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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错就是错,越狡辩越显得虚伪,大家请见28楼更多证据!!! [打印本页]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9 23:48:17     标题: !!!错就是错,越狡辩越显得虚伪,大家请见28楼更多证据!!!

本帖最后由 KFC. 于 2012-11-14 15:51 编辑

http://www.stuff.co.nz/national/education/6181637/Teacher-awarded-10k-over-sacking

A language teacher was unjustifiably dismissed after allegations of misconduct that were never defined turned out to be more about personal animosity with the school's principal,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 has ruled.
The ERA ruling said the principal of Auckland's St George language school Kevin Moncur was unhappy with the contents of the 2010 Academic Board Report so prepared his own report in response.
He provided his report to staff who were then given the opportunity to raise their concerns about inaccuracies they thought it contained.
However, at a meeting when these were to be read out by Pat Bidois, a language teacher and union representative, Moncur became agitated.
''He viewed the report as being an attack on management and in particular him personally,'' ERA member Rachel Larmer said.
Moncur asked Bidois to stop three or four times but she continued to read out the staff comments.
Larmer said the meeting became tense because of Moncur's actions - in talking over Bidois and raising his voice.
''I consider that Mr Moncur attempted to stop Ms Bidois solely because the views she expressed contradicted his personal view.''
On January 26 Moncur decided that a disciplinary process was appropriate and sent a letter to Bidois saying she had engaged in misconduct that breached the school's ''culture, mission and code''. The letter did not identify what words or conduct she was alleged to have engaged in.
''I find it was impossible from the letter to understand exactly what Mr Moncur was concerned about,'' Larmer said.
Prior to the meeting Moncur approached a number of staff to request they sign a statement he had prepared expressing concern about Bidois' actions. Most refused to sign.
Larmer said Moncur displayed bias from the outset and his actions were an inappropriate attempt to obtain support for his personal views. She said Moncur was ''extremely upset, hurt and offended'' which coloured all of his actions.
He also had personal animosity toward Bidois.
Larmer said the process was unfair from the outset. Moncur should not have been a key witness, complainant and decision maker.
Later Bidois, as a union delegate, expressed concern over the appointment of a new education manager at the school who was neither a New Zealand citizen nor permanent resident, something that violated the school's own policy.
She also asked to see a copy of the manager's degree.
Moncur said the new manager was offended by these concerns and asked her to apologise, which she agree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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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ver Moncur viewed her request as a disciplinary matter and at a meeting with management decided Bidois should be dismissed immediately.
Larmer said the whole process was ''unfair'' and ''defective''.
She said Bidois was unjustifiably dismissed and unjustifiably disadvantaged in her employment.
Bidois was awarded about $10,500 in lost remuneration and distress compensation.
- © Fairfax NZ News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0 10:21:23

问问May,里面提到的MR Kevin Moncur 和你是什么关系?

有人说是你们是两口子?

如果是,能不能讲讲这个学校的丑闻和你的另一口子是怎么违法解雇他人的?

就像你大义灭亲加害全体同胞一样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0 10:40:05

本帖最后由 KFC. 于 2012-11-10 10:42 编辑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1-10 10:21
问问May,里面提到的MR Kevin Moncur 和你是什么关系?

有人说是你们是两口子?

武夫说话过于极端,我不认同。
我只是认为,既然这是赚钱的工具,那么就是商人,以牟取利益为主,没有必要把自己提高到圣人的境界,正义使者,说到底你我他都是物质文明的追求者,请反思!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0 10:50:41

本帖最后由 武夫的眉笔 于 2012-11-10 10:57 编辑
KFC.  2012-11-10 10:40

б ...

我认为并不极端

May并不只是免费贴些广告,包装自己这么简单

她为了几个钱,反复上洋人媒体专一揭露所谓的华人阴暗面给人看,钓鱼,把地位本来就低的华社中最惨的人往死里逼,而她得到的实惠就是变成洋人媒体眼中的中国通,带路党

这就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而是失去一个人民族道德感的商业行为,个人在政治上有过不愉快的经验,但是报复国家民族就太过分了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0 10:56:24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1-10 10:50
Β我认为并不极端

May并不只是免费贴些广告,包装自己这么简单

我也建议版主封掉所有软广告,因为这是赤裸裸的商业行为,除非能回答清楚武夫的问题,要知道知法犯法是罪加一等。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2 08:35:10

为什么没有人回应了呢?
作者: 黄色潜水艇    时间: 2012-11-12 09:46:27

这货十来年就没干过好事,但是网上一群捧她的,恶心死了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2 13:42:40

http://www.adls.org.nz/filedownl ... 9-a621-e0cec867c39e

无独有偶,又发现了一庄case,难道某位正义人士俨然成为了某些雇主的“御用律师”?用来专门对付没有任何雇佣法律背景的人?????不为钱财,为何???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2 17:32:49

正义的上班族忽然就寂静了
作者: 孤愤者    时间: 2012-11-12 17:48:20

本帖最后由 孤愤者 于 2012-11-12 17:54 编辑

http://dol.govt.nz/workplace/det ... RA_Auckland_533.pdf

在google上搜寻了一下,LZ你post的这条新闻的案子原来也是“正义”的may姐做的哦,英文好的看看判决书吧。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是老打正义之士的牌子,完全反其道而为之就那个什么了吧。。。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2 17:56:43

KFC. 发表于 2012-11-12 13:42
http://www.adls.org.nz/filedownload?id=b7429859-282a-4b09-a621-e0cec867c39e

无独有偶,又发现了一庄 ...

哇,原来骗人语言学校的洋人老公是个非法解雇的惯犯,May帮着他害人,给非法解雇辩护,还失败赔钱了。
作者: aaclass-1    时间: 2012-11-12 18:10: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sanne    时间: 2012-11-12 19:52:12

Who is May?
作者: kiwisky168    时间: 2012-11-12 22:41:09

KFC. 发表于 2012-11-10 09:40
武夫说话过于极端,我不认同。
我只是认为,既然这是赚钱的工具,那么就是商人,以牟取利益为主,没有必 ...

说的太对了   把自己标榜成圣人和正义的使者   把自己放在道德的最高点去点评别人   这样的人是最可耻的
作者: kiwisky168    时间: 2012-11-12 22:42:19

对了还有就是装权威    律师都是什么不懂就她懂  那别人的成果和案例往自己脸上贴金
作者: 干煸小鸟    时间: 2012-11-13 00:39:38

此贴会火。。
作者: 中区快捷    时间: 2012-11-13 01:21:19

顶去''''''''''''''''''''
作者: botman1982    时间: 2012-11-13 07:58: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2-11-13 09:37:16

FML围观团1号。。。。。。。。。。。。
作者: mwe23    时间: 2012-11-13 17:57:15

这个贴不错。之前我就说不喜欢May的方式!
不过还是网友人肉力量大啊,这样的资料也能找到。
对于那些坚持不懈的网友的努力赞一个
作者: kiwisky168    时间: 2012-11-13 18:41:40

mwe23 发表于 2012-11-13 16:57
这个贴不错。之前我就说不喜欢May的方式!
不过还是网友人肉力量大啊,这样的资料也能找到。
对于那些坚持 ...

其实很多人都不喜欢她
作者: todd_yx    时间: 2012-11-13 20:40:54

我很早之前就质疑这个叫作May的,好像还有回帖说我不对,包括May自己也来为自己辩护。。。
作者: kiwisky168    时间: 2012-11-13 22:10:16

todd_yx 发表于 2012-11-13 19:40
我很早之前就质疑这个叫作May的,好像还有回帖说我不对,包括May自己也来为自己辩护。。。

现在终于把她的面具给剥下来了
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2:28:49

当事人呢?  不敢出现了?
作者: 想个名字真头疼    时间: 2012-11-14 12:51:03

咋回事能有个人给姐翻译翻译嘛急死个人!
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4:25:03

想个名字真头疼 发表于 2012-11-14 11:51
咋回事能有个人给姐翻译翻译嘛急死个人!

google咯  :)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4:51: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4 15:26:59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 ... 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YYqbadBn-k&feature=relmfu

http://workersparty.org.nz/2011/ ... nst-unfair-sacking/

http://suite101.com/article/unit ... uage-school-a361170

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bpunite/petition.html

http://www.dol.govt.nz/workplace ... ry.aspx?ID=21789109

May你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还要狡辩,越狡辩越显得你虚伪,这些是google上显示出来的证据,有union官方,dol官方的,就是找不到你发的那些字句,是不是你用这些字句去辩解但仍判定你们是错了,对吗?太虚伪了!!
作者: tedliu    时间: 2012-11-14 15:58:41

怎么个情况? 占个位子 等着看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6: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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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6:32:45

KFC. 发表于 2012-11-14 15:26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rqauA-bHEM&feature=player_embedde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 ...

哈哈,视频把猥琐老头儿也曝光了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6: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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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6:41:47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6:38
武夫的讨论风格,折射的就是你的素质。

不猥琐吗?当着面都还要试图阻止人家把话说完,说别人是骗子,人家工会还没说他是骗子呢,影响学生的意见,难道不猥琐吗?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6: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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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6:43:22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6:38
武夫的讨论风格,折射的就是你的素质。

而且呀,你找我麻烦也没用,不是我贴的,我只是不会故意躲着这个帖子避嫌,平时我都批评你,难道有了这个帖子故意装蒜绕着走?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6: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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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4 16:45:38

希望就事论事,不允许人身攻击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6: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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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FC.    时间: 2012-11-14 16:51:55

为啥到你这就你一个人对,谁都是错的,跟你对立的都是错的,union错了,dol也错了,我们都错了!
很简单一个道理,之前你发一个贴多少人回,现在呢??大家心里跟明镜似的呢!
作者: todd_yx    时间: 2012-11-14 16:52:44

kiwisky168 发表于 2012-11-13 22:10
现在终于把她的面具给剥下来了

其实很简单嘛,谁去找她帮忙,她就一定说谁是对的,不管是雇主是雇员~她就一定会说可以帮着争取利益,违护合法权利之类的~

她的主要目的还是赚钱~我不是说赚钱不对,她也要活着,不要把自己说的那么伟大就行了~

悄么哑动的弄几个官司打打,赚点钱就可以了,非得出来把自己标榜的像什么救星一样,还说得振振有词的。。那就是现在这种结果了~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6: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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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6:57:18

KFC. 发表于 2012-11-14 15:51
为啥到你这就你一个人对,谁都是错的,跟你对立的都是错的,union错了,dol也错了,我们都错了!
很简单一 ...

补充一下  律师都不懂劳工法 法官裁判官也不权威很出错  只有她说权威的劳工法他最清楚  法官裁判官应该都按她的要求来判案   MAY是神他全对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6:58:35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6:49
你对这家工会的了解有多少? 你对这个工会领袖的了解有多少? 你和这家工会打过交道吗?

对于工会违反 ...


你要是懂得尊重,会一天到晚在网上,发帖子害人?

你尊重过任何当事人,任何网友吗?我已经非常尊重你了,但不代表要认同你
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6:58:50

那我也来曝光下吧  May Moncur  如果侵犯了隐私或者图片不对请投诉herald谢谢

http://media.nzherald.co.nz/webc ... GRLAW05_460x230.jpg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7:02:51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6:32
雇主当然可以就解雇员工保留他们的意见,坚持自己的看法。

对学校来说,这个老师的行为和做法是不被校方 ...

再来一次,还一样态度?你还要在违法一次?你的道德底线在哪里?法律底线在哪里?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7: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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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7:34:54

本帖最后由 武夫的眉笔 于 2012-11-14 17:35 编辑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7:24
普及劳动法知识,让雇员懂得自己有哪些权益,揭露最低工资违法现象,让违法雇主的剥削行为曝光, 用案例解 ...

1你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暴露其他人双方的商业隐私,属于害人
2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提出和你打交道,认为你的业务很不专业,有很多误导,干法律的不专业,那就是最大的害人
3我也有这个经验,你对我公司和雇员的合同,薪酬完全不了解,就胡说八道,绝对不专业,绝对害人
4你为了出名,上电视,钓鱼引诱同胞违法,然后带路,害了很多业者,害了很多人失去工作
5给全社会带去华人专门喜欢违法的负面印象这就是害人,害了全体华人
6你在你帮助违法雇主的案件里,也起到了害员工的作用,把好老师解雇了,换上不称职的,学生都抗议,你不是害学生么?学校都烂成那样了,你还在继续害学生?

根本没法形容你,反正多贬义的词都不够描述你的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7: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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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7:59:35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1-14 16:34
1你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暴露其他人双方的商业隐私,属于害人
2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提出和你打交道,认为你 ...

我赞成你大多数的观点  很简单    她把自己包装的很权威和专业和正义  然后挑事骗那些不明真相的年轻人上她的贼船   这样她就大赚其钱了
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1-14 18:00:25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6:48
武夫认为May在“害人”, May认为过去三年“害人”的业绩很值得武夫思考,因为May代理的这些劳资纠纷案件 ...

因为你踩着同胞的肩膀上往上爬啊   真可耻!!!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2-11-14 18:07:06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狡辩中还在继续广告忽悠,宣扬业绩。
明明只是为了个人利益却硬要摆出一副贞洁圣女的形象,背后却做着摆不上台面的事情。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8:07:23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7:48
武夫认为May在“害人”, May认为过去三年“害人”的业绩很值得武夫思考,因为May代理的这些劳资纠纷案件 ...

少拿数量吓唬人
你知道赌场妓院毒贩子一晚上有多少笔营业么?

有人找你服务,不代表你是正义的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8: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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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ADING......    时间: 2012-11-14 18:20:50

中国的文化和西方的职场文化本质的区别在于:中国讲的是PERSONAL (RELATIONSHIP),西方讲的是PROFESSIONAL。
但是MAY你的PROFESSIONAL MANNER也掩盖不了你真实的虚伪。相比之下,虽然武夫有点上蹿下跳,但还有一颗真诚的心。
好像还是喜欢真诚多一点。
不管怎么说,MAY是红了。她的商业目的已经达到了。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8:29:04

本帖最后由 武夫的眉笔 于 2012-11-14 18:29 编辑
LOADING...... 发表于 2012-11-14 18:20
中国的文化和西方的职场文化本质的区别在于:中国讲的是PERSONAL (RELATIONSHIP),西方讲的是PROFESSIONAL。 ...

我不是上蹿下跳,

全体人都护着May,都跑出来骂我的时候,我也会站出来批评她
现在大家都清楚她怎么回事了,按说我呆在一边看笑话,May也一样被人骂,但是我不要那样做,装蒜没意思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8: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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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8: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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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8: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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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8: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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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8: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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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8: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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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ADING......    时间: 2012-11-14 18:52:16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1-14 17:29
我不是上蹿下跳,

全体人都护着May,都跑出来骂我的时候,我也会站出来批评她

矫情一点的说,PROFESSIONAL WISE 我觉得MAY到现在为止无懈可击。她只是在做她的工作,而且做得很好。但PERSONAL WISE 我只能代表我自己说,我不认同她。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18: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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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8:55:36

LOADING...... 发表于 2012-11-14 18:52
矫情一点的说,PROFESSIONAL WISE 我觉得MAY到现在为止无懈可击。她只是在做她的工作,而且做得很好。但P ...

她第一点做得更差,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说她不专业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9:01:08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8:49
给网友提供这个数字,不是意在说明“高下”之分。

华人劳资纠纷的特点是,多数涉及“minimum entitlem ...

非常不恰当!
完全颠倒是非

低工资是双方就实际情况商量好的,就好像有钱买贵的,没钱买便宜的
违法解雇属于不诚信,说好的事情中途变卦,是没有道德过河拆桥

华人的问题是经济硬件不足,洋人的问题是软件良心坏了,比如校长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19: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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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19:56:16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19:54
May和武夫在华人劳资纠纷问题上的不同观点,谁更有权威性,更有一手经验,是谁颠倒是非,还需要争论吗?   ...

当然是我权威了,你要是权威,校长能屡次违法,换我给他建议,他准不会违法,一句话,凭良心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21: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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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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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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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2-11-14 21:57:18

这种帖子看着就是累。。。其实说穿了,在这种世道,又有几人是公证清白的呢?

打着公平正义的旗号。。。。这种人真的太多。。。。见惯不怪了。。。。

我个人也认为May是有私心在里面的,如果她没有私心在里面,我反而感到不正常。。。

当然,武夫之流用神,佛,耶稣基督的标准衡量我们平常之人,我们是没有一个站得正站得住的。。。

其实,人内心如果真有一种标准,真是好事。。。只是,用这种标准衡量别人不计量自己,往往,这种标准会成为一种诅咒。。。。

不知道说的明白不明白。。。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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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21:59:01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1:49
Burger King 的雇员都能得到最低工资,即使这样,在Unite Union眼中,公司还是在剥削雇员

按照这个标准, ...

怎么了,劳动市场上劳动力就是商品,市场经济,你卖不过妓女,你不服么?

工会看法怎么了,法律也不是工会定的,校长违法了知道不?法官判的不是工会判的,有本事把案子扳回来,不然就是屡次违法,还屡教不改,知法犯法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2: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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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2: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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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ase    时间: 2012-11-14 22:55:08

本帖最后由 Lease 于 2012-11-14 22:58 编辑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2:21
正常情况下,May不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偶尔为之,但都是特殊情况。比如案子很小,比如只是一个电话就解 ...


既然你承认自己有私心,那么就请在发贴时注意自己的语言和语气。之所以有这么多人对你如此反感,我相信是部分原因是你自己造成的。包括我本人在内,一开始我对你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些法律常识是非常赞赏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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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4 23: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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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3: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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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4 23: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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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23:21:45

萍水难相逢 发表于 2012-11-14 21:57
这种帖子看着就是累。。。其实说穿了,在这种世道,又有几人是公证清白的呢?

打着公平正义的旗号。。。 ...

不连续违法是神佛上帝的标准么?那全新西兰语言学校都是神佛上帝了,我打赌这学校论规模,劳资方面违法程度全国都算是前几名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23:25:22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3:13
说到私心,不妨告诉这位网友,工会打官司,也收费用的,这个案子他们收了这位工会成员$3000.

收钱怎么了,人家本来就是专一保护员工的组织,专门保护被校长之流坑害的员工
再说人家是用法律保护,校长呢,是违法的,你怎么完全执法律不顾了?
其实各行各业都有工会,你是不是也就欺负欺负takeaway什么的?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1-14 23:26:50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3:19
武夫:你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暴露其他人双方的商业隐私,属于害人

May: 建议武夫扫盲 - 法律方面的

不用,不懂法律,大字不识一个的好人也一生平安

在精通法律,象你这么坏的,一样败诉被人吐口水
作者: LOST_NZ    时间: 2012-11-14 23:47:45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2:52
工会和雇主打官司占很大的政治优势,这点很难否定。如果参看很多案例,不能发现,凡是有union介入的案子,A ...

扯那么多想表达啥意思
工会NB,工会头子他爹是李刚,还是工会头子就是李刚。Authority Member看到工会直接就跪了?
"有时Authority的判决书,也不可能概括所有的事实"
能不能概括事实也是AUTHORITY,给的判决是有法律效应,你扯的再多,当事人哪怕是个
吸毒的,最后的判决也是简单的理解为法律机构判你输了。
通俗点就是YOU ARE FUCKED!!!
扯那么多7788的是博同情,还是表示AUTHORITY 是错的,你是对的?
还是靠法律吃饭的,真心吐了!!!
作者: kittylover    时间: 2012-11-15 01:21:29

最后看明白了Union 最强,所向披靡May,也无法打败他们,所以还是加入工会好。

想打败华人雇主容易,因为他们对当地雇佣法了解少,理念不同,很容易出低级错误,基本不用有争议。建议正义的May以后帮帮我们这些打工族在签约之前看合同,不知是否可以提供免费服务,因为在没有被雇佣前我们真的没有太多的钱获得法律服务。

刚来这里时,有人和我说,在这里雇佣法对雇主要求很严格,我一听雇佣法严格就高兴,但是,她说,洋人给你机会的可能性就少了,不是经验很多,他们不愿意雇你的。后来体会到,没有经验时,找洋人雇主的工作真的很 难。

所以没有经验时, 工作机会比工资待遇更重要,因为只有这部分的牺牲才可以获得被培训的机会。有人说,没经验的人对公司来说是负资产,因为要花人力物力来培训。

最后觉得在新西兰,如果可以做一个有经验的高级上班族比当小老板好。呵呵,加入工会,上班不用加班,即使加班也可以有钱拿,被解雇还可以告。

朋友笑谈,说可以专选华人雇主的工作,而且明知道低于最低工资,过去有不良历史的还接受,然后争取被解雇,在找不花钱的中介告,告赢了拿赔偿,比打工好。这样,他可以做个专业户了。听后,我很是惊讶,他的脑子太好使了,这个都可以变成商机,自愧不如,所以还是安心做我的上班族吧。
作者: Lease    时间: 2012-11-15 07:57:42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1-14 23:04
劳动法的条款并不复杂,但要解读清楚让网友们理解,要通过case law,同时要让雇佣双方了解法律风险。而这 ...

可能语言语气并非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你对每一个与你意见相左的帖子必然回贴反击。显示出你这个人的器量很小。

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将有关案例发贴后,下面无论是谁回贴攻击都不予理睬。

当然,这可能是你自己想得到的炒作效应。如果是这样,那么就当我这个回贴没发。
作者: tedliu    时间: 2012-11-15 10:03:08

kittylover 发表于 2012-11-15 00:21
最后看明白了Union 最强,所向披靡May,也无法打败他们,所以还是加入工会好。

想打败华人雇主容易,因为 ...

我看完了也是这感觉啊 ,将来看来必须得加入个工会啥的了。
作者: aaclass-7    时间: 2012-11-15 1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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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chanelM    时间: 2012-11-15 11:57:18

看得我累死了。。。。最后还是晕乎乎的。。。。各说各有理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5 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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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1-15 12: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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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可爱的小猪猪    时间: 2012-11-18 03:01:34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1-10 10:50
我认为并不极端

May并不只是免费贴些广告,包装自己这么简单

说得好。。。。。。。。'''
作者: manchild    时间: 2012-11-18 12:26:10

打酱油。。。。。。。。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2-11-18 13: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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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1    时间: 2012-11-19 09: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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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ysinnz    时间: 2012-11-19 09:44:13

当下社会,人活在是非之中,真的能说得清或是不存在了,那世界也就和平了
估计那时候人类社会也就不再向前发展了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2-11-19 12: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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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class-1    时间: 2012-11-19 1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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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2-11-19 1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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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la    时间: 2012-11-20 11:19:33

那校长是不是你老公阿?为什么不敢认阿' 老公都这样' 老婆还敢出来维护正义?虽然低工资狠可耻'但是你的确是踩着同胞往上爬' 不过你好像也不是国人吧?你是马来西亚的吧?其实我挺看不惯你假正义的嘴脸' 也特别不喜欢你乱打软广告往自己脸上贴金' 否定你的原因狠简单' 因为你老公不是个好人' 你肯定也好不到那里去' 最讨厌想赚钱装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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