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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本人已经简短给akl council 那Denise写信,尽快人道毁灭恶犬,穷凶极恶的母狗Sasha [打印本页]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2:58:07     标题: 本人已经简短给akl council 那Denise写信,尽快人道毁灭恶犬,穷凶极恶的母狗S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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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03:12:03

大哥!请你手下留情!首先它伤了人,是事实;但罪不至死。Anybody who has received three or more infringement notices within a two-year period, or who has been convicted of any offence under the Dog Control Act 1996 may also be classified as a disqualified owner. This means that:
You may not be allowed to own a dog for up to five years from the time of disqualification.
Any dog owned by you as a disqualified owner must be re-homed or put down within 14 days. Transferring ownership of a dog to another person at the same address is not acceptable.
狗初犯应该不会
作者: fran1215    时间: 2013-7-26 03:15:35

支持一下楼主,如果无法控制自己的狗,还是人道毁灭吧。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3:16:22

本帖最后由 淇淇5277 于 2013-7-26 02:16 编辑

特么傻逼 真他妈傻逼 存了好久的素质姐决定释放了 楼上的楼上的 你与他说理? 我只为lz感到悲哀 那么大的人 是非黑白傻傻分不清 呵呵 有没有那么丁点儿的良心吖你?!!!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3:17:20

何必呢83 发表于 2013-7-26 02:12
大哥!请你手下留情!首先它伤了人,是事实;但罪不至死。Anybody who has received three or more infring ...

你与楼主说理 你这是何必呢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3-7-26 03:20:27

原来LZ英语那么好,失敬!失敬!
作者: linux    时间: 2013-7-26 03:20:28

支持lz, 狗咬人必处死。
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03:27:49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2:17
你与楼主说理 你这是何必呢

因为以前都很喜欢楼主直率,但这次觉得不应该一时之气让一条好狗去死。所以希望楼主三思。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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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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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03:31:18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28
苍天啊Anybody这里是狗主,不是狗!!!

不存在什么狗初犯之说

其我是说,这个狗主是个很好的主人,她狗从来没有attack 过,只是这次可能因为误会袭击了陌生人,狗的主人管理狗应该很长一段时间了,作为一个独居的风烛残年的老人,她的名字是ms,而不是mrs,是否又可以值得同情呢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3:31:22

何必呢83 发表于 2013-7-26 02:27
因为以前都很喜欢楼主直率,但这次觉得不应该一时之气让一条好狗去死。所以希望楼主三思。

没有良心的       还能说什么   连狗都不能宽恕 还有什么资格宽恕人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3:36:02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29
不知道等你以后爹妈孩子被狗咬了,您还能不能继续“良心”下去

我实在无力与你争论 我自认我智商不如你 口才更加不如你 再下五体投地 甘拜下风
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03:37:08

一个独居老人,她的狗就像自己孩子或家人,补偿被咬伤的人其实很多方式可以谈,她的狗死了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她看这条狗,又何其申请不舍,当作自己的家人一样,互相照顾。
狗有灵性,但毕竟是狗,狗就会咬人,何况在自己院子里呢。如果真是恶狗,我也支持关押或毁灭。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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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03:40:19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38
并非我真的有心让狗去死,只是我太了解这个act,很清楚法律上只能人道毁灭。顺便如此恶犬,如何能称好狗? ...

对外人恶了点,对主人忠心耿耿,生怕自己的主人老太太受惊了,生怕自己失职了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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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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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3: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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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0001    时间: 2013-7-26 03:52:55

楼主,人类除了自私和法律以外,不是也还有情感存在么!因此这个问题属于多向性,而不仅仅只是单一性,虽然以法律作为前提,这类事件的处置结论已被很大程度上已被框定,但其它结果也并非没有可能性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04: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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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0001    时间: 2013-7-26 04:40:4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3:31
我只是写信表达了我的看法,无法阻止有人替狗求情,但是这种案子狗主一般不会申诉,也没有陪审团参加,法 ...

我并未打算与任何人争论,我学过法律,很了解它的订立规则和基本宗旨,纯出于法律我很认同你的意见,但就此问题而言,我有部分是出于个人情感,也明白受害人的态度对于狗的处置是有影响的,这有过案例,而此问题则与大众意愿和其他非当事人关系不大!
作者: 线圈    时间: 2013-7-26 04:52:54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3:31
我只是写信表达了我的看法,无法阻止有人替狗求情,但是这种案子狗主一般不会申诉,也没有陪审团参加,法 ...

我也看了那个ACT...

狗咬人是要灭了

但对于一个只是做了自己本份的狗来说,是有点可怜的.

两边都可怜之处

怎么样都回不去当初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7-26 08: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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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7-26 08:33:25

LZ何必做这种功呢? 呵呵 之前发生过类这样的事情 狗狗没有被put down。再说私自进入私人领地被人用枪干掉 不是也没啥罪么,好像就发生在woodhill地区。所以LZ法律不外乎人情。希望你能明白这点。
作者: 妩啦啦    时间: 2013-7-26 08:40:06

本帖最后由 妩啦啦 于 2013-7-26 07:40 编辑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41
你有空可以看看 animal cop在youtube上有

人类是自私的,所以dog control act也是自私的。如果你是狼没 ...


人类是自私的,所以dog control act也是自私的。如果你是狼没问题,但是如果你是狗,你要做一条和人类接触的家犬,那么我们对你的character有要求,不能满足则杀之,这就是人类的法律。
===================================================================

不满足则杀之!!!
人类丑陋的嘴脸真让人恶心!
作者: TAO    时间: 2013-7-26 08:51:21

伸张正义!!!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7-26 08:55:07

大半夜的 你们还在激辩厉害厉害 佩服佩服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08:56:46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2:16
特么傻逼 真他妈傻逼 存了好久的素质姐决定释放了 楼上的楼上的 你与他说理? 我只为lz感到悲哀 那么大的人 ...

stay calm ..........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08:59:15

以前工作的需要經常會接觸到不同住家的狗,我總會小心翼翼的,聽到狗叫,必須離遠點,既保護自己,又不會有其他麻煩。
作者: 蔻蔻猫    时间: 2013-7-26 09:07:12

支持。如果这事发生在屯里,我也会写信要求处理掉咬人的狗。

我也是极度喜欢猫和狗的人,只是作为一个母亲和子女,这种咬过人的狗
危险性高过一般。我宁可他们被put down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9:11:05

AUGUSTUS 发表于 2013-7-26 07:56
stay calm ..........

   yes sir!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09:17:17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8:11
yes sir!

2.jpg

图片附件: 2.jpg (2013-7-26 09:17:03, 117.98 KB) / 下载次数 0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NTExMDI2fGYyMjYyMDBjfDE3MjgzOTY3OTh8MHww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6 09: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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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3-7-26 09:24:43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事情其实被 被咬者朋友的第一个帖子,搞得整个有点累扭曲了

因为她在帖子里隐瞒大多实情,又打种族牌,有语焉不详的,搞到最后本来同情他们的人开始逆反,甚至开始转而同情狗狗,哪怕 狗狗是真的咬人了!!!

狗咬人,无论如何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put  down的可能很大,哪怕是被咬人是主人的朋友,哪怕不是私闯民宅,咬人了,就一定会跟进处理。
这个案子中,被咬人显然是非法侵入的,狗出于护主本能咬了人,但是,按照规定,咬人了还是要被put down的,哪怕它是在尽“狗责”

只是,前因后果穿起来,被咬人的非法侵入,至少构成了一点为狗求情的理由吧,我们在肯定咬人的狗要被处理的前提下,也不能忽略这点法外情节:至少,这条狗是在自己的家里面,为了保护自己领地下的口,而不是在沙滩上看你不顺眼就下嘴!!
所谓法不外乎人情,就是这样。从这么多网友都表态,要为狗狗求情,这多少说明了大多数人按照自己价值观作出的主流判断,多少反映了一个“道”字

当然,如果非要追求特立独行,坚持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那谁也不会拦着。。。。。。。。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09:28:15

AUGUSTUS 发表于 2013-7-26 08:17

我记得我上次去深圳看电影。。。。国内爆米花竟然是配加多宝吃的。。。。。。
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7-26 09:35:07

蔻蔻猫 发表于 2013-7-26 08:07
支持。如果这事发生在屯里,我也会写信要求处理掉咬人的狗。

我也是极度喜欢猫和狗的人,只是作为一个母 ...

分情况吧。疯狗会被处理掉。闯到别人家 对着狗大呼小叫被咬了 说不好听一点就是活该
人都管不好自己 还有脸让别人的狗为她的错误行为买单。真是有意思了
作者: 小龟龟    时间: 2013-7-26 09:35:21

朋友的狗把邻居家的猫干掉了都直接毁灭了,,何况是人呢??
作者: TAO    时间: 2013-7-26 09:41:10

究竟是人命关天还是狗命关天????现在是提倡人权还是提倡狗权???随便咬人的狗带有狂犬病毒的可能性比一般狗会高十倍以上,我养过纯种猎犬,即使受到攻击也从不会轻易出口咬人。
作者: 万洋国际。    时间: 2013-7-26 09:46:40

Google,copy and paste 了一大段法律,然后自以为是的做interpret,请问common law 你学过多少?懂不懂什么叫Equity?唉。你永远只能会在你自己的世界里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10:00:14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8:28
我记得我上次去深圳看电影。。。。国内爆米花竟然是配加多宝吃的。。。。。。

甘都得?你有無試過熱飲王老吉?
作者: 吃草的狮子    时间: 2013-7-26 10:21:06

人道毁灭跑不了,毕竟是咬了人的,有了开头,以后难免又会攻击别人

这辈子没人能保证不会再有别人错误的进入这家人的院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真的爱你的狗,就把它训练好

其实狗训练好的话完全可以叫住
作者: liweike888    时间: 2013-7-26 10:24:00

何必呢83 发表于 2013-7-26 02:27
因为以前都很喜欢楼主直率,但这次觉得不应该一时之气让一条好狗去死。所以希望楼主三思。

何以见得, 你所说之好狗。。。。又不是你养的。。。。

伤人的狗, 野性未改, 至少不适于再和人类共同生活。

毁灭不毁灭不说, 如果是把狗带走关起来, 还要消耗政府资金供养, 人道毁灭是消耗最少的方式, 并且警示养狗之人要管束和制约自己的狗。

我认为, 人道毁灭可能是过重, 但是法律规定, 这只狗既然生活在人类法制的社会, 难逃一死。
作者: HYSTAND    时间: 2013-7-26 10:29:15

蔻蔻猫 发表于 2013-7-26 08:07
支持。如果这事发生在屯里,我也会写信要求处理掉咬人的狗。

我也是极度喜欢猫和狗的人,只是作为一个母 ...

支持!如果无法控制自己的狗,还是人道毁灭吧。几年前就有小女孩被狗袭击,一口撕掉半张脸。 这件事不该扯到什么种族歧视上, 可是危险的狗就不能留, 这次是她, 下次会不会是别人,或是谁家的孩子呢!
作者: 无色咖啡    时间: 2013-7-26 10:35:17

lz,要不这样把,你自己去处理吧。把你的正义感拿出来,去把这只狗人道毁灭。到时候,你又是民族英雄,又创造了名声。也不用天天在sky上装b.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10:36:43

AUGUSTUS 发表于 2013-7-26 09:00
甘都得?你有無試過熱飲王老吉?

比你讲一讲又真系无喔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6 10:50:00

LZ脑残片忘记吃了吧
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7-26 10:55:00

忘记吃脑残片的何止LZ一人~~~哈哈哈哈
作者: LKKOBS    时间: 2013-7-26 10:55:02

LZ, 從前看你帖子很佩服, 知道你學佛, 佛教講慈悲, 眾生平等, 被咬得當事人都說不要殺這隻狗了, 牠只是護主,
LZ 何苦如此造業? 報紙有寫, 這隻狗平時在 Auckland 以外農場, 就讓牠去農場頤養天年, 何苦殺生?
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11:09:27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9:36
比你讲一讲又真系无喔

你比杯熱夏桑菊我話系王老吉熱飲我都會信架,哈哈
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3-7-26 11:27:40

我有時候懷疑
lz就是5f的另一個分身,走另一個極端而已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11:34:59

AUGUSTUS 发表于 2013-7-26 10:09
你比杯熱夏桑菊我話系王老吉熱飲我都會信架,哈哈

讲下讲下我突然想饮王老吉添
作者: qwaszx12    时间: 2013-7-26 11:42:19

只是西方法律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改变的。懒得看你们骂来骂去。在新西兰很多孤寡老人或者弱势群体都有养狗来看家护院的习惯,甚至为了看家护院而把狗训练成某种状态,其原因就是在出现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私人领地是可以有警告,驱逐致使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老太太并没有被邀请去被狗咬,反而是因为无故私入他人领地才被凶狗袭击的。如果用公正(人之常情)的角度来判断这件事儿,老太太被咬绝大多数的责任在她自己。  但是如果用公平的角度来分析,虽然觉得这是请词夺理,断章取义,但是凶狗主人的责任会变大。但是西方国家的法律是建立在公平和公正两点上的,请不要忘记人类用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作者: for_undead    时间: 2013-7-26 11:43:44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2:16
特么傻逼 真他妈傻逼 存了好久的素质姐决定释放了 楼上的楼上的 你与他说理? 我只为lz感到悲哀 那么大的人 ...

哈哈 77妹子 回来了。   唉 我也觉得 put down 狗狗 确实必要不大。 怎么说呢 唉
作者: 无产阶级    时间: 2013-7-26 11:51:30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11:58:50

for_undead 发表于 2013-7-26 10:43
哈哈 77妹子 回来了。   唉 我也觉得 put down 狗狗 确实必要不大。 怎么说呢 唉

salute sir! 哈哈   好久不见!


言归正传吧   整个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狗狗 唉             我也尽了一份心力写了封信 希望狗狗不要被putdown 不然我说这家人良心真的过得去嘛?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6 12:05: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7-26 12: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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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or_undead    时间: 2013-7-26 12:16:13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10:58
salute sir! 哈哈   好久不见!

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在反过来想,如果这事受害者是洋人老妇,攻击者是华人的狗狗,不知道洋人社会会如何处理,不知道NZ TALKZB 是不是早已经拿出来说事了。

不过总之,我们华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只能这么说。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12:19:38

for_undead 发表于 2013-7-26 11:16
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在反过来想,如果这事受害者是洋人老妇,攻击者是华人的狗狗,不知道洋人社会会如何 ...

我担心万一如果狗狗真的被put down 老太太的心情会是如何 我想想都心疼 法律就是为了正义 所定下的法则 如果狗狗被putdown 法律的定义还有意义不都失去了吗  唉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2:31:54

为什么一定要PUT DOWN 不能关起来或者送到别的地方吗
作者: 添    时间: 2013-7-26 13:08:14

吃草的狮子 发表于 2013-7-26 09:21
人道毁灭跑不了,毕竟是咬了人的,有了开头,以后难免又会攻击别人

这辈子没人能保证不会再有别人错误的 ...

这个说的在理
作者: for_undead    时间: 2013-7-26 13:17:40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11:19
我担心万一如果狗狗真的被put down 老太太的心情会是如何 我想想都心疼 法律就是为了正义 所定下的法则 如 ...

恩。 你说的是。  唉 真的是难受啊 这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6 13:33:43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7-26 12:33 编辑

发现LZ是个假正经的好事之人,一副好像你很正义的样子.装什么??别拿别人的事情来彰显你自己了.恶心不恶心啊.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6 13:34:07

for_undead 发表于 2013-7-26 12:17
恩。 你说的是。  唉 真的是难受啊 这事

更难受的是竟然还有人支持发帖人 这个社会怎么了
作者: 假惆怅    时间: 2013-7-26 13:51:15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38
并非我真的有心让狗去死,只是我太了解这个act,很清楚法律上只能人道毁灭。顺便如此恶犬,如何能称好狗? ...

但是见诸多同胞却一副国内上访求情嘴脸,将来会创造出什么环境,岂不是无法无天的社会。

听说过新西兰仁慈赦免人,却未见赦免狗,都如此下去,法将不法,国亦不国。



说的好。
作者: 添    时间: 2013-7-26 14:11:24

假惆怅 发表于 2013-7-26 12:51
但是见诸多同胞却一副国内上访求情嘴脸,将来会创造出什么环境,岂不是无法无天的社会。

听说过新西兰 ...

支持,开始是对故事的主人公无尽同情,之后再调查结果,现在又对已经爆发野性的宠物爱心泛滥,网友的观点太容易被左右了。

建议狗不被putdown的主要理由竟然是被咬者说谎了,我实在看不出这根这个狗被不被putdown有什么紧密联系。
作者: mjj    时间: 2013-7-26 14:28:19

添 发表于 2013-7-26 13:11
支持,开始是对故事的主人公无尽同情,之后再调查结果,现在又对已经爆发野性的宠物爱心泛滥,网友的观点 ...

强烈支持。。。
妈的,有人上访去这个老太家关心人家,怎么没人上访咱们华人被咬的那位女士呢,去看看她呢?不管怎样她是最大的受害者吧,咬的不清吧。。难道就因为撒谎了?现在有最终定论她撒谎了吗?那个去老太家关心人家的自称咱们“华人代表”的你又有什么证据说明她没撒谎?就因为她滴几滴眼泪,说一些讨好咱的话,所以她说的就是可信的?
事情都还没个定论,就都在这里左一个咱们撒谎了,右一个洋人老太是无辜的。现在狗也成无辜的了,狗咬人不管是在哪里都必须被处决,这个道理在哪里都行的通,在自己家怎么了,只能说明主人没管教好,这样的事,有1次就会有第2次。。。
作者: 何必呢83    时间: 2013-7-26 16:34:22

AUGUSTUS 发表于 2013-7-26 09:00
甘都得?你有無試過熱飲王老吉?

唔通摆微波炉等爆炸????
作者: 拉拉老鼠    时间: 2013-7-26 16:49:52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2:36
我实在无力与你争论 我自认我智商不如你 口才更加不如你 再下五体投地 甘拜下风

我不行了。。。。
我看不到翻页我就已经快气死了!!

我跟你一样也实在是憋不住那口礼貌的微笑!!CTMD !

这狗咬楼主了啊!!这狗你不救,你别管不行啊!!
你哪来那么多义愤填膺的歪正义感!!!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6:52:27

这LZ本来就是小白一个。。上次和那个谁闹的那么凶- -还说自己做IT是高尚的职业,可见这人的素质和度量
作者: naught    时间: 2013-7-26 17:28:53

你是有多了解这只狗啊? 穷凶极恶都用上了? 别乱叫~~~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7:29:22

linux 发表于 2013-7-26 02:20
支持lz, 狗咬人必处死。

狗命就不值钱。。你这什么心态。要看什么情况下狗咬人, 我急了我还咬你呢,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7:30:0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3:31
我只是写信表达了我的看法,无法阻止有人替狗求情,但是这种案子狗主一般不会申诉,也没有陪审团参加,法 ...

表达你妹的看法。你怎么还不去死啊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7:30:5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38
并非我真的有心让狗去死,只是我太了解这个act,很清楚法律上只能人道毁灭。顺便如此恶犬,如何能称好狗? ...

你不真心让狗去死 你发毛邮件去伸张要人道毁灭啊,真是前后矛盾的loser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6 17:31:29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02:17
你与楼主说理 你这是何必呢

就是,只有和人和狗才能说道理,,LZ你到底是什么类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17:4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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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7-26 17:47:4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16:42
发邮件是重申act条款,处死不许要我伸张,因为本来就要死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呵呵。。狗attack了courier driver 在自己的领地 照样没有put down。。多了去了的案列。
作者: 隔壁大老李    时间: 2013-7-26 20:26:59

LZ就是一装B犯,你越骂他他越兴奋,这号东西是啥,你懂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7-26 20: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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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UGUSTUS    时间: 2013-7-26 20:45:24

何必呢83 发表于 2013-7-26 15:34
唔通摆微波炉等爆炸????

機介紹比LZ試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6 21:18:38

LKKOBS 发表于 2013-7-26 09:55
LZ, 從前看你帖子很佩服, 知道你學佛, 佛教講慈悲, 眾生平等, 被咬得當事人都說不要殺這隻狗了, 牠只是護主 ...

LZ学佛的啊,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惊呆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6 21:30:58

这就是个越闹越开心的主,BZ怎么把这东西给放出来了,好好地FML就给那货搞得乌烟瘴气了。鉴于此獠的恶心历史,无耻的匿了~~~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7-26 22:18:04

爱国爱港 发表于 2013-7-26 02:20
原来LZ英语那么好,失敬!失敬!

其实学语言,首先学的是文化,否则永远学到的是表面。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7-26 23:05:42

最近Fml恢复了往日的辉煌,上了两千,这只狗狗贡献了2|3. 狗狗真英雄。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7 00:32:35

拉拉老鼠 发表于 2013-7-26 15:49
我不行了。。。。
我看不到翻页我就已经快气死了!!

我只能说lz是人才 颠倒是非黑白的人才!
作者: 淇淇5277    时间: 2013-7-27 00:35:10

xuli019 发表于 2013-7-26 16:31
就是,只有和人和狗才能说道理,,LZ你到底是什么类的

败类。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3-7-27 02:03:08

本帖最后由 LOST_NZ 于 2013-7-27 01:03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7-26 20:30
这就是个越闹越开心的主,BZ怎么把这东西给放出来了,好好地FML就给那货搞得乌烟瘴气了。鉴于此獠的恶心历史 ...

人家说了,TWO DEGREES的号码随便换,马甲遍天下,根本不在乎。
作者: 国产零零柒    时间: 2013-7-27 02:09: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7-27 02:16:43

既然咬了人,要不要赦免,应该先问问被咬的人先吧?
作者: eggs    时间: 2013-7-27 10:33:25

mjj 发表于 2013-7-26 13:28
强烈支持。。。
妈的,有人上访去这个老太家关心人家,怎么没人上访咱们华人被咬的那位女士呢,去看看她 ...

写信写信写信写信写信写信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7 11:26:27

淇淇5277 发表于 2013-7-26 23:35
败类。

- - 哈哈 败类 哈哈哈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7-27 11:28:08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16:42
发邮件是重申act条款,处死不许要我伸张,因为本来就要死

你是那根葱啊。。你只是败类而已啊- -
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3-7-27 11:33:53

在任何的社会里
走太极端路线的,无论是太左,还是太右,
基本上都是那些被社会抛离,又不知道如何迎头赶上,所以只能选择特立独行
被别人鄙视太多次,所以只能选择也鄙视别人,以取得心理上的平衡

在某些特地环境,特定时期
极端主义有一定的成功机会
比如 希特勒

但最终最终,这些人还是会被证明
他们终究是社会的弃儿
是的,就是 loser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7-27 12:39:55

我基本赞同楼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狗咬了人要被处死,就算非法进入,没偷没抢,狗主责任更大。
作者: lizanqq    时间: 2013-7-27 15:06:48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02:38
并非我真的有心让狗去死,只是我太了解这个act,很清楚法律上只能人道毁灭。顺便如此恶犬,如何能称好狗? ...

群体性犯贱 我他妈都够了。
我只能说一句·这kiwi老太太要是中国人·没准结局就大不一样了。
作者: eggs    时间: 2013-7-27 17:34:36

xuli019 发表于 2013-7-27 10:28
你是那根葱啊。。你只是败类而已啊- -

那你又是那柯蒜啊  这人没得罪你 畏何说人是败类?
我赞成咬人的狗都应斬立决
作者: eggs    时间: 2013-7-27 21:41:37

添 发表于 2013-7-26 13:11
支持,开始是对故事的主人公无尽同情,之后再调查结果,现在又对已经爆发野性的宠物爱心泛滥,网友的观点 ...

赞一个 赞一个 赞一个 赞一个
作者: pc0site    时间: 2013-7-27 23:53:14

unicornnz 发表于 2013-7-26 19:29
请原谅凡夫的辱骂和过错吧,他们不知道。

你被赦免了,开心欢喜吧

LZ,你脑子有病吧
作者: lovemyhome    时间: 2013-8-1 00:08:39

现在看来对狗的处理结果让LZ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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