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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之前那个垃圾爱xxx律师的帖子 [打印本页]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21:53     标题: 之前那个垃圾爱xxx律师的帖子

本帖最后由 雨夜不带了刀 于 2014-2-12 10:47 编辑

之前那个垃圾爱xxx律师的帖子呢?好奇一下。

爱xxxxx律师做贼心虚?呵呵

为了符合下版规,这个是抱怨某个帖子被删了,

是一个姓 “爱" 的律师。注意是姓哦,不是公司名字哦。大家懂得。

好了,我要大声喊,爱xx你真垃圾。别人信不信我不懂,反正我信了你理亏。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2-12 10:22:34

封贴前。我应该留下了脚印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27:43

oplwy 发表于 2014-2-12 10:22
封贴前。我应该留下了脚印

最好打抱不平了。求昨天发法庭链接的冒泡。再发次链接。发法院链接肯定不违法
作者: Jay00    时间: 2014-2-12 10:29:17

还想看更新那,结果帖子又太监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29:58

Jay00 发表于 2014-2-12 10:29
还想看更新那,结果帖子又太监了

呵呵,背后势力强大,不过删了反倒证明是真的,反正我信了
作者: 飘飘摇摇    时间: 2014-2-12 10:30:16

oplwy 发表于 2014-2-12 10:22
封贴前。我应该留下了脚印

小猫爪
作者: jerry7670    时间: 2014-2-12 10:31:11

恩,也希望有个公开的解释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32:28

飘飘摇摇 发表于 2014-2-12 10:30
小猫爪

小狗爪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33:38

jerry7670 发表于 2014-2-12 10:31
恩,也希望有个公开的解释

呵呵,我觉得,他们已经不敢解释了,呵呵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34:10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27
最好打抱不平了。求昨天发法庭链接的冒泡。再发次链接。发法院链接肯定不违法

事件概述
http://www.justice.govt.nz/court ... -cafe-v-dsouza/view

上诉结果
http://www.justice.govt.nz/court ... -cafe-v-dsouza/view
作者: 飘飘摇摇    时间: 2014-2-12 10:35:25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0:32
小狗爪

还有兔爪,,哈哈。。都是宠物爪。。。。。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35:35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34
事件概述
http://www.justice.govt.nz/courts/employment-court/documents/2013-judgments/2013-nzempc- ...

谢谢。
我们来讨论讨论吧,哈哈。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36:02

飘飘摇摇 发表于 2014-2-12 10:35
还有兔爪,,哈哈。。都是宠物爪。。。。。

对的,哈哈,都是宠物爪。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37:31

本帖最后由 灰色夜宵 于 2014-2-12 11:40 编辑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35
谢谢。
我们来讨论讨论吧,哈哈。

这个 我觉得主贴可能得先改温和些 不然可能又要被和谐的  这里老关贴 真郁闷。。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0:42:11

肯定要留个爪。。。

火贴留名啊。。。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42:17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37
这个 我觉得主贴可能得先改温和些 不然可能又要被和谐的  这里老关贴 真郁闷。。

.....发泄下还好吧。都没指名道姓。我去看看版规。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42:43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0:42
肯定要留个爪。。。

火贴留名啊。。。

又一只猫爪,嘿嘿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0:44:04

好多字呀

有簡短版嗎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44:06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37
这个 我觉得主贴可能得先改温和些 不然可能又要被和谐的  这里老关贴 真郁闷。。

我发现,按照版规来说。怎么改都难。。联想和猜测都算。。我去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0:44:17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35
谢谢。
我们来讨论讨论吧,哈哈。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45:03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0: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根据猜测,可能是。。。。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45:55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1: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我认为 律师费 加上罚金,赔偿,法院费用在一起 差不多是要10万 6位数就是这样来的
作者: kingscat    时间: 2014-2-12 10:46:08

对华人的商业道德的又一次自己的脸上 hi 5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46:23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1: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是的 这case对面的代表者是M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0:46:27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0: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所以就能理解为啥那个帖子会一直有名人的身影。。。

不惜和版主较真也一直盖楼了哇。。。

我是这么理解的。。。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0:46:32

直接看最後~就是 cafe 炒人, 被告, 之後判 交錢

這跟律師有啥關係????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0:46:34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1:45
我认为 律师费 加上罚金,赔偿,法院费用在一起 差不多是要10万 6位数就是这样来的

可是原帖里说的是判赔偿6位数哦
作者: Jay00    时间: 2014-2-12 10:47:55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1:34
事件概述
http://www.justice.govt.nz/courts/employment-court/documents/2013-judgments/2013-nzempc- ...

看了下内容太长了,谁能简短介绍下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48:10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1:46
可是原帖里说的是判赔偿6位数哦

那就不知道了 会不会说六位数的人民币 哈哈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48:43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48
那就不知道了 会不会说六位数的人民币 哈哈

有可能。。。。直接换算?
作者: 大师致富    时间: 2014-2-12 10:50:16

我只知道找他特费劲,打公司电话人不在,打手机不接,留言不回。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1:10

大师致富 发表于 2014-2-12 10:50
我只知道找他特费劲,打公司电话人不在,打手机不接,留言不回。

呵呵,果然这个姓“爱”的垃圾律师,不敬业。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51:42

本帖最后由 灰色夜宵 于 2014-2-12 11:54 编辑

这案件 就如同律师说的 店家确实存在严重过失 胜诉不可能, 所以主要论点我认为,看的还是 当时律师是否确实协助提出了有力的,可以减少赔偿金额的论点,是否发挥出了一定的作用
那么 以下的两段话 我认为是亮点
大家看呢

[30] In the determination the Authority Member concluded that because of the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allegations being made by the witnesses in support of the employer’s position, she was not prepared to accept that evidence



[36] In view of my findings the plaintiff is clearly unable to justify the termination of the employment of Ms D’Souza. Not only have the allegations against her not been established to the degree which would be required, the steps taken by the plaintiff to present the allegations to Ms D’Souza were totally inadequate.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0:52:12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0:46
直接看最後~就是 cafe 炒人, 被告, 之後判 交錢

這跟律師有啥關係????

据之前火贴当事人说。。。

他去咨询的时候 律师把对方说的一无是处 此处我理解为当事人当时受鼓动所以去打官司。。。

匿名疑似律师自己辩护说 这件案子本来就没有任何胜算 只是当事人来的时候 他个人觉得对方赔偿金额上面要求过高 他觉得可以尝试打一下官司。。。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3:09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51
这案件 就如同律师说的 店家确实存在严重过失 胜诉不可能, 所以主要论点我认为,看的还是 当时律师是否确实 ...

支持,我还没完全看完,继续找。我觉得totally inadequate,很刺眼,哈哈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2-12 10:53:30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1:48
那就不知道了 会不会说六位数的人民币 哈哈

之前的帖子讨论了那么多。我只看到第2页。本来是下班回来看的。结果都被删了。唉。错过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4:19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51
这案件 就如同律师说的 店家确实存在严重过失 胜诉不可能, 所以主要论点我认为,看的还是 当时律师是否确实 ...

灰色。。要是我的贴被封了。。你就起一个,更专业的贴吧。。

不想让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特别讨厌这种,仗势欺人的xx律师
作者: 稳稳    时间: 2014-2-12 10:55:01

刚刚简单看看两个文件你们就盖了这么多层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5:07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0:52
据之前火贴当事人说。。。

他去咨询的时候 律师把对方说的一无是处 此处我理解为当事人当时受鼓动所以 ...

我觉得是,事后辩解,就从他承认了,确实有女律师行为不当,我就已经觉得他们垃圾了。。就算100%输,你也不能离开啊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0:55:10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54
灰色。。要是我的贴被封了。。你就起一个,更专业的贴吧。。

不想让这个事情就这么算了,特别讨厌这种 ...

我不是律师啊。。 那可能专业 只是爱好者
作者: 大师致富    时间: 2014-2-12 10:55:37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51
呵呵,果然这个姓“爱”的垃圾律师,不敬业。

在这里找律师的华人,大多都是弱势团队,然后碰到个垃圾律师,这比黑中介都可恶,因为律师做事更严谨,骗钱更容易,不给都不行。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5:49

oplwy 发表于 2014-2-12 10:53
之前的帖子讨论了那么多。我只看到第2页。本来是下班回来看的。结果都被删了。唉。错过了

小猫。我貌似追到第3页。晚上就没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6:17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55
我不是律师啊。。 那可能专业 只是爱好者

哈哈,都行,我觉得你比很多人都专业些,嘿嘿。我把帖子稍微改了改,希望符合版规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6:53

大师致富 发表于 2014-2-12 10:55
在这里找律师的华人,大多都是弱势团队,然后碰到个垃圾律师,这比黑中介都可恶,因为律师做事更严谨,骗 ...

所以这种败类,必须揭发,要不害死人啊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0:57:14

稳稳 发表于 2014-2-12 10:55
刚刚简单看看两个文件你们就盖了这么多层了~~

稳稳姐也来捧场了啊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0:59:41

哇,移民版的大大们都来了
作者: 稳稳    时间: 2014-2-12 11:07:46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57
稳稳姐也来捧场了啊

我是路过打酱油的
作者: flykids    时间: 2014-2-12 11:09:16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1: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灰色一开始发了法院的连接,LZ就骂他是律师的托而暴跳如雷的关系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1:10:00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0:34
事件概述
http://www.justice.govt.nz/courts/employment-court/documents/2013-judgments/2013-nzempc- ...

感谢,所以最后只赔了1万多,比起那楼主说的第一次6位数算不错了啊。。。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1:10:38

flykids 发表于 2014-2-12 12:09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灰色一开始发了法院的连接,LZ就骂他是律师的托而暴跳如雷的关系吧。。。

我没跟帖,都错过了,可惜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2:16

flykids 发表于 2014-2-12 11:09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灰色一开始发了法院的连接,LZ就骂他是律师的托而暴跳如雷的关系吧。。。

貌似说灰色是托的不是lz是另有其人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2:38

flykids 发表于 2014-2-12 11:09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灰色一开始发了法院的连接,LZ就骂他是律师的托而暴跳如雷的关系吧。。。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律师就是不咋滴。。。
作者: mwe23    时间: 2014-2-12 11:12:43

我觉得有几个factors 可能造成那个结果了。

1)这个case 其实有点新西兰常识的人 都知道打不赢的。像10000块的精神损失费或者3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都是reasonable的。。店主一家可能是把中国人做生意雇人的方式用上了,过程中思维上也没有改变,所以最后把气都 放到律师身上了。。

2)律师在这个case中不应该指导打官司的,这个钱有点赚的不应该。。他们也许知道这个案子最后结果,所以没有上心的。。

希望这个事大伙能学习学习了。国外打官司 不是穷人打得起的。。一般情况下能直接settle就settle。。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2-12 11:14:05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55
小猫。我貌似追到第3页。晚上就没了

哎呀呀。。。。。。早知道我就上班偷瞄一下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4:12

mwe23 发表于 2014-2-12 11:12
我觉得有几个factors 可能造成那个结果了。

1)这个case 其实有点新西兰常识的人 都知道打不赢的。像100 ...

利用当事人的特殊情况,给予错误的建议,牟利,这个已经很严重了。

最主要还不上心,别的我不说,就说他们承认的女律师下午没来,已经很不专业了。呵呵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4:48

oplwy 发表于 2014-2-12 11:14
哎呀呀。。。。。。早知道我就上班偷瞄一下了

哈哈,对的。

貌似后面到5封的?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1:14:54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1:52
据之前火贴当事人说。。。

他去咨询的时候 律师把对方说的一无是处 此处我理解为当事人当时受鼓动所以 ...



贏不了的官司  ....把罰的錢降低  ...其實也不錯呀 !?

怎麼說是垃圾律師 ...?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1:17:14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2:14
贏不了的官司  ....把罰的錢降低  ...其實也不錯呀 !?

怎麼說是垃圾律師 ...?

问题在于, 律师费大概远远高于降低的款项 我猜的 不一定准
另 事主提出的大多数论点 都因为准备不足 而且是远远不足 而没有被采纳
作者: oplwy    时间: 2014-2-12 11:17:31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2:14
哈哈,对的。

貌似后面到5封的?

我连他们炒到第几页都不知道。
我求哪个大大 总结一下好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8:11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1:14
贏不了的官司  ....把罰的錢降低  ...其實也不錯呀 !?

怎麼說是垃圾律師 ...?

没降,还提高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8:39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1:17
问题在于, 律师费大概远远高于降低的款项 我猜的 不一定准
另 事主提出的大多数论点 都因为准备不足 而 ...

肯定是的,呵呵。。律师都很黑
作者: mwe23    时间: 2014-2-12 11:19:01

Jay00 发表于 2014-2-12 11:47
看了下内容太长了,谁能简短介绍下

有家店主 (中国人,就是发帖的人)在一场雇佣官司中打输了,被判赔偿超过10K 纽币了。。结果把气撒到律师身上了。。

1)店主开除别人,没有按照新西兰法律,一步步来,结果就被别人告了,要求赔偿。。
2)店主这个官司是打不赢的。。律师当时不应该打了,或者知道最后结果是什么,没有怎么用心了。。

3)店主有很强的中国老板的作风,不到南墙不回头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19:03

oplwy 发表于 2014-2-12 11:17
我连他们炒到第几页都不知道。
我求哪个大大 总结一下好了。。。

不知道谁追到了最后= =。。问小野猫,她可能有追,哈哈
作者: Isabelmoyo    时间: 2014-2-12 11:20:47

黑心律师好可怕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1:21:26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2:17
问题在于, 律师费大概远远高于降低的款项 我猜的 不一定准
另 事主提出的大多数论点 都因为准备不足 而 ...

哦....

那我現在這麼認為.....律師覺得 不可能贏...就沒花心思 去準備......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1:21:54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2:18
没降,还提高了。。。。。。

我瞎看的 哈哈哈

太多人這一句那一句

我看了看給的總結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1:23:17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2:21
哦....

那我現在這麼認為.....律師覺得 不可能贏...就沒花心思 去準備......

问题不在于能不能赢 这里律师主要工作应该是降低赔偿金额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24:19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0:55
我觉得是,事后辩解,就从他承认了,确实有女律师行为不当,我就已经觉得他们垃圾了。。就算100%输,你也 ...

只能说从昨天的帖子所呈现的东西看了。。。

律师事务所的确是太掉以轻心或者草率了对该案子。。。

我个人认为匿名辩解中说的证词 原告和被告位置被调换 是typo 当然解释是通的。。。

但是估计留给法官印象不会好吧 律师是需要严谨求真的。。。

连证词都可以这么不严谨 (出庭前花个五分钟十分钟看看 就能看出问题了啊) 法官是否会有先入为主的印象不得而知(人心隔肚皮)。。。

再来匿名说法官要求那个律师服的问题 匿名辩解是法官的错 无论法官是否错 我认识的律师都是每次出庭带着律师服 以便应付不同的法官 。。。

再来女律师无故不出庭 这 这 这实在是太滑稽了。。。

从律师事务所所挑选的员工就能看出该律师事务所的辨别能力啊(当然个人感觉)。。。

虽然匿名都说这些种种都是小问题。。。

但是偏偏我作为看客 反而觉得这些细节更能看出真章。。。

连细节都没有能力做完美 怎么可能要求结果能出完美呢???

每件事情都是由细节组成的。。。

所以我觉得这家律师事务所上升空间还是有很大很大啊。。。
作者: 灰色夜宵    时间: 2014-2-12 11:27:55

本帖最后由 灰色夜宵 于 2014-2-12 12:28 编辑

我追加一些资料
这里是最开始 第一次的判决
http://dol.govt.nz/workplace/determinations/PDF/2012/2012_NZERA_Auckland_402.pdf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28:44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1:14
贏不了的官司  ....把罰的錢降低  ...其實也不錯呀 !?

怎麼說是垃圾律師 ...?

据当事人说。。。

他这个官司出来的结果 是全部该类官司中最差的 没有之一。。。

意思就是说没有达到律师当初所说的那样子。。。

而且匿名疑似律师自己辩解说 一开始他认为该官司没有可以打赢的机会。。。

既然一开始已经这么认为 就没有必要再鼓动去打官司了。。。

直接和原告方进行磋商就好了。。。

所以基于最后的结果和当事人与律师就这件事情的整过程 当事人感觉委屈。。。

这是我自己的理解啦。。。
作者: John.G    时间: 2014-2-12 11:29:47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1:44
是这些文件吗?为啥没有看到原帖里说的什么6位数?而且还看到另一个论坛名人的名字了

5f......?
作者: take-away    时间: 2014-2-12 11:30:47

一个三姐厨师一个三哥IT男可以让SKY热闹一段时间喽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1:31:47

John.G 发表于 2014-2-12 12:29
5f......?

不是啦,是5Y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1:32:48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2:28
据当事人说。。。

他这个官司出来的结果 是全部该类官司中最差的 没有之一。。。

哦~~~原來阿

看來當事人被坑了....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1:33:58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2:32
哦~~~原來阿

看來當事人被坑了....

是不是坑人以后被坑?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1:34:42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2:33
是不是坑人以后被坑?

當事人不是坑印度人嗎???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36:15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1:32
哦~~~原來阿

看來當事人被坑了....

其实个人感觉是一抠遇上一贪。。。

如果当事人不是抠那么一点点钱 给了 息事宁人那么也没有后续那么多事儿了。。。

如果律师当时不是贪那么些律师费 直接劝谕当事人好好和原告何解 也没有以后的事儿了。。。

就是一念之差。。。

抠的最后没抠成 只能赔更多。。。

贪的貌似到手了 但是现在名誉是否有损 潜在利益是否受损 还是未知数。。。

所以厚道还是很重要的。。。

这是我看完那个帖子 自己的感觉。。。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1:36:32

chang824 发表于 2014-2-12 12:34
當事人不是坑印度人嗎???

啊?我不知道啊,感觉是一嘴毛的节奏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38:42

John.G 发表于 2014-2-12 11:29
5f......?

May姐 May姨。。。

懂否???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48:50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1:38
May姐 May姨。。。

懂否???

越发觉得小野猫很可爱,哈啊
作者: yuxizoe    时间: 2014-2-12 11:56:55

小野猫写的明白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1:57:18

yuxizoe 发表于 2014-2-12 11:56
小野猫写的明白

小野猫是明白人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57:51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48
越发觉得小野猫很可爱,哈啊


作者: 蓝山小野猫商铺    时间: 2014-2-12 11:58:21

yuxizoe 发表于 2014-2-12 11:56
小野猫写的明白

谢谢你的赞赏和加分。。。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2:01:36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1:57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06:52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0:51
呵呵,果然这个姓“爱”的垃圾律师,不敬业。

这个倒是可以理解,万一上庭,手机不接也正常,会不会回更决定是否敬业吧。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2:07:49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2:36
啊?我不知道啊,感觉是一嘴毛的节奏

在那個法院的pdf裡

有說 一個女的是印度的公民.....應該就是給當事人打工的吧?
作者: daoshi5179    时间: 2014-2-12 12:08:00

火钳刘明!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2:08:16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2-12 12:06
这个倒是可以理解,万一上庭,手机不接也正常,会不会回更决定是否敬业吧。

我是说。。那个女律师直接消失了。第一次开庭的时候。。。。那个坑爹。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4-2-12 12:08:24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4-2-12 12:36
其实个人感觉是一抠遇上一贪。。。

如果当事人不是抠那么一点点钱 给了 息事宁人那么也没有后续那么多 ...

搞的律師 好像變成了 tradesmen  而且還是那種偷工減料的

哈哈哈
作者: 雨夜不带了刀    时间: 2014-2-12 12:09:03

daoshi5179 发表于 2014-2-12 12:08
火钳刘明!


作者: tongandyu    时间: 2014-2-12 12:09:15

不知道这个故事,求pm名字
作者: daoshi5179    时间: 2014-2-12 12:10:54

太长了,用手机看好累,有人总结一下吗,感谢!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12:26

mwe23 发表于 2014-2-12 11:12
我觉得有几个factors 可能造成那个结果了。

1)这个case 其实有点新西兰常识的人 都知道打不赢的。像100 ...

说的有道理,只有点可以探讨一下,一开始索赔金额应该不是1万块,而是楼主6位数的意思是十万块以上,那么律师如果帮忙从10万打到1万我个人认为可以了。律师也说关于楼主说的6位数和最后实际的赔偿金额差距很大,不属于事实。如果当初索赔金额真的达到10万最后只赔一万,律师不算过失很大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13:48

灰色夜宵 发表于 2014-2-12 11:17
问题在于, 律师费大概远远高于降低的款项 我猜的 不一定准
另 事主提出的大多数论点 都因为准备不足 而 ...

应该不止于吧,第一次上庭女律师都没出席还敢收多高费用?第二次律师都说是为了弥补第一次的过失免费打的了,也不该增加太多费用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14:32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1:18
没降,还提高了。。。。。。

怎么看出提高的了?第一个楼主说的可是6位数哦,难道算了小数点后两位?不符合逻辑吧。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2:16:49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2-12 13:12
说的有道理,只有点可以探讨一下,一开始索赔金额应该不是1万块,而是楼主6位数的意思是十万块以上,那么 ...

紫苹果,到底是不是这个case?我也觉得那个6位数很奇怪啊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17:20

雨夜不带了刀 发表于 2014-2-12 12:08
我是说。。那个女律师直接消失了。第一次开庭的时候。。。。那个坑爹。

女律师的确坑爹,活该被开除。。。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2-12 12:18:27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2-12 12:16
紫苹果,到底是不是这个case?我也觉得那个6位数很奇怪啊

那我就不知道了,得灰色夜宵来解释,如果当时是楼主给的这个链接被他看见保留下来了,那么真实性应该相当可靠啊。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2-12 12:20:03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2-12 13:18
那我就不知道了,得灰色夜宵来解释,如果当时是楼主给的这个链接被他看见保留下来了,那么真实性应该相当 ...

从这个帖子推断,那个LZ根本不可能给链接,因为TA干的也不是什么好事,应该不会想要让这个case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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