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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最近这么多劳资纠纷的帖子,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PQNZ    时间: 2013-1-21 19:57:35     标题: 最近这么多劳资纠纷的帖子,发表一点个人看法

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雇主,我现在雇佣15,16岁的本地小孩子都给13.5,都没有任何经验。有一个17岁小孩的跟我干了快2年,我已经给到16刀一小时。为什么,因为人家干的好,我觉得物有所值,16有点少了。但说心里话,用过一些员工,有些人,真的,给5刀tmd都觉得多,有些人给20都觉得少。我想,做过老板的应该都深有体会。没有经验,脑子又不灵光,再给你摔一tray杯子,碟子,这tm找谁说理去?回头再3天两头的请病假,还理直气壮的sick leave当annuel leave,不胜枚举。

立场不同而已。公平的说,作为一个没有经验,英文不好的留学生,一样的工资,雇主凭什么要雇用你?做生意到现在,没有雇佣任何一个中国人,绝不是歧视,或者崇洋媚外。真的,努力尝试过。 没办法,来面试的不是没经验,就是英文烂,真的没法请,不敢用。钱是小事,生意真心伤不起啊。。。与其如此,我宁可用一些local的小孩,虽然也是没有经验,起码人家语言没问题,起码血统上就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了。而且这些孩子的父母亲友也会来给你消费,何乐而不为? 相反,看看这些华人留学生,如果你英文不好,又没经验,又没人脉,请问,凭什么给你13.5?

上面只是站在雇主的立场上看问题,当然,很多人会骂我,没关系,说的都是大实话,都是从打工那会过来的。也给华人老板干过,9刀cash一小时,干的很开心,老板对人很好。起码学到了经验,为后来自己做生意打下了一些基础。现在回想起来,没有抱怨,只有感恩。

最后,只想说,虽然打个广告很多都要来给你免费干的,但真的胆子小,不敢用。你那不是要钱,是要命啊。。 如果你真是个人才,我相信大把老板拿着高薪厚禄等着请你。反之。。还是脚踏实地,多学点本事,多积累点经验和人脉。钱这东西,求之不得,得知不求,水到渠成就来了。
作者: RX9    时间: 2013-1-21 19:58:25

本帖最后由 RX9 于 2013-1-21 21:02 编辑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3-1-21 20:01:09

应该帮帮同胞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3-1-21 20:01:18

嗯。。。不错,没有能力的干脆别顾,有能力的就给应该给的报酬

不要为干违法的事找借口
作者: 心灵捕手    时间: 2013-1-21 20:07:32

同意,我当年也是从五十块一天开始干的,以前有个老板根我说过句话:年轻人要有个积累的过程,经验和人脉才是最重要的,不要只看着眼前这点小钱。这句话我一直记到今天,以后也不会忘记

虽然我是做建筑行业,和楼主的行当不一样,但用人方面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只要是好员工,给20,30一小时都不是问题,人陈浩南不也是从球场一路打到铜锣湾当扛把子的嘛,哈哈
作者: 心灵捕手    时间: 2013-1-21 20:20:25

有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合不合法的问题,至少要让人先填饱肚子他们才有精力去讨论

市场的供求关系就是如此,有的老板愿意请能打税的员工按最低工资给,顺便让税务纪录好看点,就有的人愿意雇黑工把成本压缩到最低,但这些老板估计也都是偷漏税的主,被ird盯上是迟早的事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3-1-21 20:24:50

看什么行业吧。
作者: pixie4me    时间: 2013-1-21 20:36:16

反正你在开工前发觉老板的有任何不合法的程序的时候你明知他们违法你就不应该开始在那边干。 就象卖淫女开始说好了50刀一次, 后来被操完后觉得不爽一定要人家付100刀。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1-21 21:22:19

要是觉得员工不好就让他走人!那种借口说人做不好就只给个7块8块的,就是故意的!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3-1-21 2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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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ro007    时间: 2013-1-21 21: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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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树下乘凉    时间: 2013-1-22 03:10:21

找工作这件事原本就是双向选择,觉得这个员工不适合那就应该不要雇佣,觉得符合要求就至少应该打税付最低工资,这是最起码一个雇主应该做到的,既然怕自己雇用的员工达不到自己的要求,那就应该试着在interview上多下功夫,而不是五分钟面试好几天得试工。虽然小本生意不容易,但法律始终是法律!
作者: pacifictd    时间: 2013-1-22 03:24:24

楼主实在人  说的都是大实话

馆子生意一定不错
作者: pacifictd    时间: 2013-1-22 03:24:46

楼主实在人  说的都是大实话

馆子生意一定不错
作者: 绿柠檬    时间: 2013-1-22 03:58:42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1 21:27
老板有雇佣的自由,对于不满意的员工,可以拒绝聘用,或解除合同,可是一旦雇佣,就必须支付合法工资。

顶,不合适别雇,雇用了就要付法定工资~
作者: 野鹰山友    时间: 2013-1-22 06:47:14

好呀,说得好,顶一顶
作者: 移民惹的禍    时间: 2013-1-22 07:07:07

要有个人积累的经验, 也得要有雇主给与机会.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3-1-22 07: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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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nll0075    时间: 2013-1-22 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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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QNZ    时间: 2013-1-22 08:14:24

恩,ls一些人说的真好,如果雇佣的话必须要给至少最低工资,这个是法律,即便你人为不合理,你也要遵守.所以我也奉劝那些"黑心"雇主们,君子好财,取之有道,别为了占那么点小便宜,自己最后惹了一身骚.. 自己少玩两次就什么都省出来了. 您说是不? 我也一直很纳闷那些回头举报黑心老板的雇员们,当初就知道这么不合理的工资,为什么还要干? 既然你干了,为什么回头还要告? 这是什么逻辑? 还请专业经营门解答解答.
作者: 远逝的流沙    时间: 2013-1-22 08:52:48

本帖最后由 远逝的流沙 于 2013-1-22 09:55 编辑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2 08:21
雇主可以使用90天试用期的合同条款来筛选适合的雇员,如果发现员工表现不好或不胜任其职,可以解除合同。 ...


没可能面试就知道如何的,试工就要开始给工资吧。楼主说的那种弄坏东西的当然不会继续雇佣但损失之后也要给人家工资吧?如果法律是完善的就不用一直改来改去了,单说90天试用期这个条款就争议了多久?
人都是吃一堑长一智的,我之前招小孩做兼职打包连绳子都不会系教了十多分钟我放弃了,他也不好意思要工资了,这是人情,法律上我必须给即使我耽误自己时间然后什么活都没干出来。现在网上的这些争论不也是围绕这种人情与法律的交集展开的吗?没有人说不该给,但一些情况下老板确实很无奈。这种情况下只能在招工的时候把这些人都排除掉先,无形中很多有工作能力的小孩(20左右)会丧失一些机会
作者: fallrainsboy    时间: 2013-1-22 10:21:47

本帖最后由 fallrainsboy 于 2013-1-22 11:22 编辑

总之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
上次LP厂子里招人,正常打税,13.5起,论能力过了试用期再涨。人家不愿意,非要10块钱,不打税。没要他。
这世道。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3-1-22 10:32:22

法律就是法律,没有什么人情没有什么合理
人可以不顾,但是用了就要至少最低工资
怕以后 被告就不要给最低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3-1-22 1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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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狂欢节的^0^粉红    时间: 2013-1-22 10:49:02

老板有雇佣的自由,对于不满意的员工,可以拒绝聘用,或解除合同,可是一旦雇佣,就必须支付合法工资。就拿这句话拍你脸上!!! 不满意,你招人家干嘛? 干的不好可以不要啊! 干嘛不给最低工资呢? 还理直气壮了! 觉得干活不好就不给最低工资,还舔着脸说给洋人16刀什么的!多大的庙放多大佛!!!就这理到那个法院你也撸不直! 强撸只会灰飞烟灭!!
作者: PQNZ    时间: 2013-1-22 10:55:20

谢谢ls的撸哥, 从来没给过低于最低工资,只高不低.你连贴子都看不明白,看来还是撸的不到位啊. 建议继续撸.
作者: Ming68    时间: 2013-1-22 12:00:45

fallrainsboy 发表于 2013-1-22 11:21
总之哪里都有好人,哪里都有坏人。
上次LP厂子里招人,正常打税,13.5起,论能力过了试用期再涨。人家不愿 ...

这种人一定是拿福利,然后打黑工的.
作者: oplwy    时间: 2013-1-22 12:28:37

Ming68 发表于 2013-1-22 13:00
这种人一定是拿福利,然后打黑工的.

也有可能是没有合法签证 所以混口饭吃的
作者: Ming68    时间: 2013-1-22 12:38:59

oplwy 发表于 2013-1-22 13:28
也有可能是没有合法签证 所以混口饭吃的

对, 这也是一种可能。哎,都不易呀。
作者: 绿柠檬    时间: 2013-1-22 13:13:16

谁都不容易,但大家都有责任和义务维持和共建一个法律社会。一个稳定的法律社会,受益的是所有社会成员,道理就这么简单!
作者: Venox10111    时间: 2013-1-22 15:34:26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2 08:21
雇主可以使用90天试用期的合同条款来筛选适合的雇员,如果发现员工表现不好或不胜任其职,可以解除合同。 ...

支持。。。。。。
作者: 百子千孙无疾终    时间: 2013-1-22 20:49:53

顶楼主,说的很好!我们公司是13.5元/小时的,有个留学生做了几天后,可能觉得太苦太累就辞工了,后来我在XXX中餐馆看到他在端盘子,聊天后得知他现在的时薪是8元/小时,他不停地抱怨薪水低,工作累,说还不如在我们那里做,我看着他,微笑,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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