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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公平的新西兰婚姻,同居财产法 [打印本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7:33:45     标题: 不公平的新西兰婚姻,同居财产法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2-20 18:43 编辑

这里的同居和结婚,实质意义上,都差不多,结婚后大部分人把自己的姓前面冠上男方家的姓,原始,传统,深刻的表达了,这个女人,是属于我们家族的。而同居的则不会有这个改变。
最不公平的是财产的分配。
同居前后结婚前后,都可以设立共同户头,表示一起为生活做贡献,互相分享,分担,这是没错。
但是如果同居2年,或结婚两年,两人要分手,牵涉的财产分配大致上就是按贡献大小来分配,不涉及很大的财务纠纷。比如你过去年,我们一起挣了20万,有10万是你挣的,我也挣了10万,我们的投资就一人一半分,包括股票现金房产。
但是问题出现了:同居再多一年,即同居3年,不管你婚否,不论贡献大小,你们的财产都是一人一半,包括一切投资不动产房子票子等。
那么,甚至设想,一方父母出资在这里为爱子购房5套,生活无忧,突然认识一个女子开始同居,哪怕女方从不工作,只管购物旅游,3年后,女方提出分手,她就可以分得男方一半家产,这公平吗?打个比方,女方就算年薪10万,fulltime工作三年,全不花,她也只能存30万,为什么因为和男方同居了3年,就可以分得百万呢??如果前2年算是carring 彼此,有贡献,那么为什么多同居一年,就会价值这许多呢?
不见最近这些年,多少人为了这种纠纷打破头撕破脸,当初的恩爱最后都是血淋淋的侮辱?
有人说,为什么不设立一个trust,或者写财产公证协议?那么律师说,trust在两人开始交往后设立是无法完全保护你的财产不被恶意分割的,因为对方律师会说你这是蓄意的隐瞒财产。
财产公证协议?这是一个多么伤人,尴尬的事情,两人如何可以一边鸡鸡我我,一边警告彼此不要打我的钱的主意?这不是对纯粹的爱的侮辱吗?也是对心爱的人的侮辱吗?
为什么财产法不能改为,不管同居是多久,都按照共同贡献大小来分割财产,对弱者方给与适当的补偿?请问同居三年,若开头例子中男方被分手,白白被骗几代人积累的财富,女方损失了什么?应该是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女方相似专业背景的年薪的3倍,还要扣除全家开销的一半,比如她同学之类年薪6万,扣除living cost能存3万,那么她能分割的最高额度也就是9万,不会让更多好人蒙受欺骗伤害。
同理,很多男的也只盯着富家女的,最近更听说一个利用女方拿了身份,现在还要分一半家产的贱男,请问,这样的情形,谁来保护这种明显不公平的法律?也许法律更加的公平一些,反而这些鸡飞狗跳琢磨人家钱财的人会少些,更多的人生活在平静安全的感觉中,你不防着我,我也不提防你,简简单单的享受家庭生活,更多的人不用去开口叫对方签一个非常伤人的“离我的钱远点”的协议,叫人如鲠在喉。
也许天下更太平些,大家也爱的投入,纯洁
作者: 武夫的眉筆    时间: 2013-2-20 17: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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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r.x    时间: 2013-2-20 17:37:58

本帖最后由 blur.x 于 2013-2-20 17:39 编辑

这得看人吧~~是有点纠结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7:39:20

武夫的眉筆 发表于 2013-2-20 18:36
婚姻不是做买卖,就是要分一半,觉得不公平可以一个人过一辈子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的钱不是捡来的,兄弟。
最后真诚祝愿你遇上一个很mean的聪明会伪装的美女,你爱的死去活来,3年后她突然提出分手,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分走你前半生的一半,真心祝愿这个发生在你身上,你会说,祝福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7:49:12

blur.x 发表于 2013-2-20 18:37
这得看人吧~~是有点纠结

政府机器很精明,貌似是保护了弱者,实则把这些都推给了个人去承担。
这样离婚几次,社会财富就等于重新分配了一次
作者: technerd    时间: 2013-2-20 17:52:3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18:39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的钱不是捡来的,兄弟。
最后真诚祝愿你遇上一个很mean的聪明会伪装的美女,你爱 ...

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
很多东西都没有所谓公平的。

当然,单纯为了身份的结合就很没必要
作者: yimingpeng    时间: 2013-2-20 17: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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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7:57:10

technerd 发表于 2013-2-20 18:52
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
很多东西都没有所谓公平的。

于情于理,我想大家都心甘情愿和那个彼此深爱的人分享一切,但是只是没有人能接受,3年就开口要你的一半,穷人分手离婚简单,如果一方千万身家,家族风风雨雨打拼来的,这是不是很荒谬呢?3年意味着,另一方的3年,可以换取这个人过去2代人的光阴和努力付出?
见了太多阴暗的故事,某city餐厅老板娘不就是靠骗pr然后进一步分了男方祖传的豪宅来起家的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7:57:36

比尔盖茨说过:世界是不公平的
作者: 武夫的眉筆    时间: 2013-2-20 18: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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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8:04:41

武夫的眉筆 发表于 2013-2-20 19:02
首先,婚姻前的社會財富分配公平嗎?你的收入或許合法或許違法,但絕不可能公平

那麼,通過婚姻造成的 ...

谢谢你,但是这里不和你讨论共产主义
作者: TRYTRYTRY    时间: 2013-2-20 18:09:45

哪里有绝对的公平?怕别人沾你便宜 不平衡自己过搂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8:09:58

还是有路可走的,开个trust就行了
作者: 武夫的眉筆    时间: 2013-2-20 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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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8:13:3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19:09
还是有路可走的,开个trust就行了

两人交往后再转移财产去trust的,分手时,一样必须分走trust里此人名下的一半。
除非你一开始就做这个准备,名下没一毛钱,全是trust 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18:16:1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18:39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的钱不是捡来的,兄弟。
最后真诚祝愿你遇上一个很mean的聪明会伪装的美女,你爱 ...

别理这人,他可能真以为自己是Somebody了,我还真没觉得。
作者: 叶落水无痕    时间: 2013-2-20 18:19:33

所以说门当户对很重要 物质上没那么多顾虑 精神层面也都差不太多 唯一有差异的就是为人处事的方式 但是谁和谁能完全一样呢!如果你自己年薪10万,找一个8万以上的,这种顾虑基本不存在。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2-20 18:37:14

如果假设成立的话,男方就可以无顾忌的找小三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20:39:2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2-20 21:40 编辑
susie77 发表于 2013-2-20 19:37
如果假设成立的话,男方就可以无顾忌的找小三了。

susie,这里婚姻法是无 过错这一说法的,婚外情之类通通无罪,所以,男方找小三---女方偷情的概率和意义都是一样的,
更何况,男方找小三,然后分手,分得自己应该有的东西,这也无不妥啊1
我不觉得因为不用分一半身家,就去偷情,这是一个人的根本的品质问题。
当然,考虑到40-60年龄被抛资的女方更加值得同情可帮助,婚龄达到20年的,一律平分家产,也许可以避免男性逃避责任。法律可以规定这样,而不是3年,要知道,多少人在金钱和爱情面前,很多人会选择金钱,出卖一个相处3年的人,再去重新开始高起点的人生,很多人会利用这个成为快速致富的捷径,而丝毫没有起到维护婚姻的目的,相反,那些可能开始相爱的人,最后变了味道
作者: 高飞    时间: 2013-2-20 20:42:4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17:39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的钱不是捡来的,兄弟。
最后真诚祝愿你遇上一个很mean的聪明会伪装的美女,你爱 ...

好在武夫是个穷光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22:16:1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21:39
susie,这里婚姻法是无 过错这一说法的,婚外情之类通通无罪,所以,男方找小三---女方偷情的概率和意义都 ...

嗯,这个有点到你,3年真的是时间太短了,有的人甚至还没与度过磨合期,可能就是一时冲动离婚,然后就面临分财产问题,可能能挽回的,最后因为金钱问题也都闹的不可开交了。。如果平分财产这个年限放到10年以后可能还算合理些吧。。
作者: 雲霏    时间: 2013-2-20 22:27:07

就叫你沒事別亂同居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22:29:48

這樣的case 真的很難說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0 22:32:26

雲霏 发表于 2013-2-20 23:27
就叫你沒事別亂同居

和乱同居没任何关系。
这里意义上的 partnership不一定要住在一起的,只要证明你们交往专一,基本上共同分享生活,旅游,偶尔过夜,已经是partnership了。
再说,难道你一辈子不结婚不交往?
作者: ling6264    时间: 2013-2-20 22:38:27

没什么公平不公平的,2人想好好过,更本不会想这种问题,不想过的,问题会源源不断的出来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3-2-20 22:47:22

那你为什么要找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的同居呢?
如果没想好,就先拍拖阿。
这里的法律如果没有同居,不需要分你的财产!你听谁说的partner就可以分财产啊?那着世界不乱了
如果以后你想好了要结婚,那如果万一分手,给一半也是应该的。
你要是没想好,就别花你家里人的钱买房子。他们买房子用他们自己的名字
你自己赚钱买贝
作者: 吖喵    时间: 2013-2-20 22:59:33

如果是父母出钱买房给孩子结婚,那就弄家庭基金,父母与孩子为基金里的。好像离婚了是不会列入 双方共同财产的。。。。。。
好像吧。。好像
作者: joewai3    时间: 2013-2-21 02:26:04

的確不公平,

但是很多人卻利用同居這一點可以申請到PR,

NZ的法律跟國內真的很不一樣............
作者: kiwibom    时间: 2013-2-21 07:09:56

尤其是没过错原则,即时出轨方提离婚依然可以取得另一方一半的财产真的叫人很难接受。我觉得可以改成有孩子或者同居或结婚10年以上平分。虽然我在前一段婚姻里还属于得利一方。后面的男方经济基础也好我很多。如果结婚我会主动和他婚前协议,除非有孩子或10年,我才得到他的钱。这样他也放心,大家交往起更愉快
作者: 我恨赌场    时间: 2013-2-21 07:32:41

同居3年,不管你婚否,不论贡献大小,你们的财产都是一人一半,包括一切投资不动产房子票子等。
作者: IKS    时间: 2013-2-21 08:17:14

可以成立Trust,父母在孩子婚姻稳定前要把关,绝对不能把房子一古脑转到孩子名下。
作者: mirror0    时间: 2013-2-21 08:21:11

LZ can get a prenup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0:17:18

为什么不成立一个团体,去请求修改这无聊无理的法律?它的漏洞太大,被太多人钻空子,已经成为不稳定婚姻的头号杀手。
如果没那些邪恶的念头,法律也不支持,相信没有那么多无耻的人出现,人之初,性本恶!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0:18:58

3年意味着,另一方的3年,可以换取这个人过去2代人的光阴和努力付出?
见了太多阴暗的故事,某city餐厅老板娘不就是靠骗pr然后进一步分了男方祖传的豪宅来起家的么,这女的还利用这点,拿了身份,满三年就开始说再见,官司打了好一段,但是,法律就这样!!帮助了奸人
作者: 非典型土人    时间: 2013-2-21 11:19:24

确实漏洞太大,中国的婚姻法就公平多了,谁出钱买房就是谁的,写谁名字没用
作者: 一星风    时间: 2013-2-21 11:47:30

本帖最后由 一星风 于 2013-2-21 11:51 编辑
非典型土人 发表于 2013-2-21 11:19
确实漏洞太大,中国的婚姻法就公平多了,谁出钱买房就是谁的,写谁名字没用

对,这样就一辈子出钱那一方在家里说话大声,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这样的婚姻有安全感吗?能过一辈子?这样也公平?
这里的婚姻法是尽量去阻止分离,提倡2人过一辈子,都是建立在过一辈子的基础上, 双方公平的一起过日子。如果你结了婚还一直想着财产分割的事情,那你结婚干啥??同居也是为了最后结婚过一辈子。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1:56:29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2:47
对,这样就一辈子出钱那一方在家里说话大声,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这样的婚姻有 ...

你说的也是安全感----财产不在自己名下就没有安全感?比起财产随时损失变到一个陌路人名下,哪个更没有安全感/

前者是担心瓜分到的不够多,后者是担心爹妈祖宗的心血都付之东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2:00:41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2:47
对,这样就一辈子出钱那一方在家里说话大声,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这样的婚姻有 ...

这里的婚姻法不会去阻止分离或偷情,只有那个面临要被瓜分家产的人才会可怜兮兮的要去阻止分离,大部分想靠离婚致富的人花大价钱也要找律师做出血的控诉离婚分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2:05:04

mirror0 发表于 2013-2-21 09:21
LZ can get a prenup

it sounds really hurt..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2:24:50

法律 不等于 公平
作者: 非典型土人    时间: 2013-2-21 13:04:02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2:47
对,这样就一辈子出钱那一方在家里说话大声,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这样的婚姻有 ...

“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说明你遇人不淑,不会看人,是你自己的问题。法律能保证物质公平就不错了,还指望它保证你感情的公平?

另外,“阻止分离”这只是一厢情愿了,感情的分歧是财产能阻止得了的么?谁会为了些财产就折磨自己一辈子呢?正常人结婚都想过一辈子,只是现在的法律下有人同居/结婚就是想分财产,跟你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了,就是因为这个漏洞。你最后两句话恰恰证明了现在法律的漏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18:53

非典型土人 发表于 2013-2-21 14:04
“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说明你遇人不淑,不会看人,是你自己的问题。法律能保证 ...

是的,运气好找个条件比自己好很多的,不管男女,3年一到,钱到手房子到手走人(甚至还有人打着感情的旗号骗身份的)比什么工作收入都高!认识一个30+的女孩子,聪明能干,6年内为自己生意打下坚实基础,在建筑业做,自己投资不少,收入稳定,可是偏偏没过美男关,帮他度过了生命中的难关,给他办了身份,结婚,3年到了,现在官司,男的孩子都不要,只要现金和房子。为毛?男的说,和女的生活没意思。你说这男的开始就是骗呢还是说中间变质?如果现行法律,就算同居3年女方的婚前财产和你没一毛钱关系,这男的会心生歪念吗?正因为这个无耻的婚姻财产法律,男的才起了歹念
作者: suannahan    时间: 2013-2-21 13:21:12

没公平不公平的,都是一人一半。所以结婚之前应该考虑清楚,不要离婚的时候才来后悔~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27:57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2-21 14:28 编辑
suannahan 发表于 2013-2-21 14:21
没公平不公平的,都是一人一半。所以结婚之前应该考虑清楚,不要离婚的时候才来后悔~

有的人一半只有债务几十万,有的人一半只有一万块,有的人一半有500万,有的人一半有许多许多,可能只有很穷的人才有几率遇见纯纯的爱情吧。同理,离婚时,假如要双方共同承担一百万债务,有人肯吗这就是现实,没什么值得推敲的
作者: 一星风    时间: 2013-2-21 13:34:04

本帖最后由 一星风 于 2013-2-21 13:44 编辑
非典型土人 发表于 2013-2-21 13:04
“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说明你遇人不淑,不会看人,是你自己的问题。法律能保证 ...

那我再举个例子好了,一对男女结婚10几年,孩子都生了,女的20几岁就嫁给他,10年后离婚,房子当初男方买的,离婚后女的都30多40岁一分钱都没得到,孩子都生了,青春没了,时间没了,再找也非常困难了,最好的那10几年都给了男方,人生有多少个10年。。。这叫公平?

我觉得拿国内法律跟这边比不合适,国情完全不一样,你看KIWI 有哪个会把一大笔钱给小孩买房子的?我是从来没见过,年轻人一般都很穷,都是靠自己赚钱买房,一起存首期,一起买房,所以一般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这里的法制是为了保护这里的人,也是这里的人定的。但是真正有钱的KIWI把财产都放在TRUST里面,所以很少会有这种情况出现。
国内的人眼看中的就是钱,房子,财产,专门去专这种漏洞不奇怪,但就为了这改这里的法律,就不合适这里的国情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37:02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4:34
那我再举个例子好了,一对男女结婚10几年,孩子都生了,女的20几岁就嫁给他,10年后离婚,房子当初男方买 ...

中国的婚姻法有过错方和无过错方一说,无过错方会被判得补偿。而且确实婚龄很长达10年的,我觉得也应该基本上给弱势方补偿,类似赡养费。
如果是和平分手的,就不需要什么法律了,大家都谈好了怎么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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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吖喵    时间: 2013-2-21 13:39:29

如果是父母出钱买房给孩子结婚,那就弄家庭基金,父母与孩子为基金里的。好像离婚了是不会列入 双方共同财产的。。。。。。
好像吧。。好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48:36

吖喵 发表于 2013-2-21 14:39
如果是父母出钱买房给孩子结婚,那就弄家庭基金,父母与孩子为基金里的。好像离婚了是不会列入 双方共同财产 ...

family trust 好比一个公司,这个公司的股东离婚,公司里他/她名下的财产包括gift是要分的。
比如他、她占50%份额,当然如果只占10%的份额也许安全一些,父母占90%,那么牵涉一个问题,父母年纪大了,律师会考虑他们百年之后的遗嘱,这个公司的继承权显然就是儿子/女儿了,就成为一个潜在的问题
作者: 大唐飞哥    时间: 2013-2-21 13:49:39

高飞 发表于 2013-2-20 20:42
好在武夫是个穷光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3:50:0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4:37
在座屌丝们没有听过什么叫Family Trust?五套房都放在自己名下?离婚就死定了,不过是笨死的!

这个要在建立relationship之前就把这些都做好!还是可以保护到不少的。
但是一旦已经开始睡,哈哈,再转移就不是那么管用的。
作者: dearbabying    时间: 2013-2-21 13:51:34

没事父母一下子把五套房写自己孩子名下,年纪轻轻,没经过奋斗,一下子就有了五个房子,那也还是证明,他家有钱呗.
这边的洋人家庭,好多都是两个人一起奋斗,一起起家的,自然就不介意对半分了,不像我们好多华人都是站在父母的肩上往上爬.
所以如果你真的是有五个房子,写在孩子名下的那个,孩子结婚之前,记得家庭信托或者婚前公证.如果是夫妻两个人一起奋斗的结果,也别计较谁挣多了,谁挣少了.社会分工不一样,如果都算计这么清楚,就不用结婚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4:11:35

dearbabying 发表于 2013-2-21 14:51
没事父母一下子把五套房写自己孩子名下,年纪轻轻,没经过奋斗,一下子就有了五个房子,那也还是证明,他家有钱呗 ...

the problem is not how many properties under his/her name,the ridiculous law is why the law is so absurd to tell people as long as you can live with someone only three yrs then you could  robbe half of their  private property..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1 15:02:41

本帖最后由 ENISHI 于 2013-2-21 16:09 编辑

骗人家几代的财产这个说法很可笑

你觉得洋人的法律会考虑到这个问题么?

洋人父母才不会给钱给自己的子女,新西兰赠送礼品/金钱不收税,遗产不收税已经很好了,给了一些人合法转移财产的途径。

国内的做法则完全是法制不健全和监管不力的结果。



而且既然没有分享一切的心理准备,那为什么要结婚/同居3年以上呢?君不见洋人换伴侣的速度?

你当新西兰的法律是为了中国人写的阿。。。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2-21 15:12:29

非典型土人 发表于 2013-2-21 11:19
确实漏洞太大,中国的婚姻法就公平多了,谁出钱买房就是谁的,写谁名字没用

恩我也觉得漏洞很大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2-21 15:13:48

要是 单身男生房子租出去  就租了一个女生  但是女生给房租是现金的 也没签合同 这样住了 3年  女生是不是可以耍赖 说是同居要分房子财产呀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1 15:16:52

雪山胖狐 发表于 2013-2-21 16:13
要是 单身男生房子租出去  就租了一个女生  但是女生给房租是现金的 也没签合同 这样住了 3年  女生是不是可 ...

你以为申请分人家产不需要有证据的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5:18:51

ENISHI 发表于 2013-2-21 16:02
骗人家几代的财产这个说法很可笑

你觉得洋人的法律会考虑到这个问题么?

那么多被骗的,我没见过一个笑得出来的,一个个都是怀着崇高的旨意寻找爱情,可是结局就是,遇见了混蛋。爹妈给的又没错,爹妈给的就不是我们自己的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5:20:26

雪山胖狐 发表于 2013-2-21 16:13
要是 单身男生房子租出去  就租了一个女生  但是女生给房租是现金的 也没签合同 这样住了 3年  女生是不是可 ...

所以这里中介会建议,单身出租的租房契约要写得严格。以前北岸一个姑娘,单身小白富,租给一个男生,一来二去动了感情,后来也是闹了官司的。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2-21 15:50:31

ENISHI 发表于 2013-2-21 15:16
你以为申请分人家产不需要有证据的么。。。。。。。。。。。

我说拉   是没签合同 平时给现金的呀....
作者: 雪山胖狐    时间: 2013-2-21 15:50:4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5:20
所以这里中介会建议,单身出租的租房契约要写得严格。以前北岸一个姑娘,单身小白富,租给一个男生,一来 ...

恩  租房合同还是很重要的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2-21 15:51:41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3:37
中国的婚姻法有过错方和无过错方一说,无过错方会被判得补偿。而且确实婚龄很长达10年的,我觉得也应该基 ...

什么是无过错啊~~
什么是和平分手啊~~~~
你觉得给弱势补偿  也要有法律约束才行吧~~
作者: sosew    时间: 2013-2-21 15:51:58

雪山胖狐 发表于 2013-2-21 15:13
要是 单身男生房子租出去  就租了一个女生  但是女生给房租是现金的 也没签合同 这样住了 3年  女生是不是可 ...

要出示共同生活花费的证明,共同帐号等等
作者: kingscat    时间: 2013-2-21 15:53:37

sosew 发表于 2013-2-21 16:51
要出示共同生活花费的证明,共同帐号等等

不需要共同帐号,律师说,有共同账号是属于sharing,没有就是aa的同居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2-21 16:04:20

你要真有大把大把的钱和房子 你就放进trust里面 免得将来被人分!!

感情这种东西还能冲昏人,见鬼了!!! 3岁小孩吗??!

新西兰的婚姻,同居法的漏洞,不是有trust来填补吗?
为什么你只看这个法律的漏洞,却不好好利用trust?
中国为什么没有这个法律。因为中国没有trust这个玩意啊!!!
中国法律才是最不公平的。
要是两个人结婚10多年,男方嫌弃女方,一脚踹了黄脸婆,一分不给,法律根本保护不到女方。
糟糠之妻被抛弃的故事难道很少见吗?

相反这边法律就很人性,不管男女,在一起一定时间就财产分半。
有钱人就放财产到trust里面去保护起来。
再说了,你的财产放到trust里面,对你本身的好处很多,比如你破产,或者是你以后老了,要住进养老院都省下不少钱。

这种根本就是你个人理财观念问题。

你要是没什么大把大把的钱 那就算了!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1 16:09:11

雪山胖狐 发表于 2013-2-21 16:50
我说拉   是没签合同 平时给现金的呀....

有联名的其他资产么?

又一起出游的亲密合照么?

又互赠的礼品/定情信物之类的么?

有人证么?


你以为随便说说司法上就相信是partnership了?办同居移民还要送一堆材料来证明呢,分财产难道不用?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1 16:11:31

本帖最后由 ENISHI 于 2013-2-21 17:11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6:18
那么多被骗的,我没见过一个笑得出来的,一个个都是怀着崇高的旨意寻找爱情,可是结局就是,遇见了混蛋。 ...


爹妈给的这个你觉得新西兰政府会考虑?

大部分当地人不存在这个问题

当然不会在立法上考虑到要保护这个财产的问题

不要拿中国式的逻辑套用在新西兰的法律上。新西兰的公民大多数不会有父母赠送房产/资金的

而且在洋人的世界里面,三年真心不短了。


PS: 讨论这个问题有必要匿名么?。。。。。。。。。。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2-21 16:17:1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1:56
你说的也是安全感----财产不在自己名下就没有安全感?比起财产随时损失变到一个陌路人名下,哪个更没有安全 ...

你妨人家拿你钱  人家还要妨你甩了他/她呢!!
像你这样,不如一开始看上哪个人就说清楚钱的事。
犯不着同居了以后再说钱

都不是3岁小孩了,感情还能冲昏头脑,真见鬼
作者: KLBB    时间: 2013-2-21 16:18:35

oplwy 发表于 2013-2-21 16:04
你要真有大把大把的钱和房子 你就放进trust里面 免得将来被人分!!

感情这种东西还能冲昏人,见鬼了!! ...

谁说中国没有信托 白痴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1 16:19:23

oplwy 发表于 2013-2-21 17:04
你要真有大把大把的钱和房子 你就放进trust里面 免得将来被人分!!

感情这种东西还能冲昏人,见鬼了!! ...

任何法律不管怎么定,总有人跳出来说不公平的

公平这个词本来就是个笑话,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

在爱情,婚姻面前完全靠法律来保护自己,难道当事人就一点责任都不用付了么?什么叫带眼识人?随便结婚然后到要被分财产的时候才知道要推托说是法律的不公,那自己没有把好婚姻关难道就没有任何责任么?

没有做好和对方分享一切你为什么结婚?为什么要在一起3年那么长时间?

要保护自己的财产?那么trust等等手段也不是没有,当初干吗去了?


俗话说得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好次国内很多利用人贪便宜的心理行骗的,那些被骗的人,你们不贪小便宜能被骗么?骗子固然不对,那么就代表你自己就没错了?懂得不要贪小便宜不就很好的保护了自己?懂得慎重选择结婚/同居的对象不就不需要害怕财产被分了么?

非要给自己在感情在斯生活上的随意找借口,到头来由于因遭到果的时候却跳出来说法律不公,我个人觉得很可笑
作者: 荼靡    时间: 2013-2-21 16:21:48

父母出钱买房就写父母的名字不就得了!??!?!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2-21 16:26:43

KLBB 发表于 2013-2-21 16:18
谁说中国没有信托 白痴

婚姻财产信托 你知道中国什么时候才出台的吗?????
作者: 789987    时间: 2013-2-21 17:50:57

{:8_388:}所以大家都要变聪明一些,我还听说过有些女的就算怀孕生了小孩出来,照样离婚的呢{:8_390:}这就是摆明要身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9:46: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10:17
为什么不成立一个团体,去请求修改这无聊无理的法律?它的漏洞太大,被太多人钻空子,已经成为不稳定婚姻的 ...

谁让你们这样的人不办正事。拿着父母的钱养女朋友。还同居, 不结婚?自找的。

自己端正,就不会出这种问题。 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就分开,干嘛跟人家睡三年,泡人家三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19:53:3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1 20:46
谁让你们这样的人不办正事。拿着父母的钱养女朋友。还同居, 不结婚?自找的。

自己端正,就不会出这种 ...

这有失偏颇,没有人想玩弄感情,法律上同居,结婚,3年都是平等的,不是么
作者: 非典型土人    时间: 2013-2-21 19:55:04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4:34
那我再举个例子好了,一对男女结婚10几年,孩子都生了,女的20几岁就嫁给他,10年后离婚,房子当初男方买 ...

呵呵,按照你的逻辑,男的花钱买女的时间就叫公平了?这个例子不说明问题,孩子是自己的,没人逼。结婚跟谁10年也是跟,也可以单身一辈子嘛,没人赖去。青春跟谁过都会逝去。合着不离的时候青春就不亏,离了青春就没了?笑话呢。

后一个你就说绝对了吧。首先,就算不是家里的钱,是自己的钱买的不动产,那就不是钱了?凭什么就被分一半呢?其次,国情是其次,但凡有为钱结婚的现象就说明法律有漏洞,就像物理定律,你适用一万个条件没用,只有有一个条件不符合,这定律就被推翻了。再举个例子,事实是防盗门的屋子比木门的安全,你说因为这里小偷少,所以木门和防盗门一样安全。

法律又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不适用的地方就需要改进。
作者: 一星风    时间: 2013-2-21 20:17:23

非典型土人 发表于 2013-2-21 19:55
呵呵,按照你的逻辑,男的花钱买女的时间就叫公平了?这个例子不说明问题,孩子是自己的,没人逼。结婚跟 ...

跟你这种人说了跟白说没两样,根本不在一个空间里的,我看你写的那些一点都不make sense,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反正咱们谁都说服不了谁,吵了也没用。
作者: 不记过    时间: 2013-2-21 20:27:42

想的那么多就别找呗,象你这种一开始就盘算着分多少身家的也不可能真心实意过日子的,别耽误了别人。天天跟防贼似的算,累不累。。。。。
作者: cyy1998    时间: 2013-2-21 20:40:07

太多这样的事了,我身边的朋友最近就发生了,他前妻在这边留学呆不下去了,回国了,他担保他前妻办的PR他前妻今年拿到永久回头就提出离婚,要分房子的一半还不说,还要按现在的房价分,结婚这么多年从来不工作,没任何收入,现在的人良心都哪去了,毕竟一起生活了三年多,总会有些美好的回忆,为什么一定要做的这么决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20:46:45

cyy1998 发表于 2013-2-21 21:40
太多这样的事了,我身边的朋友最近就发生了,他前妻在这边留学呆不下去了,回国了,他担保他前妻办的PR他前 ...

认识一个男的,到新西兰快黑了,认识一个女孩,利用她拿了身份,3年后分了1套房,和差不多15万。
这叫公平吗?
作者: 非典型土人    时间: 2013-2-21 21:32:22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21:17
跟你这种人说了跟白说没两样,根本不在一个空间里的,我看你写的那些一点都不make sense,都不知道说了些 ...

哎,逻辑思维不好的话就别怪别人了,想要觉得make sense至少得有一些common sense才可以的,算了。
作者: SniperYY    时间: 2013-2-21 21:56:38

叶落水无痕 发表于 2013-2-20 19:19
所以说门当户对很重要 物质上没那么多顾虑 精神层面也都差不太多 唯一有差异的就是为人处事的方式 但是谁和 ...

很有道理!!
作者: SniperYY    时间: 2013-2-21 22:00:26

一星风 发表于 2013-2-21 12:47
对,这样就一辈子出钱那一方在家里说话大声,骑在另一方头上,说不说就离婚你一分钱都没有,这样的婚姻有 ...

额 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为什么新西兰的离婚率还那么高呢?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3-2-21 22:43:40

不对吧,你一定搞错了哦,结婚前,你可以做婚前公证的哎,这些可以对半分捏,。。。那5套房,是婚前财产,女方是绝对分不到滴了,。。。结婚后离婚,也在结婚前,可以写好协议的呀,比如说,这婚后的5年里,如果对方离婚,那么只能拿走你的百分之多少,多少。。。十年后,如果离婚,那么给多少,这个就得看你们双方,然后婚前协商的呀。。如果对方不签字,同时你心里不踏实,你就不需要结婚了。。,只有在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才对半分的了,。。。比如,你中lotto了,这个你就得对半分呀。。。。
作者: bestfan    时间: 2013-2-21 2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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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u8989    时间: 2013-2-21 23:08:35

有五套房子?楼主真是有钱人,我等一套房子都供的辛苦的人实体会不到你心中的不平的。压根跟我没关系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1 23:40:21

bestfan 发表于 2013-2-22 00:03
重点就是为什么结婚前或者同居前不充分了解对方?

就算是奥斯卡最佳演员也只能演2个小时,装是很累的, ...

你觉得婚前你会自信自信了解以后几年会发生什么?耐那就不会那么多惨案发生了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3-2-22 07:21:25

本帖最后由 ENISHI 于 2013-2-22 08:23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2 00:40
你觉得婚前你会自信自信了解以后几年会发生什么?耐那就不会那么多惨案发生了


我觉得你支持Lz的一些人很有意思

思维是单向的

你就不想想如果一个男的/女的真心喜欢对方,却在3-5年后被抛弃/背叛,这时青春也失去了,感情也受到了伤害,再找对象也难了。这个时候法律还不允许他们得到几经上的补偿?这样就公平了?

看事情要懂得看两面。再怎么“公平”的法律,也会有你觉得不公平的时候。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固然重要。但是学会带眼识人更重要,法律那是亡羊补牢的事了。

最最简单的例子,懂得找个“门当户对”的不就不怕分家产了?自然不能字面理解门当户对,主要是家庭/经济/教育背景没有太大的出入的情况下,比极容易有着相互不冲突的三观。自然到时候闹纠纷的几率就小了。
作者: Baby_Vicky    时间: 2013-2-22 08: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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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vendar)    时间: 2013-2-22 10:39:27

站在女性的角度,我想为女性说些话。

不管是以什么目的结的婚,如果这是一段幸福的婚姻,没有哪个女人想主动离婚的。中国女性更是如此。

如果男人说这个女人是贪图他的财产才跟他结的婚,那我只能说不是她骗你,是你心甘情愿让她骗!为什么?因为大家都是成年人,智商也没有问题,你结婚前不是没跟她相处过,她骗你十分钟还可以,骗你几年你都不明白,可能吗?

不要把自己经营不善的婚姻归结于碰到坏女人骗你财产所致,你以为骗到你半套房子,几万块存款,就是这个女人跟你结婚又离婚的目的?她就幸福啦?

如果不是这个女人漂亮,美丽,温柔,对你好,会照顾你,哪会有男人娶进门!反之,要不是这个男人有能力,有本事,有责任感,有几个女人会嫁他?所以,婚姻法在你结婚前就出台n年了,结婚的时候没人强迫你,你情我愿,离婚的时候怎么就被骗了?

如果一定要说这个法案不公平,那么,我只能说这个法案是给聪明人设计的。

如果你是个富有的人,那么你应该更加聪明地管理好自己的财富,更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一个怎样的太太来携手一生,更聪明地评判靠近你的女人都是怎样的目的。就像我前面讲的,男人的财富与女人的美丽都是令人心动的资本,这是无可厚非的。

与其花费大量的精力去研究如何在离婚时保护好你的财产,不如多花些头脑与时间在如何好好经营你的婚姻上。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2-22 14:01:4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2-20 23:32
和乱同居没任何关系。
这里意义上的 partnership不一定要住在一起的,只要证明你们交往专一,基本上共同 ...

好奇一下,假设A与B事实上同居, 但A同时保持与另一人C共同生活,旅游,偶尔过夜,是否可以因此反证A与B不属于同居?
作者: 多多.钱    时间: 2013-2-22 14:10:45

sosew 发表于 2013-2-21 16:51
要出示共同生活花费的证明,共同帐号等等

估计找个能干点的律师,十有八九可以把两人说成是同居关系. 租房搞出这种事情好像是有过不少先例的.
作者: 留园魔王    时间: 2013-2-22 14: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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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2-22 14:34:50

(lavendar) 发表于 2013-2-22 11:39
站在女性的角度,我想为女性说些话。

不管是以什么目的结的婚,如果这是一段幸福的婚姻,没有哪个女人想 ...

大家的思维都是被圈在“有美好的爱情和婚姻”前提下,觉得郎才女貌一定就是百年好合的结果了,这都是理想化的,不知道你们真的结婚了没有。不管男人女人,都需要保护自己。
如果你是身家千万的年轻女子,想想你会怎样的角度去看这个法律,而不是婚姻。
爱情婚姻都是感性的东西,你多聪明多爱对方多体贴多完美的模式,和法律漏洞毫无关系,法律漏洞还是在哪里,不停地坑人,没有停过,就像:
马路上有个大坑,前面400米,200米都有颜色鲜艳温馨体贴的牌子说,大家小心开车前面有坑,但是还是会有人因为各种原因跌进去,请问你是谴责跌进去的人自己不小心,还是觉得这个坑应该早日修复呢?
trust好比是一个临时的桥,你可以租用,每次你经过这个坑,就可以使用自己租用的桥,每年付费,安全过这个坑,那么这个坑还是存在,还是那么不合理
作者: 我爱大西瓜    时间: 2013-3-30 02:04:33

大部分觉得这个法律不公平,都是有钱人,怕被人分家产的。。。。小部分觉得这法律合理的,估计都是没钱,而且是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女的。。。我讲错了,就来喷我吧!
作者: 1313xiaohua    时间: 2013-3-30 02:24:28

就是叫大家,在结婚前,同居前,擦亮眼睛,找个真的是可以过日子的咯
作者: 哈城客居    时间: 2013-3-30 06:46:24

雪山胖狐 发表于 2013-2-21 15:13
要是 单身男生房子租出去  就租了一个女生  但是女生给房租是现金的 也没签合同 这样住了 3年  女生是不是可 ...

这也是教育大家租房子不要谈蝇头小利怕交税而不写合约,一切都正规来,不就没事了。而且同居不是光在一个屋檐下就可以了,还要有照片,朋友证明,如果你还真跟这个女孩子一切都有了,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3-3-30 06:59:25

所以说女孩要自爱,不要被人骗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30 07:15:57

高飞 发表于 2013-2-20 20:42
好在武夫是个穷光蛋

難怪他支持分家產,想找個富家女嫁了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3-3-30 13:51:41

这种事情不存在绝对的公平,而且虽然不想这样说,却不得不承认现实,大部分时候,离婚损失的是女人。

40多岁的二婚带孩子的男人还能找20来岁青春小美眉,但你可看见几个上了30岁离过婚的女人有这行情?
再说了,同居3年上大约是在考虑孩子的问题吧,女方可能会因为家庭付出和孕育照顾子女而放弃工作,故而没有收入来源。

而且你这话讲得也不合理,现在其实比男生有钱有产的女生不在少数,3年分手,浪费了时光,伤了心,还得被男人分去一半的产业,岂非亏死?

总体大方面来说,这种事情上,会吃亏的男人属于少数。所以爱了就别叽歪,既然要叽歪就一开始别装了。该婚前财产分割就婚前财产分割,不介意的照样在一起,介意的大家就别硬往一起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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