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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长春遇害婴儿家属称孩子母亲已“疯” [打印本页]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6 15:10:43     标题: 长春遇害婴儿家属称孩子母亲已“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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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假装多好    时间: 2013-3-6 15:17:05

这对任何一个母亲都会是致命打击,痛不欲生吧。
作者: :TicklyRain:    时间: 2013-3-6 15:23:31

才2个月啊!眼泪都要哭干了!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3-3-6 15:24:00

这个凶手必须严惩!!!!!!!!
作者: cx20072008    时间: 2013-3-6 15:30:38

LJCalvin 发表于 2013-3-6 16:24
这个凶手必须严惩!!!!!!!!

严惩这词用的太轻了,必须千刀万剐!!!
作者: ATAE    时间: 2013-3-6 15:33:45

凌迟处死 或者 五马分尸
作者: cathy    时间: 2013-3-6 15:35:16

杀了杀了!!!!!!!!!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6 15:39:15

太可怜了。。。我老婆都不敢看这个新闻
作者: hqldmlmj    时间: 2013-3-6 15:41:33

想想都心疼,看照片,小娃娃好漂亮。。。
作者: 花落云飘    时间: 2013-3-6 15:49:02

怎么没有人权组织站出来说拿死刑说事呀
难道杀警察就行,杀小孩就不行?
难道马加爵就是英雄,杀个婴儿就十恶不赦?
起来吧,威武的人权人士,别再让自己的良知备受谴责了,勇敢的站出来为那个不堪小孩哭闹的追求头脑清静自由行使权利的人叫喊鸣冤吧!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3-3-6 15:49:29

cx20072008 发表于 2013-3-6 16:30
严惩这词用的太轻了,必须千刀万剐!!!

十大酷刑都轮两遍也不解恨!!
作者: Enspiren    时间: 2013-3-6 15:57:40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时心里在想小偷最好是冲着偷车去的,这样至少不会卖掉孩子。现在我在想,小偷如果是冲着偷孩子去的该多好啊,哪怕孩子被卖掉,但是至少能活着。。。
作者: 皮皮蛋蛋    时间: 2013-3-6 15:59:31

小孩太可怜~希望这事之后国内父母到安全意识能强点~哎~
作者: anzac_corp    时间: 2013-3-6 16:00:42

希望大家开动脑筋一起想想,怎么样能给这对可怜的父母些许的安慰。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3-6 16:06:13

楼主,啥意思。。?要说疯的话,就好好写行不?打个双引号的,啥意思,难道装疯啊?呵呵呵呵呵。。。玩文字不是这么玩的哇。。。好好学习哦。才能天天有YY滴啦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6 16:07:55

lz觉得,这个凶手能判死刑吗?
我觉得死缓到头了,不会判死刑的,
lz,你怎么看?
作者: vwgolf007    时间: 2013-3-6 16:14:14

Enspiren 发表于 2013-3-6 16:57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时心里在想小偷最好是冲着偷车去的,这样至少不会卖掉孩子。现在我在想,小偷如果是冲着 ...

我当时也这么想的 - 他哪怕卖掉,也至少留孩子一个活路。父母太可怜了!
作者: hlvs1128    时间: 2013-3-6 16:14:56

下得去手啊。。。。。。
作者: 万国lulu    时间: 2013-3-6 16:18:17


作者: integra-r    时间: 2013-3-6 17:27:42

留下足迹 发表于 2013-3-6 17:06
楼主,啥意思。。?要说疯的话,就好好写行不?打个双引号的,啥意思,难道装疯啊?呵呵呵呵呵。。。玩文字 ...

。。我也有这样想过。。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3-3-6 17:30:30

Enspiren 发表于 2013-3-6 16:57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时心里在想小偷最好是冲着偷车去的,这样至少不会卖掉孩子。现在我在想,小偷如果是冲着 ...

我也是这么想的啊。如果把孩子卖掉。至少还能找到啊。这就没了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6 17:41:56

一帮坏人娱乐那个死掉的孩子,疯掉的妈,和自首的罪犯
真是正义的么?恐怕平时连少说脏话都做不到吧?连不贪污,工作不偷懒都做不到吧?那和偷车贼有什么区别,生了孩子不好好养的,和他有什么区别,起码他杀得不是自己的孩子,每年杀亲生孩子就有多少?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6 17:48:22

这种低素质的微博娱乐,以点盖面的高度聚焦,反而是绝大多数的社会问题成为盲区
大家貌似参与了一次社会公益活动,认为自己主持了正义,从而满足
其实是在娱乐三个人的生命,小悦悦玩完了,又去玩小长春,我要是丘处机,把这些炒微博的先处决了
作者: jcj45    时间: 2013-3-6 18:00:19

老實說, 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

我只希望這個是騙人的,孩子還活著。
作者: PCANZ    时间: 2013-3-6 18:10:24

五马分尸!!!!!!!!!!!!!!!!!!
作者: kingscat    时间: 2013-3-6 18:19:12

如果这个凶手好歹有个信仰,不管是信佛还是上帝还是谁,都不会起杀人之心
作者: gigionbroadway    时间: 2013-3-6 19:31:21

估计呆在监狱里这家伙都不好过,不是被狱警折磨就是被狱友折磨,最后估计只有自杀。
作者: simonhe    时间: 2013-3-6 19:49:27

md   是人都会疯
作者: mychloe    时间: 2013-3-6 19:50:08

為什麼會留小孩子單獨在車?
作者: 皇家骑士    时间: 2013-3-6 19:58:48

凶手当然应该惩罚。但是为啥没人出来追究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的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父母如果不对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来,以后还会有层出不穷的悲剧。小悦悦也好,这个可怜的孩子也好,如果父母负责,惨剧根本不会发生!
作者: DARKID    时间: 2013-3-6 20:25:19

Bowang 发表于 2013-3-6 17:07
lz觉得,这个凶手能判死刑吗?
我觉得死缓到头了,不会判死刑的,
lz,你怎么看?

从法律上讲,凶手自首有从轻处罚的依据.而且严惩自首可能会给以后的犯罪人传递出不当的信息.但是请不要忘记,抛开感情和伦理不谈,他犯下的是偷盗罪和谋杀罪,就算从轻也够枪毙的.

从舆论上和社会影响上来看,3000多名警力和上万市民的参与加上国内外无数媒体和网民的关注,最终等来了最差的结果,不杀恐怕无法平民愤.

从政治环境上来看,这起恶性犯罪恰巧发生在两会期间...

综上所述,此人够枪毙半个小时了.
作者: 自在就好    时间: 2013-3-6 20:50:06

杀人犯等于杀了2条人命,死刑是至少的了,就看怎么死了。最好是绞刑。
作者: laowuzhao    时间: 2013-3-6 20:52:43

本帖最后由 laowuzhao 于 2013-3-6 20:53 编辑

这个新闻标题  纽约偷车嫌犯发现车内有婴儿 报警后离开

盗亦有道
取财不取命

可怜的母子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3-3-6 20: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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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6 20: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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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3-3-6 2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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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6 21:02:50

不该判死刑,应该是死缓或者无期,
首先是自首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于儿童,少年,青年,成年都要小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6 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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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unter1014    时间: 2013-3-6 21:10:00

估计不会死刑的,他自首的,如果判了死刑,那以后谁还会自首呢。当然咯只是这么想,如果民愤盖天的话,凶手会挂。
作者: winderxx    时间: 2013-3-6 21:10:22

虽然我觉得凌迟很残忍,但是对于这种人来说,很合适。
作者: sean1213    时间: 2013-3-6 21:13:23

真他妈太没人性了,求财还要害命,哎
作者: qqivy    时间: 2013-3-6 21:13:26

不疯才怪呢,十个月把孩子生下来,一家人喜气洋洋的,坐完月子喝完满月酒没十来天,春节天天开开 心心的,然后进屋生个火,孩子就死了,一喜一悲有那个妈妈能顶得住啊。。尼玛冰火两重天啊,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6 21:15:06

這真的是一個致命的打擊。
最好把那殺人犯槍斃了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6 2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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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3-3-6 2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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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ggy    时间: 2013-3-6 21:47:53

擦 看到照片了,可怜的宝宝光光的在一个小旅行袋子了,真TMD```强烈要求政府不要给这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判刑,给放出来 看他怎么死
作者: sky_nz    时间: 2013-3-6 21:50:50

留下孩子和车在外面,为什么不锁车??
作者: KvAn    时间: 2013-3-6 21:54:43

这么大的打击.....哪个做母亲的能承受的住...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3-6 21:58:03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6 21:03
你小学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吧?引号就是引用的作用,援引家属的原话不行吗?我知道你跟我辩论失败对我不爽 ...

唉,你又以你所谓的高智商抬举自己了吧,呵呵。。。你继续自淫自乐吧,
作者: 香辣炸酱面    时间: 2013-3-6 21:59:52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6 22:02
不该判死刑,应该是死缓或者无期,
首先是自首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于儿童,少年,青年,成年都要小

婴儿怎么了 婴儿不是人吗??????????
什么叫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相对于儿童,少年,青年,成年都要小????????
按照你这逻辑 婴儿不值钱呗?????????????????????????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6 22:04:50

香辣炸酱面 发表于 2013-3-6 22:59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对于儿童,少年,青年,成年都要小

婴儿 ...

你知道法律上死人是怎么赔偿的吗?
都是人,穷人富人大人小孩,赔偿的金额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否独子都不同,判刑都不同
法律上就是这么执行的

而现实中也是,婴儿死了,父母还能再要,18岁的儿子死了,父母不但不能再要,养老也有问题
作者: 沙其玛多多    时间: 2013-3-6 22:06:10

cx20072008 发表于 2013-3-6 16:30
严惩这词用的太轻了,必须千刀万剐!!!

同意。如果法律不杀他,我觉得长春的民众可以挤进派出所,把他抓出来,乱石,乱棍,乱刀,搞死他这个畜生!
作者: 石头先生    时间: 2013-3-6 23:26:36

孩子死得太残忍了,不知道那个偷车的怎么想的,偷车就偷车吧干什么要对一个婴儿下毒手!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0:57:3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6 21:58
此人死刑没跑了

1,故意杀人,2,所杀之人属于无辜者(即不属于仇杀或情杀,属于随机杀害,相比仇杀, ...

现在很多小道消息啦,比如什么定罪啊,什么仇杀啊,

如果抛开这些,就是按原有的报道,

我觉得,可能不会判死刑,最多死缓。

另外,我有点不明白啊,被杀人属于无辜,是什么意思,只要是谋杀的,被害人,都是无辜的啊。
如果对方是抢匪,这边自卫抵抗把对方杀死了,怎么也不能算是谋杀不是?

或者说就算两个人有仇,一个人谋杀了他的仇家,那死者也是无辜的啊。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0:59:20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6 23:04
你知道法律上死人是怎么赔偿的吗?
都是人,穷人富人大人小孩,赔偿的金额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否独子都 ...

我同意你的看法,
2个月的婴儿,对这个家庭的实际伤害,
不会有那么的大。

我觉得这个笨贼,罪不至死。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04:14

DARKID 发表于 2013-3-6 21:25
从法律上讲,凶手自首有从轻处罚的依据.而且严惩自首可能会给以后的犯罪人传递出不当的信息.但是请不要忘记 ...

偷个车,没那么大罪过,而且,车也找回来了。
那个罪判3年到头了。要是光偷一辆车的话,还找回来了,如果不是严打期间,估计公安局都懒的拘留他。
以前一个什么重大偷车团伙的主犯,才7年。

杀个2个月的婴儿,事主会很难过,但是,相信不难平复,愿意多陪点钱,安抚下那对父母,毕竟还可以再生一个。

我觉得罪不到死。没有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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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08:29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12:05
这个你自己仔细想想就知道了。如果B之前惹了A,不管是什么恩怨情仇,A杀了B,这点说明A的杀人是有固定目标 ...

恩,有道理,
不过,我还是觉得他罪不至死,

我都觉得药家鑫的死刑,就是他被捕后的很多作死言论,和他爸的“高超”表演而造成的,呵呵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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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24:58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12:18
嫌疑人的言论和家人的言论并不影响量刑,一个合格的法官,首先的职业训练就是要摒除与案件无关的杂乱信息 ...

我怎么记得,是交通肇事致死,3-7年,
他就是把人撞伤了,况且,他也没逃逸啊,
他下车把人杀了,然后走了,
这个怎么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呢?

他就是故意杀人。

我觉得,他就是说那些什么农村人,城里人这些,
正维稳呢,他挑事,那还不被和谐了。

中国的法律,有些事情是没办法用法律来解释的,比如说严打。严打时的判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通奸算流氓罪,结果是枪毙。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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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7 11:33:03

皇家骑士 发表于 2013-3-6 19:58
凶手当然应该惩罚。但是为啥没人出来追究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的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父母如果不对孩子的安全 ...

这个时候更本不是追究父母责任的时候,谢谢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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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34:30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12:30
本案例,犯罪嫌疑人也是两个罪名,A抢劫(或者按盗窃算)罪,B一个故意杀人罪。

加减刑的条件,1,此人 ...

我没有您这么好的法律素养,
都给定罪和给出了适用的法条和判罚,

但是。。。。。。
薄熙来的老婆,不才是个死缓吗?杀6人,虽然不是她动手的,也是主使啊。
她也不是自首的哦。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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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36:08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12:33
你没有仔细看案件。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郭杜十字时再次将两情侣撞伤,逃逸时被附 ...

我觉得啊,药家鑫比这个要严重,
药家鑫是一定会被判死刑的。
我始终觉得,这个孩子,是被他爸爸害死的,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7 11:37:05

皇家骑士 发表于 2013-3-6 19:58
凶手当然应该惩罚。但是为啥没人出来追究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的父母应当承担的责任?父母如果不对孩子的安全 ...

为什么这个时候还有人纠结父母的过错呢。。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1:37:21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12:36
你从哪里看的6个人,不是只一个人吗?

央视啊,
说她涉嫌6个人的死,
当然,她的庭审我没看,
因为就知道她会判死缓,都成惯例了,呵呵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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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1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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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7 11:40:14

想知道怎么判决的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7 11:49:22

太阳鸟鸟 发表于 2013-3-6 21:57
人家家长说了,店里冷,怕把儿子冻着,就先进去把暖气打开,就这么一下,车就被偷了,这种事,谁防得着啊 ...

本来把婴儿单独放在没人看管的车里就是错误,更何况车子还没有上锁。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7 11:52:17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6 22:02
不该判死刑,应该是死缓或者无期,
首先是自首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

不知道你是根据什么划分不同年龄层次的价值的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3-7 11:54:02

susie77 发表于 2013-3-7 12:52
不知道你是根据什么划分不同年龄层次的价值的

这是法院的事情,主要是根据经济损失,因为这个指标相对客观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7 11:55:25

Bowang 发表于 2013-3-7 10:59
我同意你的看法,
2个月的婴儿,对这个家庭的实际伤害,
不会有那么的大。

你没小孩吧,有小孩也是悲哀
作者: Kanebo    时间: 2013-3-7 12:26:15

哀伤,~这样的痛是万劫不复无药可医的
作者: 想你想到胃痛    时间: 2013-3-7 13:39:18

看这帖子的讨论就知道为什么国内是人治不是法治了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7 14:19:20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7 12:54
这是法院的事情,主要是根据经济损失,因为这个指标相对客观

明明是你说的,你又推给法院。
作者: sylviaji    时间: 2013-3-7 14:38:28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6 18:41
一帮坏人娱乐那个死掉的孩子,疯掉的妈,和自首的罪犯
真是正义的么?恐怕平时连少说脏话都做不到吧?连不 ...

你死不死啊 sky上你还不够臭吗
作者: cx20072008    时间: 2013-3-7 15:37:57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3-6 22:02
不该判死刑,应该是死缓或者无期,
首先是自首
其次造成的是一人死亡,而且是婴儿,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 ...

你的思维模式真是不同凡响,看你的贴子我分析如果你是嫌犯也会这么做!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7 15:43:13

Bowang 发表于 2013-3-6 17:07
lz觉得,这个凶手能判死刑吗?
我觉得死缓到头了,不会判死刑的,
lz,你怎么看?

王兄,魔王,你们怎么看!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7 15:47:14

花落云飘 发表于 2013-3-6 16:49
怎么没有人权组织站出来说拿死刑说事呀
难道杀警察就行,杀小孩就不行?
难道马加爵就是英雄,杀个婴儿就 ...

你这观点偏激了吧!
作者: 回归蓝天    时间: 2013-3-7 16:01:54

判死刑太便宜他了,判无期,终生不能保释,他活着肯定比他死了还要痛苦
作者: smart-way    时间: 2013-3-7 16:04:55

当整个群体道德沦丧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是被威胁到人身安全的一份子。
为什么不放大处理这个令人发指的案子,放大处理有好处,提醒我们每个人,我们也是其中一个,我们也有责任和义务。
作者: Davidshi    时间: 2013-3-7 16:13:35

Bowang 发表于 2013-3-7 12:04
偷个车,没那么大罪过,而且,车也找回来了。
那个罪判3年到头了。要是光偷一辆车的话,还找回来了,如果 ...

王总,我怎么觉的你的想法很危险,不象过去的你。其实在中国,法律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同时期这个标准是不一样的,讨论死不死刑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法律不掌握在你们的手中。
一发分为二的说,小孩也是一条生命,中国的现实可能会是凶手赔钱避免死刑以达到双方都能接受,但从中国的法律来说死刑无疑。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有关方面应该追究孩子父母单独将孩子留在车里的责任,当然假如按西方标准的话。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7 17:36:26

Davidshi 发表于 2013-3-7 17:13
王总,我怎么觉的你的想法很危险,不象过去的你。其实在中国,法律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不同时期这个标准 ...

我这个想法有什么可危险的,
中国并不是杀人就一定是死刑,也不是死刑就一定是杀人了。

我在这里没有讨论,应该给什么刑法,我是在聊天,猜测,最后会如何,

你看看前面说的,
陵迟,车裂,但是这都现实吗?显然不现实。

虽然我不这么认为应该废除死刑,但是所谓的“普世价值观”,还是认为应该废除死刑的,
我觉得这个罪犯,不是蓄谋杀人的,而是经验不足,慌了,而杀的婴儿,
哪怕是扭曲的,这也是一条生命,

我是猜测,如果没有顶罪或蓄意报仇的这些因素下,我觉得最高是判死缓,
当然,这是我的猜测,
要不要打个赌啊,如果是判死刑了,我请你吃饭,否则你请我吃饭,哈哈
虽然,用生命来打赌,实在太残忍了点。
作者: markfu    时间: 2013-3-7 17:48:37

真不知道那个凶手脑子里面在想什么啊???他没有爹妈吗???他没孩子吗???太不可理喻了!!为什么要杀小孩啊???怎么忍心掐死啊???
作者: DARKID    时间: 2013-3-7 20:56:14

Bowang 发表于 2013-3-7 12:04
偷个车,没那么大罪过,而且,车也找回来了。
那个罪判3年到头了。要是光偷一辆车的话,还找回来了,如果 ...

偷盗罪和自首功过相抵了, 谋杀判个死刑. 简单明了.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3-7 22:46:50

Bowang 发表于 2013-3-6 17:07
lz觉得,这个凶手能判死刑吗?
我觉得死缓到头了,不会判死刑的,
lz,你怎么看?

强烈建议死缓. 对这种没权没势的人来说, 死缓绝对是比死刑更重的惩罚.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3-7 22:56:36

susie77 发表于 2013-3-7 12:49
本来把婴儿单独放在没人看管的车里就是错误,更何况车子还没有上锁。

如果这种情况下追究父母责任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就得立法规定禁止一个大人单独带孩子开车了.  否则哪天你一下车就来个强盗把你车和孩子都抢走了,你也得承担婴儿单独在车里没人看管的责任?
跟你说车子上锁了才危险呢. 上锁了说明是准备离开一段时间的, 而上锁的车子小孩子没法从里面自己打开门出来,这样孩子单独在车里才危险!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3-7 22: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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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rt    时间: 2013-3-8 01:25:49

简直不是人,社会影响太恶略了,虽然有自首行为,但还是建议判死刑,同意的举手
作者: Bowang    时间: 2013-3-8 09:37:23

留园魔王 发表于 2013-3-7 23:57
你的这个观点不对,赔钱并不能减轻刑事责任,减轻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被害者家属是否原谅(赔钱是博得家属 ...

你说的都有道理,
但是,我还是觉得不会判死刑,最多死缓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8 09:42:57

多多.钱 发表于 2013-3-7 23:56
如果这种情况下追究父母责任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就得立法规定禁止一个大人单独带孩子开车了.  否则哪天你 ...

请参考新西兰相应法规:不是说“大人不能单独带小孩子开车”,而是“小孩子不能离开大人的视线”。

另就本案而言,上不上锁婴儿都无法开门。这个事故,如果家长的安全意识重一点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作者: fengshens    时间: 2013-3-8 10:01:56

凌迟处死 或者 五马分尸
作者: xuli019    时间: 2013-3-8 10:49:29

heart 发表于 2013-3-8 01:25
简直不是人,社会影响太恶略了,虽然有自首行为,但还是建议判死刑,同意的举手

我举双手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3-8 12:44:59

susie77 发表于 2013-3-8 10:42
请参考新西兰相应法规:不是说“大人不能单独带小孩子开车”,而是“小孩子不能离开大人的视线”。

另 ...

1,请问新西兰的晴好天气能见度是多少公里?保持孩子在这个视距范围内能否保证孩子的安全?  
2,在本案中, 如果父母保持孩子不离开大人视线.假设是北京雾霾天气,能见度仅为二十步到三十步之间,你能否在这个距离上阻止犯罪嫌疑人登上汽车并开走? 能否保证孩子之后不被掐死?
立法时候更多要考虑的是立法的原则, 即为什么这么立法,而不是死搬教条. 你对这个案件的理解, 相当于有人家里被偷了,你说屋主有责任,为什么不装防盗门? 如果是装防盗门的家里被偷了, 你说为什么不装监控报警?有监控的被偷了那还可以说怎么没有现场保安?有保安的被偷了还可以问保安怎么那么胖连个贼都追不上......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8 12:50:30

多多.钱 发表于 2013-3-8 13:44
1,请问新西兰的晴好天气能见度是多少公里?保持孩子在这个视距范围内能否保证孩子的安全?  
2,在本案中,  ...

说到盗窃,我就突然想到,如果是一个放了10万块现金的包包,是不是就不放在被上锁的车里了。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3-8 12:56:56

多多.钱 发表于 2013-3-8 13:44
1,请问新西兰的晴好天气能见度是多少公里?保持孩子在这个视距范围内能否保证孩子的安全?  
2,在本案中,  ...

不想扯太远,但是既然举例到被盗,我只知道买车保险的时候,有ALARM和没有ALARM的保险价格又有不同。

题外话,好像现在这个婴儿的家长是把责任推给警察,说警察办事不速度。
作者: tingtingwang    时间: 2013-3-8 13:15:13

太残忍了。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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