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on 发表于 2013-6-28 12:13 告 那些无良心的雇主,百分之百胜利
吃草的狮子 发表于 2013-7-2 00:41 90天内不需理由,作为雇主可以给理由,但真正有经验的大公司HR都建议不要给理由。 有时候给了理由,雇员 ...
superbullet 发表于 2013-7-2 12:44 really? please provide reference. th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