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kyin1992 发表于 2012-12-17 19:27 沒有簽合同 我也不想說太多他們的事了 我就只想把押金要回來 我按正常規定 二周提前通知 應該可以要回來 ...
vale 发表于 2013-1-24 07:49 樓主的遭遇跟我的好像,我之前也是在中區租了間房,是間由地下室改的臥房。因為當時急著搬就沒想那麼多,后 ...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3-1-25 23:06 为什么你会输?你又没签约。你是在庭上承认会住到明年二月吗?你不该扯其他的,她说你会长住又不能提供证 ...
vale 发表于 2013-1-27 21:22 因为法官说,只有我能提供6个以上的租客住在她家的证据,他才有权利来审理这个案子.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所以他 ...
sunpoint2011 发表于 2013-1-27 22:35 你不就是想要回一周的押金吗?法官帮你要回就行了。至于她租客太多和你的诉求无关,你应该去有关部门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