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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闻】就是谋杀罪!华人被抢包谋杀 主犯再次上诉被驳回 [打印本页]

作者: 天维新闻    时间: 2013-7-5 17:29:04     标题: 【新闻】就是谋杀罪!华人被抢包谋杀 主犯再次上诉被驳回




死者王剑女士


肇事车辆(摄影:Hewitt)


屏幕右下角的面包车中车主可能看到疑犯(警方提供图片)


绿色面包车(警方提供图片)


远端红色轿车(警方提供图片)


  天维网7月5日报道,援引NZ Herald消息 2008年,华人女子王剑(Jian ‘Joanne’ Wang)在奥克兰一购物中心停车场内被抢包进而被撞死。周四,本案其中一名凶手的上诉被奥克兰高等法院驳回。

  2008年,Shadrock在停车场里抢劫王剑的手提包,然而驾驶偷来的四驱车将后者撞死。整个作案过程,还是当着王剑小儿子的面进行的。去年7月,奥克兰高等法院陪审团就判定Christopher Jacob Shadrock在2008年对王剑犯下谋杀罪,并判处其终身监禁,至少服刑12年。

  同案的另外两名男子Terence Tere和Maka Tuikolovatu也一并上诉,但同样遭到驳回。前者与另外两人因毁灭谋杀案相关证据被判有罪,被判六个月的家庭监禁。后者因为窝藏王剑被抢的手提包,被判18个月监禁。

新闻地址:http://news.skykiwi.com/na/sh/2013-07-05/162542.shtml
作者: 你我不是一路人    时间: 2013-7-5 17:31:30

出来再干几票大的
作者: HoMeWolf    时间: 2013-7-5 17:50:39


作者: HoMeWolf    时间: 2013-7-5 17:51:07

你我不是一路人 发表于 2013-7-5 17:31
出来再干几票大的

你的‘黑’‘白’照片太恶心了
作者: 根本英俊    时间: 2013-7-5 20:02:55

这守财奴,害人害己,给自己的孩子多大的伤害,孩子可怜!把另外一个孩子变成杀人犯。钱财乃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7-5 20:17:08

新西兰的刑法还是太轻了
作者: ryb    时间: 2013-7-7 09:52:01

真應該槍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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