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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遇到这样的卖家肿么半?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2-11-1 21:03:13     标题: 遇到这样的卖家肿么半?

本帖最后由 小小老鼠 于 2012-11-1 21:08 编辑

9月底的时候下了一个CONDITIONAL OFFEER,当时合同的交割日期是11月1好。
10月上旬的时候把OFFER应卖家要求改成了UNCONDITIONAL的,中旬就把正式合同签了。

10月下旬的时候,卖家说,他需要延迟交割。。要到12月。。。我因为12月中就要回国,而且都安排了木工水电工进去装修,所以答复没法延迟一个月交割,只能让他到11月16日交割。  

(当时这位卖家通过中介说的话,就让人很不舒服,他说,延迟交割吧,他来不及搬家,如果我没地方住的话,他可以收拾一个房间出来“免费”给我住。  我当时听了就挺郁闷,按合同来说,11月1号房子就是我的了,怎么能说你免费给我住呢?  我给你延迟交割是看大家都是中国人的情分上,怎么说的我想爱占你便宜呢)


好了,前天电话律师,想安排,14,15号做FINAL INSPECTION,结果律师答说对方律师都没说好16号几点交割呢。。。我去,我只能找中介要了卖家电话,问他几时能给我做FINAL INSPECTION,并且想约好16号交割的时间。。。。结果卖家说不确定,他16号才开始搬家。。。不确定几时,到时候再说。。



大家有见过16号交割卖房子,16号才开始搬家的么? 整个HOUSE耶!! 又不是房客租一个房间一天能搬完。。。他家有老有小的,还有几个月大的小孩,怎么能这样拖呢。。。。


我还肿么做FINAL INSPECTION? 16号是周五,,弄不完,难道拖到下周。。。??


其实如果放在平时也就算了,但是我们的计划原来按合同上的11月1号就交割了,然后电工进去改下线,木工进场,然后油漆啥,稍微按自己的心意重新装一下。。。。计划正好到12月初弄完,我中旬就回国。。。现在他16号搬不完,到18号。。我电工就有其他JOB。。。就要晚一周才能来我这里,其他相应的工程就要晚。。。万一再下几天雨油漆要等。。。。我就得改机票。。我总不能放木工油漆自己装修着 我回国吧


肿么办????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2-11-1 21:04:58

本帖最后由 小小老鼠 于 2012-11-1 21:05 编辑

这个卖家在10月底的时候才跟我说,他房子里有个朋友是租客。。。他要到11月底才能搬走。。尼玛的,让我随便收个房租,让他住着。。。。我真心不愿意啊,我自己又不去住交割以后想装修一样却弄了个不认识的房客在里面。。。。当时没好意思拒绝 现在悔死了啊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2-11-1 21:10:42

我想在想问的就是。。。如果他16号才开始搬,对 ,他确实可能搬完,但是根本不会给你打扫啊啥的,(大家想想一天搬完一个HOUSE有多忙乱)

我当天就算做完FINAL INSPECTION,有问题,提出来,这要是拖过周末,这个LATE SETTLEMENT PENTALTY 算谁的。。。。???
作者: John.G    时间: 2012-11-1 21:21:49

俺交割时卖家也是当日搬家。。。。 没办法俺提前一天在他们搬走前做的final inspection。。。 还好他们搬走后也没发现什么问题。。
作者: John.G    时间: 2012-11-1 21:24:07

小小老鼠 发表于 2012-11-1 21:10
我想在想问的就是。。。如果他16号才开始搬,对 ,他确实可能搬完,但是根本不会给你打扫啊啥的,(大家想想 ...

我咨询过律师。。。不能因为他们当天搬家而延迟交割。。。可以先去做final inspection 带相机认真检查照相照一圈。。。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2-11-1 21:31:37

他让我很不&*(的是, 之前没签合同没买房前,进屋要脱鞋,买了,就跟人说,直接进,不用拖。。。哎。。

房间每个房间都贴的那总胶,还有钉子。。。。如果以两个就没所谓了,真的是每个房间都很多啊。。。。



我真的不能理解,人和人怎么差这么多呢

我之前自己住的房子,我搬家,最后几天都是拖鞋,穿鞋,就算搬家麻烦,也不会因为我卖了房子了就乱踩地毯。。。搬走以后,再陆续回去打扫,请洗地毯的洗地毯。。反正就是干干静静的给新房东

我墙上 一律都是3M那种不会DAMAGE墙的钩子,撕下来,墙壁还是很新。。。。

为什么大家都不能替别人想想呢,过日子都凑活一样,郁闷。。。
作者: mojo76    时间: 2012-11-1 21:39:32

有律师怎么不用?当初买房子,我有什么要求,都是我告诉我律师,然后律师通知对方律师传达的,根本不用自己费劲。如果双方都签好字了,那天交割,就那天,不用谈,就跟自己律师说了就是了,不用费劲了。
作者: mojo76    时间: 2012-11-1 21:42:09

再仔细看了LZ说的,是签好字了。不用费劲了,通过律师告诉卖家,因为卖方变更交割时间产生的费用,由卖家负责。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2-11-1 21:46:43

mojo76 发表于 2012-11-1 21:39
有律师怎么不用?当初买房子,我有什么要求,都是我告诉我律师,然后律师通知对方律师传达的,根本不用自己 ...

我这不是看房的时候 看是中国人 人家家里还有个小宝宝 人家来求通融的时候  就不好意思拒绝嘛


但偏偏遇到这样的主儿,已经多给了16天了 他还非得最后一天搬!
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12-11-1 21:47:09

过度忍让,是一种无知。
作者: felicia8585    时间: 2012-11-1 21:54:57

为什么大家都不能替别人想想呢,过日子都凑活一样,郁闷。。。

這種人多的是!我當初買賣房子都同一天(週五交割),好的是買我房子的屋主跟她商量讓我下週一搬離房子,我也找好handyman刷油漆還有些工作,結果週六下午元屋主也是一堆理由還沒搬走,氣的我所有動作都不能做,直接告他,人趕快走,我自己清理打掃,要不是我老公比較仁慈,我週六上午就找律師要他多付兩天租金和handyman週五六兩天的工錢.
直接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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