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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天的点击量过万!谈华人形象,应该看看这个网友的回帖,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 [打印本页]

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5:16:44     标题: 两天的点击量过万!谈华人形象,应该看看这个网友的回帖,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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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1-9 15:19:28

继续来赞一个啊!学习!
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5: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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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1-9 15:25:55

应该是采访下,这是大新闻了已经!应该在主页上发表!
作者: 山的宁静    时间: 2014-1-9 15:26:45

你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才会为公司(其他人)的利益着想!很高的境界!!
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5: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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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echnerd    时间: 2014-1-9 15:32:24

我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4-1-9 16:23
华人社区应该开展一场讨论,就从这个帖子的内容开始。

华人都在意自己的形象,包括个人形象和民族形象, ...

“我曾经去过几个华人的工作介绍中心招聘华人员工,可是那里的工作人员竟然大胆的对我说:我可以免费让华人干活,而且他们愿意支付我很大的一笔报酬,只要我为他办理PR。我很震惊,我觉得你们在践踏这个国家的法律”

去买卖job offer的中介招工 听到这样的说法不意外啊
作者: l2010cn    时间: 2014-1-9 15:35:27

山的宁静 发表于 2014-1-9 16:26
你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才会为公司(其他人)的利益着想!很高的境界!!

合符中国的:一屋不平,何以平天下。对自己利益都不关心的人,怎么去关系公司利益。
作者: technerd    时间: 2014-1-9 15:42:29

l2010cn 发表于 2014-1-9 16:35
合符中国的:一屋不平,何以平天下。对自己利益都不关心的人,怎么去关系公司利益。

楼主贴的蓝色文字怎么读起来像虚构或者YY的故事
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5: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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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6: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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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smith2    时间: 2014-1-9 16:35:26

文章寫得很對。為了眼前一點利益,不擇手段, 這是中國人的寫照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16: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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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1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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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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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COLEGUO    时间: 2014-1-9 17:27:29

看完想掉眼泪,,,,,,
作者: zzxcb123    时间: 2014-1-9 18:01:42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9 17:54
法律是人定的,不一定对,是可以改变的。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的,如果没有了生存权,
其他都是屁话。

生存是生死大事,而PR是关于居留地和生活地区的问题,麻烦不要混为一谈!
还有,买卖JOB OFFER并办理PR,貌似是犯罪,属于诈骗吧!
对政府的诈骗,用虚假的工作和工资让政府给PR,这个罪不轻哦!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4-1-9 18:10:09

本帖最后由 坏小孩' 于 2014-1-9 18:14 编辑

这本质上是个法理情的问题,那个洋人老板并不了解背后真正的原因,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赶脚。我不是说这些华人违法有道理,而是要设身处地的去想象这种困难和困境。为了PR免费工作,这其中有多少艰辛,很多人应该都明白。当事人也不是傻,就愿意去免费给人家干,这不是人的道德和素质问题,一分钱压死英雄汉,背井离乡,想要在异国他乡站稳脚跟,身份的确很重要,有了身份才能做事合法合理,可是为了这个合法,却要靠违法来取得,因为合法的路很艰难(这其中有政府政策的偏向性和不合理性,也有当事人本人想走捷径的投机取巧),这就是矛盾的症结所在。其实,我挺不愿意动不动就听说华人素质怎么怎么差这种话,尤其是从一个不了解华人的洋人口中说出来,还很自以为是的认为是侮辱了自己的人格,没必要这么拔高自己,你不愿意,就不答应就好了,人家背后的曲折故事你又了解多少,当然也不必多去了解。
作者: HobbyWorld    时间: 2014-1-9 18: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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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18: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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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18: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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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gZ    时间: 2014-1-9 18: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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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habit    时间: 2014-1-9 19:00:48

看得让人觉得伤心,但无力反驳
作者: jingxianhyahoo    时间: 2014-1-9 20:00:52

已经有PR和没PR的 此刻很难意见相同
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2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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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媽    时间: 2014-1-9 20:44:27

LZ又來打免費廣告了。
維護尊嚴,人格,生存權利從你開始吧,不然你讓屎蓋的員工情何以堪啊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20: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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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小媽    时间: 2014-1-9 20:48:45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9 21:45
你是谁啊,劳工部来查案子么?

她是見縫插針,來打廣告的,這麼多年了,也不捨得付屎蓋廣告費呢
作者: 肉肉妈    时间: 2014-1-9 20:49:51

我倒! 华人上不去确实是因为自己的权益没有被维护. 但这话从个资本家嘴里说出来, 然后把打工者给弄沉思了, 这个也太可笑了吧. 醒醒吧, 别被轻易洗脑, 这是个比谁手腕粗的世界, 说要拿一切手段比赢是对的, 手腕粗的教育手腕细的这事就是个笑话, 听进去的手腕永远也粗不了.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4-1-9 20: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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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4-1-9 20:53:58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9 19:48
我刚来新西兰也纳闷了,这个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1.  找工作要有 PR
2. 申请PR 要有工作。

没有规定找工作一定要PR吧?许多人都是正常找工作直接PR的,只能说选科要慎重,读国家需要的。

另外说一句,买工作的人并不能说不注重自己利益,只能说在那个阶段PR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利益,其他利益可以牺牲罢了。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4-1-9 21:00:36

太阳鸟鸟 发表于 2014-1-9 20:50
那老板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不知饿汉饥,看看SKYKIWI的华人吧,移民论坛的哪个不是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但一旦 ...

呵呵呵,我也看出来了,这片文章就是某中国人自己YY出来的,真实性有点缺。
作者: 自由之子    时间: 2014-1-9 21:02:41

回答的太帅了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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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9 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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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4-1-9 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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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4-1-9 2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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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xi    时间: 2014-1-9 22:03:09

本帖最后由 minxi 于 2014-1-9 23:04 编辑

洋人说起事来,整得自己像个圣人似的。洋人不懂也就罢了,居然被某人拿来当圣经,然后用天般高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别人!有头发谁想做瘌痢头?只要你需要,拿到PR就是硬道理,别搬什么人格尊严出来装圣人。有PR都难找工作,何况没PR的留学生?找不到工作还不算"生存"问题吗?还只是某人所指"居留地"的问题吗?只求PR不要钱的求职者就一定是孬种?就一定干不好?这种适应环境的决心与耐力,容易吗?为何非要以"犯罪、诈骗"目光去审视?至于那句什么"不顾个人利益何以顾公司利益"更是屁话,试问哪个贪污犯不是顾及个人利益的?难道这么多人跳槽为的不是自己,而是为了旧雇主的公司利益?貌似哲理而已,怎么还这么多人当圣言?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6:54:53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9 16:54
法律是人定的,不一定对,是可以改变的。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的,如果没有了生存权,
其他都是屁话。

国内各行各业的堕落都是所谓为了满足自己当前的利益而罔顾法纪,罔顾其他人的生命和利益,最终造成了什么结果,有目共睹。。。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7:07:38

坏小孩' 发表于 2014-1-9 18:10
这本质上是个法理情的问题,那个洋人老板并不了解背后真正的原因,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赶脚。我不是说这些 ...

合法的路艰难于是就去违法,那么对守法的人而言就是一种侮辱和践踏。

简单以国内的毒食品为例吧,为什么有毒大米?因为要靠大米本身的品质来获得销路很难,而化学处理之后光鲜吸引人很容易,于是就走毒大米的路线吧,反正我不吃,我要生存,别人与我何干;膨大剂西瓜,辛苦种出又大又甜的西瓜多难,不如来点化学药剂,简单轻松,反正我不吃,我要生存,我要收入;硫磺熏蒸技术,稀释硫酸浸泡技术,地沟油提炼技术,垃圾猪肉包子技术,数不胜数国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你要说为了生存,因为使用这些害人技术的人民多数也都是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民。当然我不是说只有穷人才这样,富人有富人的堕落但是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更隐秘,话题也更大,先不在这里讨论),因为生活艰难,于是违法,于是牺牲他人的利益。

不要一提到洋人就神经紧张,仔细思考一下,难道我们华人不恰恰是为了一点点当前利益去牺牲其他人的利益的吗?再回来PR的申请来,是PR变得越来越难,为什么?因为新西兰需要更有用的人才(我们也先不讨论这些标准是否合理,是否真正帮助挑选到了人才),而不是只要是人就欢迎,那么这其实也是为了整个国家的更长远的利益。大家也都抱怨岛民来了就吃福利什么也不会干,还小偷小摸四处惹事,我们华人虽然做这些事情的少,但是一样有素质高低之分。移民政策设一定的门槛只是为了留下更好的人选,没什么不好的。如果用买卖工作的方式留下一些本不属于人才之类的人,对其他守法正规争取PR的人难道不是一种伤害?留下来不合适的人对这个国家是不是也是一种损伤?

前两天这里有人发了一个帖子,我很心寒,就是寻找合作伙伴想从国内“搞便宜油”进来卖的那个,不知道有几人看到,可能很快就删了。老实说,大家都应该知道搞便宜油指的是什么吧,这样的人渣,我希望新西兰政府的门槛越高越好,卡住这些人一个都不要放进来才好。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4-1-10 07:12:05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08:07
合法的路艰难于是就去违法,那么对守法的人而言就是一种侮辱和践踏。

简单以国内的毒食品为例吧,为什 ...

哈,如果那个人去找洋人我肯定他也能找到“合作伙伴”的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4-1-10 07:38:57

我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4-1-9 16:23
华人社区应该开展一场讨论,就从这个帖子的内容开始。

华人都在意自己的形象,包括个人形象和民族形象, ...

有不少華人很聰明,但工作中聰明過頭了,老想找捷徑,繞過 policy 甚至破壞公司的規章制度。而且還屢教不改,自以為是。這種人太多了,不是說工作能力,而是態度問題。即使能力再高,腦袋再聰明,也不會得到重用。我寧願用個老實本分的庸人。
作者: Danger_Decibels    时间: 2014-1-10 07:40:53

这些事情多了去了,我还遇到过为了工作经验不拿工资的。还连pr影子都没有
作者: minxi    时间: 2014-1-10 07:58:54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08:07
合法的路艰难于是就去违法,那么对守法的人而言就是一种侮辱和践踏。

简单以国内的毒食品为例吧,为什 ...

除非纽国关死移民大门,否则,只要PR还是在这里生存的首要条件,就一定有买卖,这不会以你我意志而转移。别再道貌岸然地拿法律说PR,你指的合法取得PR的人,人格就绝对没问题?你去了解了解,当年的老移民有多少是"合法"取得居留的?那时候的纽西兰跟现在北欧一样,完全没机会的,除非结婚或难民。不知道你是否体会得到"黑"在一个国家的心理负担有多重,当他们到了要考虑在这里生存的底线的时候,还能讲什么尊严人格吗?取得居留权后,因为他们的勤奋,如今成功的还少吗?如果有Kiwi当我面说"滚回中国",我首先F**k him back, 然后说我偏不走,而且会活得比你好。这就是我的尊严。回到你所说的国内毒食品,如果制造者不做这个活不下去,我就不觉得他们有多可恶。如果不是,就别拿它跟PR比较。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0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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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0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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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1-10 08:17:11

本帖最后由 直面异议 于 2014-1-10 08:18 编辑
minxi 发表于 2014-1-10 07:58
除非纽国关死移民大门,否则,只要PR还是在这里生存的首要条件,就一定有买卖,这不会以你我意志而转移。 ...


1.可为啥不留在祖国,坦然自若的吃着哪些东西,去支持那些做毒食品的人呢?
2.因为有些事客观存在,所以就是应该存在的?那卖毒品的、偷的、抢的、…其实都不需要谴责的。他们一定也有自己的理由。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8:29:43

minxi 发表于 2014-1-10 07:58
除非纽国关死移民大门,否则,只要PR还是在这里生存的首要条件,就一定有买卖,这不会以你我意志而转移。 ...

用你的逻辑来说,只有要有人,就一定会有人犯法,所以我们就没必要去谴责犯法的人,因为反正不是这个犯法就是那个犯法,谴责也没有用,就任其发展,只要还没惹到你头上,就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你就是个典型的个人自少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以你这样的逻辑思维,我还能说什么呢?
作者: 逸亦2001    时间: 2014-1-10 08:33:35

HobbyWorld 发表于 2014-1-9 19:37
报酬是和贡献成正比的。。。刚毕业的学生你不让他买PR还让他靠能力找一份年薪4W+的工作去申请PR可能吗?

我就是毕业后靠能力找一份年薪4W+的工作去申请PR的,我觉得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买PR的还是少数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8:38:04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4-1-10 07:12
哈,如果那个人去找洋人我肯定他也能找到“合作伙伴”的

如果这样“聪明的”中国人少些,那些洋人想找“合作伙伴”也更难一些吧。

犯罪难以杜绝,我们就不要想办法杜绝了吗?坏人总是要有,我们就要对坏人张开怀抱吗?一样道理,PR难办不是犯罪的理由,有部分华人不择手段,不能因为他们是华人我们就要姑息养奸。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8:42:46

本帖最后由 purpleapple 于 2014-1-10 08:50 编辑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08:00
庄 B 也能教育别人不要当小三? ? ? ? 。。。。

LAUGH MY ASS   OFF.....

不知道你夹枪带棒含沙射影是要表达什么,不过你之所以跳起这么高维护靠买卖工作来获取PR的人,让我不禁怀疑你的PR是如何获得的?毕竟某些人最近还得意洋洋地说起自己领福利的事情吧,能低到领福利,我想你的PR水分也小不了。那么我们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些人要高调地维护违反犯纪的人群了,无非是共同战线,一根绳上的蚂蚱而已。
作者: 红衣主教    时间: 2014-1-10 08:46:16

肉肉妈 发表于 2014-1-9 20:49
我倒! 华人上不去确实是因为自己的权益没有被维护. 但这话从个资本家嘴里说出来, 然后把打工者给弄沉思了,  ...

+1。。。。。。。。。。。。
作者: HobbyWorld    时间: 2014-1-10 08: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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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逸亦2001    时间: 2014-1-10 08:55:13

HobbyWorld 发表于 2014-1-10 09:49
你多看看和问问你身边的人有几个像你一样幸运的再来谈论吧。

我仔细想想,大多我认识的当初的留学生,能留在这儿的,都是像我一样拿到pr的。我知道幸运的成分肯定是有的,但大多是努力的结果。很多中国人还是很能干的。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8:57:41

肉肉妈 发表于 2014-1-9 20:49
我倒! 华人上不去确实是因为自己的权益没有被维护. 但这话从个资本家嘴里说出来, 然后把打工者给弄沉思了,  ...

套用你的逻辑,如果你现在坐在公司管理者的位置,你指导下属的工作,你的下属心里的想法就是,一个管理者嘴里说的话,无非是要维护他管理的位置罢了,都不可听,一杆子全否定,你会不会觉得很无奈?同理,这个洋人也不过是公司的一个管理层而已,他说出的话未见得完全正确,但是部分是有道理的,你先把他放到资本家的位置然后理所当然地全盘否定,让我不禁想起文革的红卫兵。

道理就是道理,不论从谁的口中说出来,只有有理就可以听。资本家未见得句句恶语,老百姓也未见得每言必真,大家都用自己的头脑和逻辑去分析罢了。
作者: HobbyWorld    时间: 2014-1-10 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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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nxi    时间: 2014-1-10 09:16:33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1-10 09:17
1.可为啥不留在祖国,坦然自若的吃着哪些东西,去支持那些做毒食品的人呢?
2.因为有些事客观存在,所 ...

1. 你看懂我的观点没有?我有说支持做毒食品的人吗?
2. 哪朝哪代哪个国家没有犯罪事实?这不是客观存在吗?犯罪的后果当然严重,如果还有人不计后果去做了,那是他们的选择,自然有东西要承担,我何必道貌岸然地去谴责?中国外交部对外谴责得少吗?别人有因为你的谴责而罢手吗?谴责与实干哪样管用?
作者: 逸亦2001    时间: 2014-1-10 09:18:09     标题: RE: 两天的点击量过万!谈华人形象,应该看看这个网友的回帖,给我们一个很好的视角

本帖最后由 逸亦2001 于 2014-1-10 10:25 编辑
HobbyWorld 发表于 2014-1-10 10:01
首先留下的是什么比例,再次几年前紧缺并不需要工作,我想你说的大部分人是这样拿到PR的。

如果毕了业 ...

我不知道现在移民政策怎样了,可能真的是越来越难了。你说“几年前紧缺并不需要工作“,我还真不知道有这种事情。真有人这样就拿到PR,我好羡慕啊!我说的大部分人都是靠自己找工作拿到PR的。
我是在学期结束3个月前找到一个专业对口年薪4W+的工作。那个时候确实缺中学老师,缺数理化,但不缺中学音乐老师。我大学的老师告诉我,因为我有一个中文名字,cv交上去,别人肯定不敢兴趣,认为我英语不流利什么的, 所以让我要比别人努力,每个交cv的学校,都要打电话过去和校长聊天。别人不理你,你硬着头皮聊。后来有3个学校给fulltime工作。我说这些不是证明我有什么什么的,我想让你知道,有很多留学生,就是这样过来的,没有必要买pr。
作者: minxi    时间: 2014-1-10 09:34:23

本帖最后由 minxi 于 2014-1-10 10:34 编辑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09:29
用你的逻辑来说,只有要有人,就一定会有人犯法,所以我们就没必要去谴责犯法的人,因为反正不是这个犯法 ...

对错都是人去评判的,谁敢拍心口说,一辈子没干过任何违反所谓道德标准规范的事?有一样你说对了,我真不会关心别人过得怎样,只会在意如何做好我自己。我对社会无害,就当是行善了。你要管“他人瓦上霜”,还是先扫干净自家的门前雪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09:42:43

minxi 发表于 2014-1-10 09:34
对错都是人去评判的,谁敢拍心口说,一辈子没干过任何违反所谓道德标准规范的事?有一样你说对了,我真不 ...

用你的逻辑来说,如果自己不是圣人,就没资格管理其他人,那么国家的法制机关全部取消好了,里边圣人恐怕也不多,那么当你遇到危险,遇到犯罪的时候向谁求援?因为按照圣人标准恐怕没人有资格伸手来管教坏人。哦,如果你自己也不是圣人的话,那么犯罪发生在你头上的时候,你也不要喊冤吧,因为你也没资格去指责坏人,是这么个逻辑么?
作者: minxi    时间: 2014-1-10 09:52:46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10:42
用你的逻辑来说,如果自己不是圣人,就没资格管理其他人,那么国家的法制机关全部取消好了,里边圣人恐怕 ...

你总是把事情放大层面去讨论,然后假设,然后推理,老扯逻辑,扯太远了。算了,不跟你辩了。总之,你是君子,我就是小人,完毕。
作者: 猫只吃肉    时间: 2014-1-10 09:59:18

太阳鸟鸟 发表于 2014-1-9 20:50
那老板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饱汉不知饿汉饥,看看SKYKIWI的华人吧,移民论坛的哪个不是诚惶诚恐如履薄冰,但一旦 ...

我也感觉是YY的,第一次面试哪能上去就问人家薪水啊,决定录用后再商量比较有礼貌吧。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4-1-10 10:58:40

猫只吃肉 发表于 2014-1-10 09:59
我也感觉是YY的,第一次面试哪能上去就问人家薪水啊,决定录用后再商量比较有礼貌吧。

那个文章YY与否不知道,不过面试倒是要问工资,上班时间等等问题。这太正常了。越早问越好。
作者: 猫只吃肉    时间: 2014-1-10 11:14:58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4-1-10 10:58
那个文章YY与否不知道,不过面试倒是要问工资,上班时间等等问题。这太正常了。越早问越好。

工时当然要问,但是工资这个事情,面试什么规模类型的公司什么职位心里自然有个数了,给人家留个好印象,人家给offer再商量也没什么,一般找工作的都是同时看几家,offer都来了再比较,我自己和周围朋友都是这样做的,可能各人做法有所不同吧。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1:37:57

猫只吃肉 发表于 2014-1-10 11:14
工时当然要问,但是工资这个事情,面试什么规模类型的公司什么职位心里自然有个数了,给人家留个好印象, ...

你这个属于经验主义,不同工种的用工方式有很大不同,如果是技能岗位或者管理职位,甚至都不需要你去谈薪水,猎头公司联系你的时候已经把薪水范围提前告诉你了,否则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如果是初级职位,13块还是15块可能对某些人有很大不同,面试也搞不好就一次,不在第一次的时候谈什么时候谈呢?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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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2:26:11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2:25
嘴巴积点德,我可是喜欢打官司的人。

哈哈哈哈,我笑了,谁嘴巴不积德,看看你自己说过的话再说好吗?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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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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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2:43:20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2:38
你要知道,我调侃我自己么关系,你没有证据胡乱说我就是诽谤,我现在郑重警告你,
如果继续你就会收到我 ...

哈哈哈哈,今天听到最好笑的笑话。。。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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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2:52:15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2:44
那我就陪你笑一次。。怎么样?

这样吧,给你的机会澄清一下,你如果不是吃福利的,不是不法手段弄来的PR,就来介绍下你当时怎么拿的PR,又怎么的没吃福利好了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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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2: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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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n.X    时间: 2014-1-10 12:54:50

你老公的老板得了便宜卖乖呢?
看看你写的:“虽然你们不是强盗和小偷,但是,你们这种行为比强盗和小偷更加恶劣,比杀人犯更加残忍。”WTF, 比杀人犯更残忍? what a racist fuk
作者: Vin.X    时间: 2014-1-10 12:56:42

你老公也是个闷逼,他老板敢这么说,估计他也被欺负的不轻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00:20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2:53
请紫苹果短信我你的名字和住址,你如果不给我,我清自queen street 的sky办公司要求协助。

请短信我你的名字和住址,我会发信通知你我的名字和住址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4-1-10 13:01:20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2:52
请紫苹果短信我你的名字和住址,你如果不给我,我清自queen street 的sky办公司要求协助。

你这是要干嘛啊!怎么还带升级的呢?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4-1-10 13:02:37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13:00
请短信我你的名字和住址,我会发信通知你我的名字和住址

你们俩儿这算是顶牛杠上了啊?!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03:14

坏小孩' 发表于 2014-1-10 13:02
你们俩儿这算是顶牛杠上了啊?!

我倒要看看深井冰能胡闹到什么程度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3:04: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05:40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3:04
是你告我还是 我告你? 脑子没短路吧?

请不要再回复我。我们就看行动。

我没短路啊,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是什么,我怎么好让我的律师反诉讼你呢?
作者: 逸亦2001    时间: 2014-1-10 13:05:49

大家不要吵,不就是观点不同吗?客气礼貌的讨论一下就可以了!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3:1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七种武器之喷子    时间: 2014-1-10 13:14:14

首先必须承认那所谓的老板所说的情况客观存在,但不正是大部分洋人雇主造成了买卖offer等情况的存在?
一边说同胞不敢争取权利,自己确对洋人顾主唯唯是诺。部分的华人听到老外说中国人的不良行为,比杀了他还难受。恨不得立刻换身皮。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14:34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3:12
滚粗,警告你不要再回复。

我愿意怎么回复是我的事情,你可以控制的只有你自己,你的律师没有告诉你,你现在的行为构成了恐吓威胁么?而且还口出恶言,不知道会不会被版主先警告一下?

之前满嘴喷粪的时候好像已经被警告过了吧,你之前的回复也是恶意中伤你的律师也没告诉你么?怎么胆小了?不敢把名字和地址留给我,让我发律师信给你么?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3: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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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4-1-10 13:17:06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3:14
嗬嗨,看在坏小孩的份上,不和那位大妈计较。

不气不躁,养生之道。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19:23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3:14
嗬嗨,看在坏小孩的份上,不和那位大妈计较。

哎哟,自己找台阶下了啊?

别啊,速度把姓名地址给我,你不告了我还告呢,别怂,喜欢走法律途径咱就玩一次。
作者: 我会空手套白狼    时间: 2014-1-10 13:22:36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14:19
哎哟,自己找台阶下了啊?

别啊,速度把姓名地址给我,你不告了我还告呢,别怂,喜欢走法律途径咱就玩 ...

奶粉贩子都这德行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4-1-10 13:25: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26:24

我会空手套白狼 发表于 2014-1-10 13:22
奶粉贩子都这德行

哈哈,真是好笑,有些人,自己满口污言秽语还企图用诽谤来吓唬人,律师,见过律师没有?咱有律师亲友打官司免费。。。
作者: purpleapple    时间: 2014-1-10 13:27:16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4-1-10 13:25
这位大妈,我回你都觉得掉身价。你就不回你了,你就等我消息了。

给个期限吧,到什么时候我没收到你的律师信我好上来笑话你软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4-1-10 1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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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肉肉妈    时间: 2014-1-10 19:54:31

本帖最后由 肉肉妈 于 2014-1-10 21:05 编辑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4-1-10 09:57
套用你的逻辑,如果你现在坐在公司管理者的位置,你指导下属的工作,你的下属心里的想法就是,一个管理者 ...


道理自然也大家自己用脑分析, 我的分析就是此例不足为信. 这个例子楼上好几个网友都看出来了毛病所在. 话说回来, 就算例子很真没附加成份, 但听人说话先想想背景, 与虎谋皮的事傻子才会做, 与虎谋皮这个四个字请仔细想想吧. 非要搞点感悟也要挑个有说服力的, 这种思维做人也会是很不成熟的.

一个能持续发展管理者, 会把公司利益放在显要位置的, 但你也不要忽略私心的成分. 越大的公司, 内斗越容易厉害.
作者: jeffnz    时间: 2014-1-12 09:58:50

什么公司呀~~这老板有模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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