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0 16:52 武夫的这个贴子,获得的评价只能是:混蛋之人,说混蛋之语
洋奴 发表于 2013-1-20 16:59 大家不要去低工资的地方,他们招不到人。自然就提高工资了。
mymcse 发表于 2013-1-20 17:48 对华人来说英语水平和收入成正比
直面异议 发表于 2013-1-20 17:53 虽然你经常胡说。但这次说的有一定道理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0 17:36 你支持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剥削观念和剥削现象 武夫为这剥削着力粉饰,混蛋不如,支持何来?
心灵捕手 发表于 2013-1-20 17:57 我觉得没什么好抱怨的,你一没技术二没身份,就不要怨天尤人,趁着年轻多吃点苦,以后自然会慢慢好起来,与 ...
小盖子 发表于 2013-1-20 17:42 华人的圈子就这么大,华人的道德观也是很接近的。做事一定要想后果。曾有店员偷窃,被发现后开除,然后所有 ...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0 16:26 顶武夫的贴,让更多网友对什么叫混蛋逻辑有感性认识
其求是旦 发表于 2013-1-20 21:58 高中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系里最德高望重的)在课堂上说了一个观点: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讨论了整堂课, ...
todd_yx 发表于 2013-1-20 22:01 一直记得当年学政治的时候,有句黑格尔的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原因,存在的 ...
Bowang 发表于 2013-1-20 21:09 大哥!!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可不是你们高中系里,德高望重的语文老师说的话! 他顶多是引用,
其求是旦 发表于 2013-1-20 22:12 因为我第一次听到是从他口中!而且记忆犹新。至于是谁最先提出的已经不重要了 又不需要考试。对吗??
Bowang 发表于 2013-1-20 21:18 呵呵,作为黑格尔的信徒, 看到这句写在他画像下的座右铭,被你们老师冒用,有些小激动。
todd_yx 发表于 2013-1-20 21:20 握手~~~~ 咱俩想到一块去了!
其求是旦 发表于 2013-1-20 22:25 握手! 我也拿过低于最低工资才有今天(不是说我现在多好的意思)我一直很感谢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了我的 ...
todd_yx 发表于 2013-1-20 21:35 这个咱俩不太一样,我从来没打过地些工。。。 第一份工的时候最低工资是10.5,我那会是11.5, holiday p ...
Amy猪猪 发表于 2013-1-20 17:29 没拿最低工资的人,跑去评论人家的最低工资。 人不是有需要,或者社会形态的压迫,生活的必须, ...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0 22:20 我处理过的和移民有关的案子,经常有和最低工资有关的。无论是在Mediation 或是Authority, 还凡是违反最低工 ...
其求是旦 发表于 2013-1-20 21:52 染了这两个病的人,时间久了,双腿会被灌上铅,一生也奔跑不起来,只能原地乞怜,要赶紧治 这个观点我认同 ...
Bowang 发表于 2013-1-20 22:18 呵呵,作为黑格尔的信徒, 看到这句写在他画像下的座右铭,被你们老师冒用,有些小激动。
guncritx 发表于 2013-1-20 22:55 讲那么多,有种的就不要给最低公资做违法的事。talk cock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1-20 23:43 作为哲学范畴是永远正确的 偶然存在的,它的合理性可能仅限于生成的原因,而不具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aaclass-1 发表于 2013-1-21 00:06 那昧着良心挣黑心钱的还狡辩粉饰,不称之为暗娼,有失公允。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0 23:00 如果武夫为支付违法工资做的狡辩粉饰,不称之为混蛋理论,有失公允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1 00:15 我为很多打工族提供过劳资纠纷的服务,也代理过雇主的案子,都收费,而且劳工部,ERA都知道。 去年圣诞 ...
别爱我1982 发表于 2013-1-21 00:21 他是忘了10几年前的他,谁不是从低工资打工做起的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1-21 00:24 你看得懂这个帖子么?
别爱我1982 发表于 2013-1-21 00:26 MS我少看了2句哈哈哈哈困了今天去unitec打球累的,你今天也去了?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1 00:29 我和我的先生都是打工的,我们开不起学校,也从来没有学校。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1-21 00:28 去了,你认识我吗?
别爱我1982 发表于 2013-1-21 00:31 你是哪个我上午在里面场打4v4的
aaclass-1 发表于 2013-1-21 00:32 她还混淆视听呢,小儿科,她老公虽然只是打工的,但是在这个案子中,他代表的是资方。下次估计让学校开除 ...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1-21 00:32 我十二点多才去的
别爱我1982 发表于 2013-1-21 00:37 我12点走的,被阿三绊了一下,肘子受了点轻伤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3-1-21 00:40 嗯,今天好多印度人,有几个打得还非常好
别爱我1982 发表于 2013-1-21 00:41 就那几个狗日的把我绊了,我次奥中等个头哪个还有体味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3-1-21 01:00 我先生原来在一家语言学校做校长,他和management开除了一个员工,因为这个员工是工会代表,所以工会组织 ...
aaclass-1 发表于 2013-1-21 01:09 哈,我刚想问呢,你先问啦,哈哈哈。
aaclass-1 发表于 2013-1-21 01:14 恩,看她上面的回复,笑死人了,居然还冠冕堂皇的把她教唆别人要精神赔偿的事讲出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