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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Council已经回信,这条狗的命运悬而未决,狗主也被起诉,但是却有人造谣说狗已经没事 [打印本页]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8-2 20:27:27     标题: Council已经回信,这条狗的命运悬而未决,狗主也被起诉,但是却有人造谣说狗已经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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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2 2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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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冷静鸟    时间: 2013-8-2 20:33:16

一石又起千层浪。。。
作者: wfmq2    时间: 2013-8-2 20:40:42

一切按法律办事就对了,案情当事人的描述只能算一方面参考,势必有杜撰,演绎和个人感情在里面。引导舆论,进而影响判决这种事最近国内发生的不少,希望新西兰继续保持司法的独立。
作者: wche214    时间: 2013-8-2 20:41:48

不是说没事了么,怎么又。。。。。。。。。。。。。
作者: 假装多好    时间: 2013-8-2 20:44:43

相信council会作出公正的决定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2 2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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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8-2 20:51:01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19:33
我爱新西兰啊,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地方,
可悲的是 一些人对本族的受害人那么的无情   ,
对凶手却是那么 ...

如果受害人没有声情并茂地骗取同情的话,我想论坛上绝大多数人都会帮她想办法。
为什么一定要把骗人招来的鄙视转换成民族团结问题?
你说新西兰是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地方,那你提及种族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要团结中国人集体歧视洋老太?
至于狗的命运如何,本来就应该是司法当局去决定的,你在这里直接称为凶手太主观了吧?
是不是电视剧里"带人犯"然后"来啊,大刑伺候"看多了?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2 2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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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zanqq    时间: 2013-8-2 20:54:36

wfmq2 发表于 2013-8-2 19:40
一切按法律办事就对了,案情当事人的描述只能算一方面参考,势必有杜撰,演绎和个人感情在里面。引导舆论, ...

完全同意! 法律该解决的就交给法律·  不管是什么天一轮奸 还是药8刀  都是舆论在审判他们…… 药家鑫 尽管肯定要死·但他死的冤枉 他让舆论给判得死刑· 而不是法律, 尤其是被告者扮弱势群体各种造势引起众怒。
作者: lizanqq    时间: 2013-8-2 20:56:47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19:33
我爱新西兰啊,一个没有种族歧视的地方,
可悲的是 一些人对本族的受害人那么的无情   ,
对“伤害实施人 ...

我草·抱歉 我是想给你加分!!!!!!!!!!!!!!!!!!!!!!!!!我草 我失误了!不好意思啊……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8-2 20:57:52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19:52
那我改名词为 伤害实施人 可好 ?

那"本族的受害人"呢?
是不是本族的就必须无条件支持?
是不是异族的就可以随便践踏?
举着高尚的旗帜并不能掩饰内心的脆弱,如果你真的对国人对社会有信心的话估计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8-2 21:00:04

咋滴,这回要赌吃键盘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1:02:42

LZ,你有完没完了,我都看不下去了,一个帖子一个帖子的发,你怎么那么闲?这个狗要是不死,你还睡不着觉了还是怎么?装的挺正义似的,骨子里打的什么主意??太招人烦了.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2 21: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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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0001    时间: 2013-8-2 21:04:20

哈哈哈哈!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8-2 21:12:44

00001 发表于 2013-8-2 20:04
哈哈哈哈!

我也来:哈哈哈哈哈哈。。。可爱熊猫,周末快乐!。。。。都别拦这S 1+3的。。。到时键盘砸过去就是了。。。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3-8-2 21:17:41

其实狗死不死都不重要。那个入侵者,已得到她想要的了。狗死了还可以再养一只的,再敢乱进人家家,再咬。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8-2 21:21:23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20:03
是谁在脆弱阿,卢浮宫洗脚都当新闻发,我无语了。。。

把一件本不涉及民族层面的事情拼命拔高到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夸张点说,和天天往XX神社里面跑的那些人有多大区别?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8-2 2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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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1:42:27

对嘛  早去告老外不就得了  何必在这里发帖编瞎话 博取同情呢? 我一直都支持走法律途径 毕竟中国阿姨确实是被狗咬的。 但不支持极端人士  非让那狗死不可。 赔点钱  好好养伤更实在  另外下次记得别擅闯民宅。你可以不识字 但是你既然住在附近  儿女应该知道吧?
作者: Lens    时间: 2013-8-2 21:51:31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8-2 20:00
咋滴,这回要赌吃键盘了?

谁跟谁赌啊?????
作者: Lens    时间: 2013-8-2 21:52:04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8-2 20:12
我也来:哈哈哈哈哈哈。。。可爱熊猫,周末快乐!。。。。都别拦这S 1+3的。。。到时键盘砸过去就是了。。 ...

什么叫S 1=3啊?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2 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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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ingjingwu    时间: 2013-8-2 22:11:02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21:03
我没有办法必须发声和你们划清界限,因为你们最近的言行已经让台湾同胞伤心,踏了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红线 ...

哈哈哈,这个。。。
作者: Randy@NZ    时间: 2013-8-2 22:12:56

国产零零柒 发表于 2013-8-2 21:03
我没有办法必须发声和你们划清界限,因为你们最近的言行已经让台湾同胞伤心,踏了破坏两岸和平统一的红线 ...

那对不住了,如果想寻找在任何事情上不分是非黑白永远民族团结的群体请移步X国神社所在的那个岛国,那里有你们的伙伴。不过也请记住,就算投奔他们也别把那边的好人带坏了。
作者: jingjingwu    时间: 2013-8-2 22:16:52

原告不希望狗被处死,诉状应该不会有这个要求。预测狗主洋老太赔偿原告,狗没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2:27:25

Randy@NZ 发表于 2013-8-2 20:21
把一件本不涉及民族层面的事情拼命拔高到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夸张点说,和天天往XX神社里面跑的那些人有多 ...

其实从日本人的角度,天天往XX神社跑,在人家眼里也是‘一件本不涉及民族层面的事情拼命拔高到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2:30:0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8-2 20:42
对嘛  早去告老外不就得了  何必在这里发帖编瞎话 博取同情呢? 我一直都支持走法律途径 毕竟中国阿姨确实是 ...

The dog owner will be prosecuted under Sec 57 of the Dog Control Act 1996. On conviction the judge will make a decision on destruction, it is not council who makes that decision.请参阅,这不是‘极端人士’ 能决定得了的
当然,也不是‘极端爱狗人士’能决定得了的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8-2 22:33:32

jingjingwu 发表于 2013-8-2 21:16
原告不希望狗被处死,诉状应该不会有这个要求。预测狗主洋老太赔偿原告,狗没事。

让楼主去high吧。。。。唉。。。你不应该把这话挑明了呀。。
作者: jingjingwu    时间: 2013-8-2 22:36:38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8-2 21:33
让楼主去high吧。。。。唉。。。你不应该把这话挑明了呀。。

不需要我挑明,原告公开在NZ Herald的内容。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8-2 22: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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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2:40:03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8-2 21:37
你咋偏偏忽视了这句话的主语?智商问题?

我忽视那句话了?我引的就是这句话啊。我尊重你的发言,请你也尊重你自己的言论。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8-2 22: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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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child    时间: 2013-8-2 22:50:44

sick as a dog.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8-2 22:53:24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8-2 21:45
你高亮的那句话咋没有胆量和智商把主语“The dog owner”一起高亮上呢?

人家说的这句话是说狗主人将要 ...

哎,已经失去理智了吗 ?冷静下吧少年,张嘴一句没智商,闭嘴一句没智商。我认同你最聪明好吧
咱俩划得不是一路拳 ,多说无益。但是,还是那句话。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我高亮条款的意思是,案件的处理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遵循既定的法律。
作者: 汉武帝    时间: 2013-8-2 22:58:58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走,等待最终的判决。
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3-8-2 23:06:07

自以为是的二货!!!!!!!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8-2 23:10:24

jingjingwu 发表于 2013-8-2 21:36
不需要我挑明,原告公开在NZ Herald的内容。

哈哈哈哈哈。。。这到是哦。。。所以说,这楼主偶是服了,到时要吃多少个键盘啊。。。。。你好久没有上网了是吧,咋没啥看到你发言哎。。。
作者: goodluckonyou    时间: 2013-8-2 23: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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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CN8    时间: 2013-8-2 23:22:05

爱狗人士捐点钱,重赏之下必有勇狗,找只和萨莎长的一样的,让它扎实的过上几次性生活,如果它喜欢,甚至可以给它找只兔子换换新口味。带到宠物店,啥好吃给它买啥,可劲造。就是三个字:“让它爽”。爽过就开始执行“赵氏孤狗”计划,狸猫换太子。如果有钱剩,再给萨莎整个容,整成吉娃娃的样子。

正义人士看到狗死了,白老太带着吉娃娃远遁农场,通过消费又增加了NZ的GDP,多赢啊。
作者: onlyme618    时间: 2013-8-2 23:27:10

LZ. 药不要停。
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8-2 23:49:08

楼主一直忘吃脑残片 估计lz以前被狗咬过
作者: yoko418    时间: 2013-8-2 23:50:03

00001 发表于 2013-8-2 20:04
哈哈哈哈!

熊猫 我完全没看明白,你就告诉我,狗有事吗,你不说已经安全了吗
作者: 00001    时间: 2013-8-3 02:42:19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8-2 20:12
我也来:哈哈哈哈哈哈。。。可爱熊猫,周末快乐!。。。。都别拦这S 1+3的。。。到时键盘砸过去就是了。。 ...

哈哈哈就好了,周末愉快!足迹姐
作者: 00001    时间: 2013-8-3 02:46:25

yoko418 发表于 2013-8-2 22:50
熊猫 我完全没看明白,你就告诉我,狗有事吗,你不说已经安全了吗

That dog should be safe, no worries, cat!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8-3 18: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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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SA    时间: 2013-8-3 20: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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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才    时间: 2013-8-4 03:23:41

遇事能客观点不,这里是法制社会,有法院来定夺,老是在那里争论求情啊什么,求杀啊之类

该杀谁也拦不住,该放谁也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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