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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良老板克扣工资,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呢?(已经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MyBOooo    时间: 2012-10-24 12:15:09     标题: 无良老板克扣工资,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呢?(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10-25 02:27 编辑

朋友在咖啡店打工,刚做了3个星期就找到新工作所以就没有再去了,咖啡店老板不仅不给一周的人工,竟然还发邮件让把之前那周的也还回去。想用法律手段解决,请问有什么办法要回应得的工资呢?


作者: helen1234    时间: 2012-10-24 12:17:59

老板不是东西,你朋友也不是东西,两个都不是东西。还好意思问,
作者: MyBOooo    时间: 2012-10-24 12:40:16

楼上的你是压力大还是刺激受得的大,不然就是过得太不好都变成不会说话了。
我只是咨询懂道理的人的法律意见,这份工作有3个月试用期。
作者: MyBOooo    时间: 2012-10-24 12:55:23

还有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老板并没有还给我朋友一份HARD COPY,只是收了自己那份。我朋友曾经请了一天SICK LEAVE 也是没有人工的。如果现在雇主要求说员工是ENTITLE to  contract, 那么SICK LEAVE 不是也该付人工的吗? 而且没有返还的一份合同,这样的雇佣关系是不是不该成立的?
作者: xlynn    时间: 2012-10-24 14:01:09

SICK LEAVE 要工作满6个月才有工资
作者: MyBOooo    时间: 2012-10-24 14:37:43

那么如果在试用期无合同的情况下不做了,老板可以不给工资还要求还回去多一周的工资,这个是雇佣法里的吗?? 谁能解释一下?谢谢了
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2-10-24 17:03:06

LZ的朋友是有问题,不去的话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的,不然是要有罚款的
作者: MyBOooo    时间: 2012-10-24 20:58:06

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也要有两周的离职NOTICE 吗? 但是老板没给我朋友一份合同~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2-10-25 01:26:47

简单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1. 试用期也需要给与notice,如果合同有写的话根据合同时间,如果没有的话根据惯例,一般为两个星期。

2. 老板没有义务一定要主动给员工一份签过的合同,但是如果员工索要,必须提供。这点上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如果员工自己没有向老板要求employment agreement, 老板同时可以辩解为你当时签字的时候完全可以自己复印一份来保存的。

3. 如果没有给与notice就离开工作,就算在试用期,雇主也可以要求合理补偿或者赔偿,因为雇佣关系是two way traffic, 要考虑到也许雇主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替代的人,以至于生意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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