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6 00:10 当然不是,爱去就去,不爱去就不去,看自己心意,几个投票有什么用,看投票做决定的才是傻子。
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6 00:15 想去是主观意愿,被选中是机遇,如果有这个机遇,爱去就去。不用理他人想法。
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6 00:17 知道你报了名了,被选上才行
武夫的眉筆 发表于 2013-2-15 22:29 哇,是不是如果有24个选三的,我就直接不用去了
其求是旦 发表于 2013-2-16 00:20 那个“红人”是你???????????
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6 00:22 还要请假啊。
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6 00:23 不是无组织,无纪律了吗?
aaclass-1 发表于 2013-2-15 23:26 对号入座又怎样,既然写的那么明白,不对号入座反倒显得小气。
武夫的眉筆 发表于 2013-2-15 23:02 我选2!!!!
susie77 发表于 2013-2-15 22:12 我后悔选3了,我想选2.
手机配件专卖 发表于 2013-2-16 12:19 不清楚lz说的是谁,但看得出大家好像都不喜欢他。。。。既然是这样,为啥还要选2,为了让他出丑,让更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