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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记住!轮奸 要第一个上!!! [打印本页]

作者: CWF895    时间: 2013-3-12 13:54:03     标题: 记住!轮奸 要第一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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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城客居    时间: 2013-3-12 13:55:55

真是荒谬,这个所谓教授要出名了。。
作者: 送你一枚钻戒    时间: 2013-3-12 13:56:59

次奥,被普法了。。。
作者: NZKIWIBOY    时间: 2013-3-12 13:57:25

遗传基因作怪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3-3-12 13:57:47

这个都是转载,具体怎么样还是等着看结果吧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3-3-12 13:57:58

.....法律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学得。
作者: 00001    时间: 2013-3-12 13:58:10

畜生!!!
作者: 萧小猪    时间: 2013-3-12 14:01:25

以后无论干什么都一定要抢在前头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12 14:02:37

太牛B了,,,,我服了,这个和激情杀人有一拼啊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3-12 14: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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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3-3-12 14:04: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2 14:06:27

武夫 魔王 mnstar 元芳怎麽看?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12 14: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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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12 14:07:43

貌似也有道理,要看接下来他在哪里?
是继续看着呢?还在第二个没动手前就闪掉了,对后面的豪在不知情。

照这个逻辑还有两个问题,
一,是不是最后那个判的最狠
二,没有天一的第一,就没有别人的第二,所以轮奸是由李天一造成,要重判

不知道公诉人有没有被收买
作者: xiao.se.lang    时间: 2013-3-12 14:09:47

hahah of course! for hygiene purpose too!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12 14:12:41

xiao.se.lang 发表于 2013-3-12 14:09
hahah of course! for hygiene purpose too!

下流啊。。不过。。。。还是句实在话啊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12 14: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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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vendar)    时间: 2013-3-12 14:19:19

在中国法律上,轮奸和强奸好像是一样的处罚标准,但是如果是多人强奸一名女子的话,第一个和最后一名强奸者是量刑较重,中间的是按照从犯判,量刑稍轻。
作者: (lavendar)    时间: 2013-3-12 14:21:02

第一个犯罪的是始作俑者,是要重判的
作者: h37l    时间: 2013-3-12 14:51:13

但我已学的刑法中轮奸罪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判的最重的,香港报纸乱写也不懂中国法律
作者: 1111    时间: 2013-3-12 15:06:29

李天一要是算强奸,剩下几个人只能算嫖娼。
作者: kykiwcomm    时间: 2013-3-12 15:14:41

哎又来拉低整个国家平均IQ...
作者: CHNNO1    时间: 2013-3-12 15:44:04

法律大学?  我不信。

这个‘网曝’的内容太不靠谱了吧。   网上起哄也要逼真点吧。  请问“法律大学”是哪所大学? 估计“张爱国”这个名字也是杜撰的吧?
作者: CHNNO1    时间: 2013-3-12 15:45:47

这样的网络流言也有人信? 还有报纸转载?  悲哀。  这就是为什么国内时不时闹米荒,闹盐荒了。
作者: 哈城客居    时间: 2013-3-12 15:50:45

CHNNO1 发表于 2013-3-12 15:44
法律大学?  我不信。

这个‘网曝’的内容太不靠谱了吧。   网上起哄也要逼真点吧。  请问“法律大学”是 ...

还以为什么正规报纸发布的呢,原来是华页,还是转载微博网友评论,真是脑残了,完全不审批的言论自由也不好啊。。。
作者: Luanna    时间: 2013-3-12 15:52:58

第一个上的“有可能”不算轮奸。假如第一个上的时候,其他人没有上的意思表示,那只是一起普通的强奸案。后来其他人改变主意也上了,不是第一个人所能控制的。
作者: KENZO--007    时间: 2013-3-12 16:59:11

国内的法律真好,76人律师团队,绞尽脑汁,弄出来一个强奸。妈的,真tmd有钱。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3-3-12 17:09:33

76人律师团?中国律师很便宜阿,不值钱?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3-12 17:10:37

萧小猪 发表于 2013-3-12 14:01
以后无论干什么都一定要抢在前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这话说得。。。。。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3-12 17:13:19

唉,问题是。。。要是李天一那天带套了,那就绝对不能算强奸吧。。。哈哈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2 17:18:36

kuddles 做了次免费广告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2 17:20:43

假设这教授的女儿被强奸了,他会咋说。
作者: 菩提树    时间: 2013-3-12 17:26:29

神经病。{:8_405:}
作者: 囧.    时间: 2013-3-12 17:27:30

我草。。。。。。。。。。。。。
作者: 马小哈    时间: 2013-3-12 17:44:57

法律is like that, thats what lawyers do,
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3-12 17:47:02

最后的判决是不了了之 受害者撤诉
作者: 性用卡已透支    时间: 2013-3-12 18:05:15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3-12 17:13
唉,问题是。。。要是李天一那天带套了,那就绝对不能算强奸吧。。。哈哈哈

其实,如果找不到李天一的DNA物质的话,连轻微的强奸也算不上,最多就是个人工具放错地方了,让老师教育一下就可以回家了。
作者: 直面异议    时间: 2013-3-12 18:29:39

要客观点。这种消息明显是假的。76人律师团。那没有几百万拿不下来的。他还不如给受害人多些经济补偿换个受害人谅解。
而且他这个案子简单的很。他又未成年。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3-3-12 18:34:50

這宗根本就是嫖妓案,沒有輪姦,更沒有強姦,男女雙方自愿的,大家開心只不過多人一起玩罷了,OK? 結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2 19:00:01

中国法律如果是轮奸=强奸那就是世界的笑话。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3-3-12 19:11:18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2 19:21:03

miaomeow 发表于 2013-3-12 17:09
76人律师团?中国律师很便宜阿,不值钱?

这也是中国的一特色,当事者有权有钱,组织个庞大律师团不在话下,时下已不是i有钱能让鬼推磨,而是能让x推磨,那些判刑的贪官有几个坐满刑期放出的???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12 19:23:16

其实天一这孩子还是嫩了点,当初干了那事后要是甩点钱在那,后来可能就是嫖了,罚点款了事。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12 19:30:09

Davidshi 发表于 2013-3-12 20:23
其实天一这孩子还是嫩了点,当初干了那事后要是甩点钱在那,后来可能就是嫖了,罚点款了事。

你想的美,强奸完你给你一块钱,再带人来抓你卖淫是么?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12 19:45:39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12 20:30
你想的美,强奸完你给你一块钱,再带人来抓你卖淫是么?

所以说天一还不算狠的,其实李双江的处理方法就是赔女方北京房子,给她北京户口工作等取得女方撤诉,这事正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3-12 19:47:06

性用卡已透支 发表于 2013-3-12 18:05
其实,如果找不到李天一的DNA物质的话,连轻微的强奸也算不上,最多就是个人工具放错地方了,让老师教育一 ...

哈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这个答案妙滴。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12 19:56:41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12 20:30
你想的美,强奸完你给你一块钱,再带人来抓你卖淫是么?

大哥,甩点钱也得看行情,总得小几千最少吧,否则哪对得起他大少的身份。
作者: 雾中原野    时间: 2013-3-12 20:06:35

无语了。。。。。。。。。
作者: Lens    时间: 2013-3-12 21:27:57

本帖最后由 Lens 于 2013-3-12 22:28 编辑

。。。。。。76人律师团,那老李什么职位啊?
强奸也够打一枪了吧
作者: 爱国爱港    时间: 2013-3-12 21:46:44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12 15:12
刑法里的轮奸罪是不会考虑先后的。当李天一一伙人带着女的开房,就已经洗脱不了轮奸罪的分类了。唯一能洗 ...

呵呵呵,摸拜中国法律专家...... yeah right!
作者: bestfan    时间: 2013-3-12 22: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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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nz    时间: 2013-3-12 23:16:11

我操。。。这都可以?
作者: ETT    时间: 2013-3-13 08:23:27

{:8_405:}{:8_405:}{:8_405:}{:8_405:}
作者: doudouxiong    时间: 2013-3-13 08:31:52

这个。。太恶心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3 10:26: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3 10:52:48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3/130312_li_true_age.shtml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13 11:03:1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3-13 10:52
http://www.bbc.co.uk/zhongwen/trad/china/2013/03/130312_li_true_age.shtml

改年龄在国内属于正常。。。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13 11:59:03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3-3-12 19:29
要客观点。这种消息明显是假的。76人律师团。那没有几百万拿不下来的。他还不如给受害人多些经济补偿换个受 ...

消息真不真,大家都有判断能力。

但新闻绯闻满天飞确实看出了大家对名人的关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13 13:04:46

xuli019 发表于 2013-3-13 12:03
改年龄在国内属于正常。。。

How and why?
作者: 土豆我是地瓜    时间: 2013-3-13 13:07:25

有钱就能只手遮天了嘛!!!!!!!!!!!!!!!!!!!!!!!!!!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13 13:08: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3-13 13:04
How and why?

Money and Class(Power)
作者: 大麦大麦    时间: 2013-3-13 15:12:20

谣言都算不上,愤怒又八卦的人痛快痛快嘴罢了
作者: 乖乖~不乖!!    时间: 2013-3-13 15:16:15

原来还有这种说法的啊。。。。
作者: 贝贝他爸    时间: 2013-3-13 15:19:41

我记得以前,强奸都是重罪,要不枪毙要不无期徒刑的

现在怎么这法律也向新西兰看齐了,越来越轻~
作者: 黑色上弦月    时间: 2013-3-13 18:47:43

先下手为强啊,真理啊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13 22:23:14

今年2月19日,北京海澱警方接到一位女事主報警。她稱在2月17日晚她在酒吧內與包括李冠豐在內的數人喝酒後,被帶至一家賓館內遭到輪姦。

18号做什么了?为什么隔了一天才报警?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3-14 09:43:3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3-12 20:00
中国法律如果是轮奸=强奸那就是世界的笑话。

一江死猪向东流都不算公共卫生问题, 中国还缺笑话吗?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3-14 09:44:54

susie77 发表于 2013-3-13 23:23
今年2月19日,北京海澱警方接到一位女事主報警。她稱在2月17日晚她在酒吧內與包括李冠豐在內的數人喝酒後, ...

大概是18号价钱没谈拢啵.
作者: 空虛公子    时间: 2013-3-14 10:01:26

第一個應該更重才是吧...............
作者: Show收    时间: 2013-3-14 17:06:25

法律哦...呵呵
作者: 0211824599    时间: 2013-3-14 21:18:19

记得以前的法律好像是第一个上的和最后一个上的判的最重,所以说两人轮奸是最不合适的·····现在怎么又这样了呢,还是我国法律好呀,与时俱进,不像美国什么的,200多年都没怎么改过,哎 落伍了
作者: 麦杰克迪    时间: 2013-3-18 08:40:00

说这种话不怕被雷劈死么,做人还有底线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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