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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西兰恐怖的法律? [打印本页]

作者: Hi-Fi-LP    时间: 2013-8-7 22:22:50     标题: 新西兰恐怖的法律?

太恐怖了,
恐怖点在于
"但并未被告知欠债者已经搬走、Rawat已经搬进去。所以在他看来,这是一次误会。"

这借口也太荒唐了?    你不确认住客身份就闯入? 误会就不违法了?

quote,


天维网8月6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日前,刚刚搬进奥克兰西区一套租赁物业的Shish Rawat一家被吓坏了——有人在开锁匠的帮助下入门,并在餐桌上留下纸条。

  留下纸条的,是来自DTR Thorn Rentals的职员,此人在纸条上说,前一任租客此前购买索尼PlayStation和其他配件,共欠下210元。在最后,“入侵者”留下三个联系电话号码,让Rawat尽快与之联系。

  Rawat今年32岁,与妻子以及孩子刚搬进这套位于Henderson的住宅10天。看到这张纸条,“我整个人都震惊了”。他随即与该租赁公司以及警方联系,却被告知这是标准的做法。“我不敢想象,有人可以就这样进入别人家,感觉我们的隐私被侵犯了。”

  对这次“入侵”,DTR公司Henderson分公司经理Cliff Webb向Rawat道歉,并拿出500元购物券表示“善意的姿态”。该公司表示,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感到遗憾,但强调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商业、创新和就业部(MBIE)表示,如果家中遭遇损失或破坏,Rawat有权向警方报案,或直接通过纠纷仲裁(Disputes Tribunal)向DTR公司索赔。

  MBIE一名发言人介绍说,根据法律,即便负债者不在家,身为债权人的公司一方也可以进入对方家中,但时间限制在周一到周六的上午6点到晚上9点间。但如果负债者不再居住在原地址,DTR的闯入行为就是违法的。

  DTR公司执行董事Mark Spring则辩解说,“入侵”之前曾试图确认住客身份,但并未被告知欠债者已经搬走、Rawat已经搬进去。所以在他看来,这是一次误会。
作者: Hi-Fi-LP    时间: 2013-8-7 22:24:59

本帖最后由 Hi-Fi-LP 于 2013-8-7 21:25 编辑

他随即与该租赁公司以及警方联系,却被告知这是标准的做法!!!!!!!!!!!!!!!!!!!!!!!!!!!!!!!
作者: 坏小孩'    时间: 2013-8-7 22:26:32

对已经发生的事情感到遗憾,但强调操作符合法律规定!!!!!!!!!!!!!!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3-8-7 22:30:30

真有那种操蛋法律吗?这很容易被恶人滥用来入侵别人住宅,很荒唐。
作者: anzac_corp    时间: 2013-8-7 22:32:28

法律擦边球,深究起来,应该是不合法的,可以找律师咨询一下。

类似的情况还有,拖车公司要拖走一辆轿车,通常是撬开车门松开手刹才能拖走。这个撬车门的动作是否合法呢?
作者: 长杨堂    时间: 2013-8-7 22:41:07

应该只有警察才能行使这个权利。却被滥用。
作者: 安吉拉1984    时间: 2013-8-7 23:08: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8-8 09:19:07

和某些國家的法律相比,這個真不算什麽。
作者: Hi-Fi-LP    时间: 2013-8-9 00:25:11

AUGUSTUS 发表于 2013-8-8 08:19
和某些國家的法律相比,這個真不算什麽。

新西兰是发达国家,资本主义体制, 还有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如此法律?
请举例

天朝法律很好, 只是无法执行而已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3-8-9 03:10:07

讨债的?找错人?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8-9 07:36:53

Hi-Fi-LP 发表于 2013-8-8 23:25
新西兰是发达国家,资本主义体制, 还有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如此法律?
请举例

原來你是認為天朝法律很好的。
你要具體例子請諮詢“資本主義體制”的法律專家。
作者: fatality    时间: 2013-8-9 11:57:15

LZ is obviously mistaken about a few things, which I have explained in his other post.
作者: Hi-Fi-LP    时间: 2013-8-10 00:02:46

fatality 发表于 2013-8-9 10:57
LZ is obviously mistaken about a few things, which I have explained in his other post.

今天在电台律师已经回答了, 讲得很清楚了
不过跟你讲的和举例子不搭边

新闻报道不完整, 几个关键的东西没讲清楚
律师已经在电台上回答了
作者: fatality    时间: 2013-8-10 16:38:17

Hi-Fi-LP 发表于 2013-8-9 23:02
今天在电台律师已经回答了, 讲得很清楚了
不过跟你讲的和举例子不搭边

你明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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