人也有受到新西兰隐私法保护的.

网络暴力?喊杀光支那人算什么?我不鼓励暴力,支持法律,所以建议你联系当事人去警察局备案,而不是一再试图把版主推到风口浪尖趟这浑水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3-3 13:35:33

oplwy 发表于 2014-3-3 13:25
听说扬言资助恐怖主义袭击的人 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举报这样的人 应该是公民义务和责任?

当然,你可以去警察部门去举报,
这是你的权力可能也是义务吧,

问题不是您没有这样做吗?只是在网络上人肉并公开他的私人信息而已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35:51

彼得大帝 发表于 2014-3-3 13:33
你好  你可以引用出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说明大家侵犯他的隐私好吗? 在你没有十足的证据以及充分的法律支持你 ...

别人和你观点不同你就害怕了?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13:36:2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3:30
你可以举报他, 即使他是犯人也有受到新西兰隐私法保护的.

你操啥心  
你该操心的是  新西兰前几年出了留学垃圾这个歌
现在又出个 恐怖主义赞助商

哎哟 新西兰红的不只是奶粉啊~~
干脆你也出来红一把吧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3-3 13:37:23

Bowang 发表于 2014-3-3 13:35
当然,你可以去警察部门去举报,
这是你的权力可能也是义务吧,

我哪里有空去挖那白痴的东西
但是我支持哦~~

干的好~~漂亮~~~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3-3 13:38:26

Clark1129 发表于 2014-3-3 13:34
网络暴力?喊杀光支那人算什么?我不鼓励暴力,支持法律,所以建议你联系当事人去警察局备案,而不是一再 ...

你们版主都坐视不屏敝不关帖, 我就更没必要淌这浑水. 走人.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14-3-3 13:40: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2:35
别人和你观点不同你就害怕了?

我一点都不害怕我只是觉得你信口开河 说的都是没有根据没有凭证没有理由的废话! 你说大家侵犯隐私。。。你连隐私权都不知道是什么 和谈隐私?  呵呵就根没有驾照的人讨论各种名车的手感 没有性生活的人在谈论各种黑木耳 初中都没有毕业政治不及格的人在根你大肆讨论国际形式。。。。简直可笑至极/。
作者: Rubiebabie    时间: 2014-3-3 13:44:30

Bowang 发表于 2014-3-3 13:35
当然,你可以去警察部门去举报,
这是你的权力可能也是义务吧,

看了那麼久, 就說一下吧..
那些所謂的資料啊..照片啊都是那哥們兒自己放在網上的
並且自己設置的權限是對Public開放...

如果說他設置的訪問權限是只限與一小部分人, 被其他人看到了并在網絡上傳播...那才算侵犯隱私吧
(我是這麼理解的...不對不要噴我啊)

既然是他自己設置的對全人類開放...那應該沒有什麽問題吧!~~至少對Public開放的信息不算是"私人信息"
對不對???
作者: HobbyWorld    时间: 2014-3-3 13:46: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sabelmoyo    时间: 2014-3-3 13:49:2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4-3-3 13:38
你们版主都坐视不屏敝不关帖, 我就更没必要淌这浑水. 走人.

噢,他可以在网上喊那么恶毒的话,我们骂他两句还不行了?那有本事我问候你全家你快乐的接受啊。一边为他打抱不平一边又说哎呀我不是为他说话。你说你是不是当了那啥还要牌坊?

那我说你不忠不孝!他的行为同卖国贼没有区别你还为他说话是不忠,他要杀你父母,全家,你还为他说话这是不孝。

你这种不忠不孝的人赶快回家洗洗睡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3-3 13:50:00

oplwy 发表于 2014-3-3 13:37
我哪里有空去挖那白痴的东西
但是我支持哦~~

的确是挺厉害的!!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4-3-3 13:50:37

Rubiebabie 发表于 2014-3-3 13:44
看了那麼久, 就說一下吧..
那些所謂的資料啊..照片啊都是那哥們兒自己放在網上的
並且自己設置的權限是 ...

说的很有道理!!!

辛苦梳理这些线索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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