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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大律师,如可帮忙,全当救命了(已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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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愿天才
时间:
2012-12-18 23:05:41
标题:
请教大律师,如可帮忙,全当救命了(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12-19 10:27 编辑
真的气的几天没睡了,我们在南岛买了个生意,租的一个房子,当然是用公司名字的,现在涉及一份租房赔偿,让我气不打一出来,有打算做REHEARING,想先咨询下,希望可以帮助我!先谢谢了
房子是租的半年合约,合约到期做最后检查,发现BENCHTOP上有3个烫伤的锅圈印子,房东和中介开始的时候让我修,BUILDER提出第一套$1400元的方案,正好和我的BOND一样,所以我当时认为不合理,好像只是为了拿走我的BOND,因为3个烫印虽然不好看,但是也不影响正常的使用,然后他们就告上地区法庭,在法庭上,要求把BENCHTOP换成新的,(BENCHTOP是10年4月的,CONDITION是EXCELLENT,所以法官认为没有太多的DEPRECIATION在里面)总价要3200元,我当时不是很懂,只是表明我不认为需要换新的,还有那个毕竟不是新的东西为主要理由。
前2天法庭仲裁下来,要我赔偿2600元,法官的理由是以换新的BENCHTOP为估价基础的前提下,给了一点折旧,可是并没有要求房东换新的BENCHTOP,而且那天在法庭的时候中介说第一项方案不是房东提出的,这点当时我没有听清,但是后来我CHECK了EMAIL,的确是房东提出的,因为中介作为中间人,是没有权力找BUILDER做方案的
主要的问题是1,我最后闹上法庭,是我坚信1400元修好对于一个2手的BENCHTOP来说,还是太多,而且我不觉得法官会因为3个烫伤就要求我把一个那么大的BENCHTOP换掉新的
2,最后的仲裁书上,法官也明明写了这是属于美观的破坏,并不需要更换新的,那怎么又用换新的价格来作为价格依据,我认为是因为当时中介告诉她,第一项不是房东提出,而中介撒谎,我有EMAIL做证据,这是我想反驳的点
3,既然不用换新的,那么就应该变成简单的FIX的问题,我认为既然法官都认同不需要换新的,那么最多,最多,最多,也只应该让我赔1400元啊? 为什么我需要付更多
4,既然是按照换新的标准,可我又不能拥有旧的BENCHTOP,或要求BUILDER给我INVOICE,因为房东可能拿了我2600,花了1400修好,可那1200的差价,谁又可以告诉我是我要赔什么?
本以为NZ的法制是那么的好,可是现在真的很伤心,或许是我准备不足,但是真的不能明白
跪求大律师,这样的情况,可以上诉吗?我觉得法官没有把2个估价等同对待,而且最后是修还是换上面实在不能给我一个满意的说法
求您帮帮我
作者:
taikyoku
时间:
2012-12-18 23:30:12
钱太少了,不值得打官司。
作者:
pategao
时间:
2012-12-19 06:21:50
给你留言了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2-12-19 10:27:07
您好,因为您的判决书我们没有看过,所以无法很详细的评论您的纠纷,不过就您的几个问题谈一下看法:
1. 法官无论解释理由是什么,判决为最终结果。您并不能因为判决书似乎有同情您的地方,就不执行判决了。
2. rehearing 可以,必须在判决28天内申请。而且rehearing的理由必须清晰,只因为你对判决不满意,不可以成为rehearing 的理由。
3. 你案子的重点我们认为应该是灶台的损坏是否是wearing and tearing, 还是substantial damages. 而如果是认为破坏,是修还是换,修的话,你自己要找handyman 报价评估比较好。
作者:
我真不是孙红雷
时间:
2012-12-19 10:47:44
租房做生意一般走的时候是要复原的,不管装修花多少钱。所以东西坏了更应该修了。当时就应该自己刷上油漆或自己找人修,哎,当个教训吧,别说别人了,自己先弄清楚法律吧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2-12-19 18:22:01
这个benchtop好像不能修的
要换就只能换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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