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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日更新:【判决书链接 】---- 先驱报新闻,让有些人不敢正视 [打印本页]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7 23:07:03     标题: 今日更新:【判决书链接 】---- 先驱报新闻,让有些人不敢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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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7 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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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7 23: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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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7 23: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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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鬼神童子    时间: 2012-10-18 00:27:49

华商年鉴是个什么玩意儿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09: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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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olee    时间: 2012-10-18 09:20:00

你建议我们做什么?各取所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10-18 09:22:02

本帖最后由 NewLynnHse 于 2012-10-18 08:22 编辑

oops...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09: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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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过    时间: 2012-10-18 09:31:48

这帖子发得有什么意义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没有解雇并且公司继续帮助办了PR,这个MS Tian是不是就默认了这种潜规则呢?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0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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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过    时间: 2012-10-18 09:41:45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0-18 09:39
公司老板没有为员工提供任何合同,工资远远低于最低的法定工资,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老板冷酷无情立刻解雇 ...

员工自己没有这个意识你再怎么揭发也没用...
毕业生需要工签需要PR,这就给无良雇主提供了大把机会....
这些都不是你所能改变的....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09: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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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en1234    时间: 2012-10-18 10:03:54

其实就是为了办PR呀,,,没有办成才搞这么多事出来了。。。明白人,清楚的很呀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10: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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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12-10-18 10:07:03

令她没想到的是,在工作中的一起意外事件之后,她于今年6月13日被公司辞退。

对那个意外事件比较感兴趣。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1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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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len1234    时间: 2012-10-18 10:12:36

能花钱买PR,估计能都不怎么样。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12-10-18 10:17:16

还是挺同情员工的,如果不是被解雇,估计投进去的钱更是无底洞。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2-10-18 10:17:31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0-18 09:57
意识是可以唤醒的,案子中的这个员工,就是在受骗之后才拿起法律武器的。

那是因为她没有拿到她说想要的....如果她成功拿到了PR,我保证她什么也不会说
作者: changzhou    时间: 2012-10-18 10:24:12

顶一个。。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12-10-18 10:24:58

无过 发表于 2012-10-18 10:17
那是因为她没有拿到她说想要的....如果她成功拿到了PR,我保证她什么也不会说

因为她被解雇了啊。

如果说是拿到了pr,再告雇主,情况就不一样了。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2-10-18 10:29:14

米虫宝宝 发表于 2012-10-18 10:24
因为她被解雇了啊。

如果说是拿到了pr,再告雇主,情况就不一样了。

yes................我就是这意思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10: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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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12-10-18 10:35:13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0-18 10:29
如果雇员生病或是受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和程序,公司不可以随便解雇员工。

来这里的大 ...

人心是肉长的,但是人也是要长点脑子的。

虽然很同情那个员工,不过一开始的路也是她自己选的。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希望她吸取教训,也希望华人的雇佣关系能依法守法,让May姐提早退休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10: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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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uture123    时间: 2012-10-18 11:03:58

无过 发表于 2012-10-18 09:31
这帖子发得有什么意义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果没有解雇并且公司继续帮助办了PR,这个MS Tian是不是就默 ...

意义是别做违法的事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2-10-18 11:10:04

本帖最后由 Anonymous 于 2012-10-18 11:10 编辑

我觉得May的帮助挺好。好像她一说那些例子,大家就喜欢说那些人是要办PR所以如何如何。现实中很多情况是一般雇员不办身份的。劳资矛盾更多的是雇主的问题,论坛招聘版就能看出些端倪,不少广告就打出类似“可以出工签”或“可以担保PR”的字眼引诱人。
作者: AjenService    时间: 2012-10-18 11:14:39

实话说,雇主很可恨,但是雇员也有很大问题。
作者: 无过    时间: 2012-10-18 11:18:31

米虫宝宝 发表于 2012-10-18 10:35
人心是肉长的,但是人也是要长点脑子的。

虽然很同情那个员工,不过一开始的路也是她自己选的。所谓可 ...

+1
作者: taomibaobao    时间: 2012-10-18 11:40:59

本帖最后由 taomibaobao 于 2012-10-18 11:41 编辑

唉,好好读个文凭出来,找工作也不是那么难吧。。
作者: t812952    时间: 2012-10-18 11: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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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vocadooil    时间: 2012-10-18 11:58:15

本帖最后由 avocadooil 于 2012-10-18 10:59 编辑

贩卖毒品的人是可恨该杀的,吸毒的呢?如果同样也严抓吸毒的话,同时沉重打击这个交易市场,是不是吸毒的会少点,贩毒的自然也会少点

只打贩毒的,打死一个自然有另外一个出来,因为吸毒的是无辜的是应该受保护的?!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8 14: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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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微苦蓝山    时间: 2012-10-18 14:48:30

頂下May
屎蓋現在婆婆很多嘛。。。。。。。。。
作者: 贝布布    时间: 2012-10-18 17:41:58

很多年前买工签 买PR的事就成为公认的事实了 确实也有不少人办下来 也有很多人受骗
现在大家的法律意识比以前加强了 办下来还好  办不下来他们老板也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作者: LL330    时间: 2012-10-18 20:00:12

这个老板太不地道,收钱了就要办事。
作者: helen1234    时间: 2012-10-19 06:50:39

金钱] 坏华女,嫁洋骗子,一家子骗中国人钱,被她夫妻骗过的都没话说。也是一 [复制链接]
匿名
电梯直达楼主
匿名  发表于 昨天 17:17 |倒序浏览
( ^4 x: Q0 }7 S0 E3 [3 v% Z
这女人喜欢打软广告刺激大家的贪婪,然后干出背信弃义的事情$ Y- ~7 v- |9 J. Q/ Z8 P1 d

她男人开了个黑语言学校,全校只有中国人,所有老师都不合格,就是骗人,考试不及格交钱就行?出勤率不够交钱也也行
作者: helen1234    时间: 2012-10-19 06:51:02

刚看到了 在FML
作者: hungugu    时间: 2012-10-19 06:56:29

本帖最后由 hungugu 于 2012-10-19 07:01 编辑
无过 发表于 2012-10-18 09:41
员工自己没有这个意识你再怎么揭发也没用...
毕业生需要工签需要PR,这就给无良雇主提供了大把机会....
...

当然可以改变而且应该,买卖job offer本身就是欺诈行为。不能说因为没有人发现,很多人都因此拿到了PR……然后这就变成理所当然的事情。这样的新闻可以帮助移民局等各种政府部门意识到问题的存在,加大力度打击虚假的job offer和非法雇佣问题。

事实上正因为有这些弄虚作假的情况存在,更多有真实工作的申请人会在申请时遇到更多的调查和麻烦。
作者: hungugu    时间: 2012-10-19 06:58:22

米虫宝宝 发表于 2012-10-18 10:24
因为她被解雇了啊。

如果说是拿到了pr,再告雇主,情况就不一样了。

假如拿到了PR她也不敢去告了,她自己就是欺诈行为的一部分。

可以说这雇主不是好东西,她也不是诚实的人。至少现在无良雇主得到了惩罚,好事。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9 10: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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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义灭猪    时间: 2012-10-19 10:55:53

华商年鉴   是本地中文版的YELLOW PAGE,由一群SB乌合之众组织, 然后交给本地另一个M*th*r  f**king as*h*le 联系国内的印刷厂印了再寄到这里来。

一群作恶多年的老移民
作者: hungugu    时间: 2012-10-19 11:56:00

本帖最后由 hungugu 于 2012-10-19 11:56 编辑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2-10-19 10:49
在这个案子中,雇员的工作是真实的,她每天工作9小时,周末还经常加班,但雇主支付的工资,平均下来不到每 ...

那自己给自己打税是什么行为,这不就是主观上为欺诈做准备么。

她接受这个工作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申请PR ,只不过雇主没有信守承诺和她一起完成欺诈行为罢了。所以大家才能看到这样的新闻。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9 1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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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2-10-19 1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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