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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卖个哑铃30块,不小心落了一片,那人说要告我!!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06:41     标题: 卖个哑铃30块,不小心落了一片,那人说要告我!!上法庭

本帖最后由 ousi 于 2012-10-24 22:54 编辑

如题!!!有史以来遇见最恶心气愤加无语的事。卖了对哑铃就因为不小心落了一片就要被人告上法庭。然后他让我给他邮寄去他家,我都没时间给他寄,就心平气和跟他道歉,说看他哪天有空过来取一下。结果那人发飙,说要告我。完了,人家发短信给我,原文哦“我们新加坡人是讲法律的,法庭见,2块钱你好可怜” 哥我只能苦笑,真觉得自己太没法律常识了,然后那人又发信息给我媳妇说“你男朋友收了我钱没给我哑铃,我要告他,你愿不愿意出庭作证”!!我真真想知道大家有谁遇到过这样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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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刚那人来短信了,说我打电话恐吓他,粗言粗语,他要在消费者协会索取赔偿!!而且只接受邮寄!!!
我打电话给他跟他解释我没时间去邮寄,然后说“你要是不想要这个哑铃你拿回来,我给你退钱"!!
我连恐吓的想法都还没来来得及酝酿,然后他就挂我电话了,整个通话时间不到10秒~


未命名_副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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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rkwolf    时间: 2012-10-24 21:06:55

wow ~~~~~~~~~~~~~~
作者: darkwolf    时间: 2012-10-24 21:07:55

这样也行??????????
作者: sugarbabe    时间: 2012-10-24 21:09:11

{:8_384:}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作者: 37728651    时间: 2012-10-24 21:10:14

真是无语了..听了lz的经历...据说那人还诬蔑lz说没有给他哑铃...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10-24 21:10:19

这里是新西兰...不过也讲法律, 不用把新加坡挂在嘴边
作者: 中区驾校    时间: 2012-10-24 21:11:17

告不了你的 放心吧
作者: 37728651    时间: 2012-10-24 21:11:21

lz你写漏了..是30块的哑铃...还被那奇葩讲价到25~~
作者: adsl2    时间: 2012-10-24 21:11:39

那你是不是故意不给他那片的 人和人不一样的 给他不就行了吗 看这B还说什么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12:22

37728651 发表于 2012-10-24 22:10
真是无语了..听了lz的经历...据说那人还诬蔑lz说没有给他哑铃...

是啊~~太可笑了!!而且他是星期1拿的哑铃,今天我才收到钱~~他是转账的{:8_477:}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10-24 21:12:24

adsl2 发表于 2012-10-24 21:11
那你是不是故意不给他那片的 人和人不一样的 给他不就行了吗 看这B还说什么

你今天心情很不好?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13:02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2-10-24 22:10
这里是新西兰...不过也讲法律, 不用把新加坡挂在嘴边

是啊~~好像咱们中国人就不懂法律一样~
作者: o8o    时间: 2012-10-24 21:13:35

那你有没有写可以邮寄,他有没有给你邮费?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15:22

adsl2 发表于 2012-10-24 22:11
那你是不是故意不给他那片的 人和人不一样的 给他不就行了吗 看这B还说什么

我真不是故意少给的!!我也没说不给他那片啊!!我好声好气跟他再约时间给他,约CT约北岸都行,但这人非要我邮寄~~然后就说要告我~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17:18

o8o 发表于 2012-10-24 22:13
那你有没有写可以邮寄,他有没有给你邮费?

lz卖的是哑铃,一共22KG,就卖30块,要是邮寄这邮费得多少钱啊?{:8_392:}
作者: ㊣wsawsd㊣    时间: 2012-10-24 21:19:42

你回他
请问新加坡在哪里?
是菲律宾以南么?
还是越南的首都?
作者: adsl2    时间: 2012-10-24 21:21:08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2-10-24 21:12
你今天心情很不好?

没有啊 你是觉得我在找别人事吧 不会的;好吧 小老鼠 昨天和老妈拌嘴 今天重阳节 觉得自己很不适个东西 可我不是女儿 不太会给我老妈认错  我老妈现在厅里看“小菊的秋天” 我这两天老流鼻血 火大啊 有合适的女孩给介绍一下吧 小老鼠 我现在available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23:05

37728651 发表于 2012-10-24 22:11
lz你写漏了..是30块的哑铃...还被那奇葩讲价到25~~

没呢,LZ最后狠心没让他得逞~~~{:8_483:}
作者: adsl2    时间: 2012-10-24 21:24:24

ousi 发表于 2012-10-24 21:15
我真不是故意少给的!!我也没说不给他那片啊!!我好声好气跟他再约时间给他,约CT约北岸都行,但这人非 ...

我考 lz 你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问一下先
作者: 比肩乔丹    时间: 2012-10-24 21:24:58

新加坡人是讲法律的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26:10

adsl2 发表于 2012-10-24 22:24
我考 lz 你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问一下先

我女朋友长什么样跟你有关系吗?
作者: love_q_xf    时间: 2012-10-24 21:26:53

新加坡!唉。。。一根筋!
作者: o8o    时间: 2012-10-24 21:30:50

ousi 发表于 2012-10-24 22:17
lz卖的是哑铃,一共22KG,就卖30块,要是邮寄这邮费得多少钱啊?

原来是少了一片,你可以说他自己没有验货,货物售出概不负责
作者: adsl2    时间: 2012-10-24 21:33:18

ousi 发表于 2012-10-24 21:26
我女朋友长什么样跟你有关系吗?

我就是关心你女朋友也不会在这没羞没臊地问你啊 这么点的小事 那B却要闹得这么大 而且根本JB就告不倒你 上法庭法官会直接拿鞋底抽这B--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所以谁知道这哥们到底tmd要干嘛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33:24

o8o 发表于 2012-10-24 22:30
原来是少了一片,你可以说他自己没有验货,货物售出概不负责

我说了指定给他,人态度坚决,拒绝“庭外和解”
作者: jjochn    时间: 2012-10-24 21:35:32

他周一提了货,到今天周三才付款,就可以认定,他对货物的验收不存在异议。

即使存在异议,提出的要求也需要看合理与否,不合理的,让他告去。他要预付堂费的,我不相信他能赢,呵呵呵,让他折腾去,你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去,这样才不至于气坏自己,不值当的
作者: zhaoyu120    时间: 2012-10-24 21:48:03

你卖的是2手哑铃吗?如果是他没法告你。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1:51:44

zhaoyu120 发表于 2012-10-24 22:48
你卖的是2手哑铃吗?如果是他没法告你。

嗯~~是啊~~你可以去看我帖子,还在呢
作者: zhaoyu120    时间: 2012-10-24 21:57:23

小一点的那对哑铃是每个几公斤?是不是把柄上生锈了?我有点兴趣。
作者: hellovista    时间: 2012-10-24 21:58:51

依照LZ帖子中描述的,有种避重就轻的感觉。
不妨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描述得详细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0-24 22:02:15

他告你就要花至少50,他真告你的话也太闲了吧?
找律师上法庭2000起。

你想赔就赔,不想跟他啰嗦也可以。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2:07:16

zhaoyu120 发表于 2012-10-24 22:57
小一点的那对哑铃是每个几公斤?是不是把柄上生锈了?我有点兴趣。

5kg的~~~~~~~~~~~~~~~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2:09:20

hellovista 发表于 2012-10-24 22:58
依照LZ帖子中描述的,有种避重就轻的感觉。
不妨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描述得详细点?

已经很详细了啊,就是他来买哑铃自己没看清楚少了一块(确实我也承认自己当时是少装了一块但绝对不是故意的),然后就非得让我给他邮寄,约他出来当面给他他不肯啊~~LZ上班没时间不能邮寄很正常把?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一定要邮寄给他~~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10-24 22: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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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kee    时间: 2012-10-24 2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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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yanxue    时间: 2012-10-24 22:37:19

看的哥蛋疼,纯TMJ8屌丝。这都要上庭。疯了,又不是美国。
作者: liweike888    时间: 2012-10-24 22:37:24

这种人就是脑残+傻逼= =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2:38:5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24 23:26
放心吧,这就是一个SB

consumer act是不管私人交易的,这个穷B一个,他有钱咨询律师嘛,咨询个毛吧,那个 ...

他说按道理是要我出,不过如果我有困难的话邮费也可以他出,说完就开始说什么有所以证据要告我BLABLABLA...此人根本有心搞事吧,我发一条他给我回了5条{:8_480:}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2:40:55

markee 发表于 2012-10-24 23:28
lz可以在lunch time给他寄啊~或许他也没时间面交呢
寄付费的courier bag不算重量的~看哑铃大小需要多大的袋 ...

他是根本没诚意要谈啊~~我只说了一句没时间,然后他就这样子了,本来是可以好好商量的事情~~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2-10-24 22:45:48

怎么可能告啊,那人白痴,一般这种都是完全没有法律知识的以为别人跟他一样白痴。就拿漏了一个,再拿就可以拉
作者: 田心草茵    时间: 2012-10-24 22:48:18

私人买卖2手东西跟consumer guarantee act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作者: 祖传老军医    时间: 2012-10-24 22:51:21

晕,他和你讲法律,你跟他耍流氓呗,邮寄给他就有他家地址了啊,接下来你懂的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4 22:54:22

miaomeow 发表于 2012-10-24 23:45
怎么可能告啊,那人白痴,一般这种都是完全没有法律知识的以为别人跟他一样白痴。就拿漏了一个,再拿就可以 ...

9494~~还非要我邮寄给他,他在中区我约他CT见都不肯~~
作者: 4444    时间: 2012-10-24 22:56:30

闲的没事做吧,有这发信息的时间都解决了。。。都什么人啊
作者: 雨雪霏霏    时间: 2012-10-24 23:17:10

本帖最后由 雨雪霏霏 于 2012-10-24 23:17 编辑

说他是个sb都侮辱了sb这个词。虽然不懂法律,但是感觉他应该是高不了你的。
作者: 武夫的眉筆    时间: 2012-10-24 23: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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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ve_q_xf    时间: 2012-10-24 23:25:48

買啞鈴的,你又何苦呢?!
作者: 出气包    时间: 2012-10-25 00:54:30

那个人说说的,法律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你既然少寄给人东西,你应该负责任的给人退款,或者给落下的那片寄给人家,这是道德。。。。。。
作者: 出气包    时间: 2012-10-25 00:56:05

为什么大家会觉得lz有道理?就因为是同胞?
作者: markee    时间: 2012-10-25 01: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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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ris    时间: 2012-10-25 06:57:30

想起aut教审计的老女人,动不动也是我们新加坡如何如何
作者: happyletian    时间: 2012-10-25 07:11:11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果真是一朵奇葩。
作者: 王路    时间: 2012-10-25 07:17:35

既然都说法庭见了,还废话做什么呢?中断所有的联系,有任何事情法庭上讲就好了。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2-10-25 07:17:38

LZ 应该给他那一片

但邮寄给它, 就亏了邮费(但这是LZ的失误造成的)

或者由他来承担邮费, 那买家就亏了(关键这是LZ的失误造成的)

既然他不同意CT见面拿货, 问他要地址, 然后你送货上门呗........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2-10-25 07:54:38

咳,曾经买房子时候也和一个新加坡SB打过交道
他们的逻辑正常人是不会懂的
LZ属于私人交易,ACT不管的,他要告你就随他告,让他提供少了一块的证据,他说有短信证据的话,他要先花不少钱翻译了中文短信,再证明这个手机号是你的。然后这个期间LZ还可以把进展发上来,让大家看看这个SB是谁
作者: LEE哥    时间: 2012-10-25 07:56:55

楼主当心了,新加坡有鞭刑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10-25 08:00:27

天才 发表于 2012-10-25 07:54
咳,曾经买房子时候也和一个新加坡SB打过交道
他们的逻辑正常人是不会懂的
LZ属于私人交易,ACT不管的,他 ...

说来听听。。。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5 08:51:06

出气包 发表于 2012-10-25 01:54
那个人说说的,法律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你既然少寄给人东西,你应该负责任的给人退款,或者给落下的那片寄 ...

我是跟他说过如果不高兴,完全可以把钱退给他。人家不愿意,就指定必须要我邮寄给他,说啥不好使,我还没反过神来,就来一堆信息要告我,说法庭见~~~~我去,真TM完全被震惊了
作者: WENDY_NZ    时间: 2012-10-25 08:52:30

没关系,顶多法庭判你把钱还给他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5 08:56:23

出气包 发表于 2012-10-25 01:56
为什么大家会觉得lz有道理?就因为是同胞?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一点小事就不能好好说呢,咱们不是那不讲理的人,为什么非得动不动就拿法律吓人,而且是因为这点芝麻小事,值当吗?如果楼主碰到这样的事情,我想大家抱不平跟国籍没任何关系,跟事实才有关系
作者: 明天會更好    时间: 2012-10-25 09:01:14

樓主真可憐阿!!!!
作者: for_undead    时间: 2012-10-25 09:07:40

你让他告吧  哈哈哈
作者: 狄仁杰    时间: 2012-10-25 09:23:57

元芳,开工了~~这事你怎么看?
作者: terryxsq    时间: 2012-10-25 09:24:10

个人觉得不用理会,你就让他来拿,不来拿的话就等他告,他最多上个仲裁庭(dispute tribunal),应该也就是调解一下,如果你从开始卖的时候就没有说包邮,所以如果他要邮寄的话请他付邮费就好了。
作者: 猪肉炖粉条    时间: 2012-10-25 09:43:33

一个哑铃引发的*案~~~
LZ一定不要示弱,估计就是气焰比较嚣张,他看你不怕他就会没有下文了~~
作者: sunpoint2011    时间: 2012-10-25 09:52:5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10-24 22:02
他告你就要花至少50,他真告你的话也太闲了吧?
找律师上法庭2000起。


那种法庭不给找律师的,要超一万多才行。30块钱法庭会接受吗,你要是邮寄要花多少钱啊?哎,lz真霉,碰到这样矫情的人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5 10:38:54

出气包 发表于 2012-10-25 01:54
那个人说说的,法律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你既然少寄给人东西,你应该负责任的给人退款,或者给落下的那片寄 ...

第一,哑铃式他自己上门看好了拿走的,不是我寄给他的,我承认自己不小心少给一片,但是当时他自己也没看好就拿走,所以双方都有责任。第二没说不给他,我只是发了个短信说没空去邮寄看能否约个时间约个地方见面给他~~希望大家不要断章取义~~
作者: Ball-Z    时间: 2012-10-25 12:18:17

记得我们在看房子的时候跟一个新加坡的中介打过交道,那中介真不是一般的八卦啊,连我几年几月来nz,读过什么中学什么大学什么课程都问... 好在我也没答她这些... 真心感觉这种人惹不起...

丢开国家什么的不看,这里是新西兰, 既然人家要lz上法庭,lz就上咯,象一个网友说的,大不了赔他那片铁..
作者: 猪头三春子    时间: 2012-10-25 12:39:30

iris 发表于 2012-10-25 07:57
想起aut教审计的老女人,动不动也是我们新加坡如何如何

小国一般自我优越感超强,例如“大”韩。。。。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10-25 12: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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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晓生    时间: 2012-10-25 13:47:14

放心吧,,告不了你~
作者: violetawaken    时间: 2012-10-25 14:34:08

zhen shi chun SB a
作者: blur.x    时间: 2012-10-25 19:28:51

真是fml了啊 哈哈哈
作者: melaleucatree    时间: 2012-10-25 20:45:39

这。。太小题大做了吧。那个新加坡人还真有时间啊,就是想折腾。。。
作者: 寻找安妮    时间: 2012-10-25 22:52:57

lz,再坏一点,跟他说肯定给他了已经,是他自己弄丢的,,,哈哈,,,
作者: LEE哥    时间: 2012-10-26 11:55:04

楼主当心了,新加坡有鞭刑
作者: 轩羽    时间: 2012-10-26 11:58:01

标准的闲的蛋疼
作者: LEE哥    时间: 2012-10-26 11:59:06

楼主当心了,新加坡有鞭刑
作者: 风之烛    时间: 2012-10-26 12:08:21

LZ 不要怕. 因该是不会涉及到那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search 一下相关内容你就了解,那个法都在说什么了。 他在吓唬你。晒他几天,找个折中的方法解决问题,如果他还是不依不饶的。就别理了。浪费时间。
作者: 骂SB专用    时间: 2012-10-26 13:43:23

TM上卖掉的还是SKY?
作者: shawnsj    时间: 2012-10-26 13:45:28

一个哑铃引发的惨案
作者: 爬爬虫    时间: 2012-10-26 16:25:04

private sale, 他告不了你,顶多给个差评。你就给评回去呗。屁大的事
作者: 诸葛    时间: 2012-10-26 1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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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6 19:58:16

风之烛 发表于 2012-10-26 13:08
LZ 不要怕. 因该是不会涉及到那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search 一下相关内容你就了解,那个法都在说什么了。 ...

我等着他回信呢,都没后文了,但是哑铃我还是想给他,就是想有生再见这位法师一面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6 19:58:57

骂SB专用 发表于 2012-10-26 14:43
TM上卖掉的还是SKY?

SKY呢,第一次上来卖点闲置品
作者: CT搬运    时间: 2012-10-26 23:32:12

上庭的时候带上那一片,就当在CT约见面了.
作者: ﹍蕝蝂尐丫頭"    时间: 2012-10-27 08:42:08

那他估计也看到这帖子
作者: thirstywhale    时间: 2012-10-27 08:52:14

告诉他,活该你没看,我他妈的就不给你
作者: casanova    时间: 2012-10-27 09:00:20

private sale 好像没有这act ba........ 除非你是专门卖二手东西
作者: 木木羊    时间: 2012-10-27 09:27:36

楼主,你是碰上奇葩了,真是傻逼啊那个人,没救了,真想扁他
作者: 号小是我    时间: 2012-10-27 09:28:09

哈哈,乐死我了,哈哈哈哈

估计是新加坡人太紧张了,把中国人妖魔话的太严重了。

告是没可能的,这么小的钱,最多去仲裁,仲裁还有个起诉费,好象是30多,不管谁赢都是起诉方付费。

你就跟他说,你可以来拿哑铃,邮费一人一半。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2-10-27 10:21:31

本帖最后由 ENISHI 于 2012-10-27 11:21 编辑

奇葩了

新加坡我今年早些时候去了三天

感觉这辈子都不想再去了

一句话来形容,一块颜色靓丽的破抹布,就酱紫

自不喜欢的地方---新加坡的人。

去了这么多国家地方,新加坡的人是最不友好最没有礼貌的。
作者: lygsw201314    时间: 2012-10-27 11:33:12

怕毛啊,他想告就告呗。别怕打官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要硬气点,好多人就是欺软怕硬
作者: bubugu    时间: 2012-10-27 12:20:37

根據consumer guarantees act 簡稱CGA ,有明確指示貨品有問題退貨或換貨的準則。
What if the customer has asked me to collect the rejected / return good?
If the customer had to delivered to the customer in the first place due to the size eg. Washing machine, it is reasonable for the  customer to expect you to collect the good.
CGA 稱貨品因太大需要運送如洗衣機顧客可要求店舖安排到家來取貨或換貨。
你的情況是顧客到來取貨,如貨有問題他要自己到店舖安排換貨。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2-10-27 20:01:56

不要做新加坡人的生意,我最近发现,新加坡人和阿三是一样tmd烦人的。。。。。。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7 20:06:18

bubugu 发表于 2012-10-27 13:20
根據consumer guarantees act 簡稱CGA ,有明確指示貨品有問題退貨或換貨的準則。
What if the customer h ...

解释得很详细,谢谢,我是在网上卖的二手货物私人交易而已,不是店铺~~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7 20:08:11

号小是我 发表于 2012-10-27 10:28
哈哈,乐死我了,哈哈哈哈

估计是新加坡人太紧张了,把中国人妖魔话的太严重了。

呵呵,我也是哭笑不得
作者: ousi    时间: 2012-10-27 20:52:41

ENISHI 发表于 2012-10-27 11:21
奇葩了

新加坡我今年早些时候去了三天

就像楼上一位朋友说的,小国优越感太强,装~~
作者: ENISHI    时间: 2012-10-28 08:17:05

ousi 发表于 2012-10-27 21:52
就像楼上一位朋友说的,小国优越感太强,装~~

随便举个例子

我从hotel出门打车

出租车司机一看就是个华人

我就和他讲中文,他就问我是哪里来的

我说我是新西兰来的,他就说那你为什么不说英文?

我说大家都是华人,将中文化亲切一点自然一点啊。

他就说最好不要,在新加坡讲中文会受到歧视,而且一些商家什么的听到你讲中文就会想着办法宰你

我当时就无语了

其他种种优越感什么的我就不说了

总而言之在新加坡的整个过程里面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是友好的,各种装B


唯一的亮点就是,市中心的高楼大厦各种建筑物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说很有意思,奇形怪状各有特色

但是在漂亮的城市,住在里面的人不友好,我也是不会喜欢的
作者: littlebean    时间: 2012-10-28 08:29:15

ousi 发表于 2012-10-24 22:15
我真不是故意少给的!!我也没说不给他那片啊!!我好声好气跟他再约时间给他,约CT约北岸都行,但这人非 ...

I guess the buyer want u to post to him, he means he does not want to see u any more to avoid the embarrase since the conflict has already exsited between u and him. The best solution then is ask for the buyer's address then drop to his letter box. then he won't see u and u won't see him again ei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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