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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致开咖啡店X蓝X蒙-既然大家都明白了,我就不再说了,谢谢 [打印本页]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09:11     标题: 致开咖啡店X蓝X蒙-既然大家都明白了,我就不再说了,谢谢

本帖最后由 翠花花 于 2012-9-25 14:14 编辑

版主说了,让我编辑名字,我编辑了,您看满意不?



这个帖子无需匿名,您夫妻二人,还有很多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是谁,我声明我说的没有一句假话,所有说的话都有QQ记录或者短信证明。


大概2-3年前吧,您开咖啡店之前,我跟你们夫妻还是“好朋友”。不管那个时候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目的,我承认你们对我很好。当时我还十分不明白为什么在咱们成为“好朋友”之后,我周围的朋友渐渐离我而去了,被人劝还不听,后来我终于收到了惩罚。


您开咖啡店之前跟我借10万纽币,刚开始说是让我入股,在我父母同意拿钱了以后,您又改说因为我当时还没有毕业所以算是借我的钱。 好,这个都没问题,我接受这个条件。因为当时您提出了一个更为诱惑的条件-----让我毕业以后在店里当manager 帮我办PR 那个时候的心理就是,好朋友帮忙办PR可靠,而且我又不用出去找工作,一举两得。 我承认后来得到的结果是我活该,是我妄自菲薄,谁让我想投机取巧走捷径呢?还没毕业就觉得自己一定找不到工作。 不过我觉得您的贪婪在某种程度上减小了我的损失,如果当时算我入股的话,以您现在的经营状况来看,恐怕我血本无归了吧。在店开了不多久,您资金不够,再次找我要3万多纽币,说算我入股,说因为我签证的关系不给我写借条,我竟然同意了!!! 幸好后来在我父母的逼迫下您才写了借条。



您的店刚开起来的时候我还没有毕业,而且也临近考试,所以一周只给我不到15个小时的时间工作,这个很好,是咱们协商过的。但是咱们也说好了另外一条,等我考完试毕业了,就给我全职的工作。因为跟您老婆关系近些,于是我先找她谈,结果彼此大吵一架,被您老婆说我没有资格做全职。呵呵,不瞒您说,我当时真的相信了,直到最后我到了别的城市,2个月就在咖啡店做到manager,我才发现,我太瞧不起自己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您老婆跟我一个月就会大吵一次,结果就是最后彼此都不说话了。 从这个时候我终于醒悟了,一个人在5年之内跟3个最好的朋友闹翻到见了面也不说话是怎么样的程度。我不否认,您老婆在你们开店之前对我很好很好,我记得有次生病了,她忙前忙后帮我买东西做饭,即便是后来一句话也不说了,我还是记得。毕竟以她一个小女人来讲,不会想到自己借一大笔钱去咖啡店。说道这里,希望您多体谅一下自己的老婆,多干些活,不要只是做咖啡,然后就是拿着IPAD上网,其他事情就指望您老婆干,您的身材能顶她两个了,您自己的老婆自己不珍惜,别人谁管啊。



在当时的环境中,我真的压力大到承受不住了,白天得面对你们,晚上失眠。 直到有一次吃了店里夏天放了5天的ck panini食物中毒了,我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你们了。我发烧了3天,上吐下泻。我感谢您在我生病的时候帮我做了一个汤,我现在还记得那个味道。 我觉得您真的很看得起我,因为我看到您老婆自己生病的时候,你都是找别人来看她的,当然了,这个可能跟您老婆跟周围的人都闹翻了有关系。我明白,您做为咖啡店的负责人不会承认自己店里的东西出了问题,我早饭没吃,中午吃的panini,晚上吃的东西跟朋友一样,看了医生,开了证明,就这样。 当时我怕很多东西,虽然您给我写了借条,但是我还是什么都不敢做。


那个时候我生活很困难,我从小到大没有这么穷苦的时候。自己毕业了不想问父母要钱,更何况他们那个时候自己也在用钱的时候。 我感谢你们让我免费住在你们家大概半年的时间吧(从开始工作到我被逼走的时间,不是在我困难时候让我搬进去的),我的负担减小了很多,我就自我安慰当作是给的利息吧,虽然当时也有别的债主员工在您家住,开始您还收我水电费,在知道您借别人钱数目是我十分之一以下都没收水电费时,我就没再交过给你们了。当时您跟我写欠条的时候,写在某个日期之前给我,这样你们在还款日期之前有钱就会给我,不一定非等到最后的日期。我信以为真了,在这个时候跟您要1000纽币,您拒绝了,说自己困难,找我谈了好几次。后来发现您买了狗,狗有3个笼子,我就明白了,在没有了利用价值以后,我在你们心中恐怕连条狗都不如。还好,最后借到了钱,几个朋友轮流请我吃饭,现在有的在NZ,有的已经回国去了,真的感谢帮助过我的人,我感谢你们一辈子!


后来父母来NZ参加我的毕业典礼(也有想看看您的店的因素),你们请我父母吃饭。当着我父母的面说我不适合做manager,什么能力不够什么的。在咖啡店做过的人们应该都明白吧,做到咖啡店的manager到底是怎么样的程度。 有谁的父母愿意听别人当面批评自己的孩子?呵呵。我没有这么不堪吧,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吃得了苦,做事不偷懒。在我父母的逼迫下,您把算我入股的钱也终于写了欠条。如果我父母不来,恐怕您都不会写了。当时我们一家人说,不当manager了,就当个全职先,您不是也不愿意,说是店里资金紧张什么什么的,结果后来还是让别人做全职了,呵呵。这个时候不想移民,想多赚几个小时的钱都不行了。


到了最后,我很感激,您按时还钱了,反正借条在,您有店有房子。在您店这样的经营状况下竟然都把十几万都还给我了,至于钱从哪里来的,拆了东墙补西墙,呵呵,毕竟有借条,谁也不想自己开一年的店就被收走。自从离开你们搬到另外的城市,我心态真的成熟了,也开阔了。 我现在一想起您俩,竟然有一半的是感激。 没有你们,我自卑的毛病不会减少;没有你们,我不会搬来另外一个城市并且很快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没有你们,我对钱的态度不会像现在这么谨慎;没有你们,我不会对周围的人看得像现在这么清楚。


我本来不想追究了,在您还我钱的时候,说过的不承认给我过做manager的承诺之后我都没有再追究了,毕竟我现在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了,毕竟您的合伙人现在也知道这些事了。 但是发现您发的帖子把大众蒙骗了。X蓝在自己的帖子里让LZ把话说出来,我想满足他这个要求。


我写这个贴只有一个目的:

广大的留学生,或者其他人群,不要跟这夫妻俩有任何金钱上的关系,不要再次上当受骗,谢谢!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9-24 13:14:30

神马情况?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2-9-24 13:17:24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2-9-24 13:14
神马情况?

我刚才第一个进来看完文章都没想回帖。你动作比前些天慢太多了,有神马情况?
作者: Sanrio    时间: 2012-9-24 13:17:51

所以,总结是,他跟你借了10万块钱,答应帮你办PR,后来觉得你不适合,没帮你办,然后你住他家半年免费,接着他在经营不当的前提下按时换了钱?

没啥不对的啊。
作者: v2    时间: 2012-9-24 13:18:46

留位,好好看看
作者: kelody0222    时间: 2012-9-24 13:19:49

如果爱请深爱
作者: 甜点不甜    时间: 2012-9-24 13:20:51

强帖留名~~~~~~~~~~~~~~~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20:53

本帖最后由 翠花花 于 2012-9-24 13:22 编辑
Sanrio 发表于 2012-9-24 13:17
所以,总结是,他跟你借了10万块钱,答应帮你办PR,后来觉得你不适合,没帮你办,然后你住他家半年免费,接 ...

当时借我钱的借口是办给我办PR,我才借的,呵呵。 我都说了是我活该啊,钱到手了就不承认了。

钱还给我,我很感谢啊,我也说了。

出尔反尔的事情不好做吧。而且当时没人以为我会能在NZ留下来,当时我要是回国了,我的钱怎么拿回来呢。
当时还有一件事,他老婆自己的签证有问题,后来怎么解决的就不知道了。所以也有可能我当了替死鬼,呵呵。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9-24 13:21:44

Anonymous 发表于 2012-9-24 13:17
我刚才第一个进来看完文章都没想回帖。你动作比前些天慢太多了,有神马情况?

嘿嘿。。。情况就是工作比较忙
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2-9-24 13:24:22

借錢給人辦PR,只能說樓主太傻太天真。
作者: copme    时间: 2012-9-24 13:24:55

1.jpg

好人壞人這個年代根本看不清..~>~

图片附件: 1.jpg (2012-9-24 13:24:10, 25.68 KB) / 下载次数 5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jUyNjI1fGRmNzNkNWQ2fDE3MjcxMDUwNzR8MHww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9-24 13:29:35

楼主,虽然你已做了声明,但仍需把店名和人名等主要信息编辑掉的。
作者: undertheskin    时间: 2012-9-24 13:29:57

占位 围观先 这个帖子要火
作者: CreamNoob    时间: 2012-9-24 13:31:03

此贴要火..前排占座留名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9-24 13:31:33

水火不相容。
感恩之心对于偏蓝是最缺乏的,这样会让你失去很多昔日的朋友,也会在你危难之时缺乏强有力的靠山。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32:18

masterq 发表于 2012-9-24 13:24
借錢給人辦PR,只能說樓主太傻太天真。

嗯,这件事给我极大的教训,我现在一想起来就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
作者: Sanrio    时间: 2012-9-24 13:32:22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3:20
当时借我钱的借口是办给我办PR,我才借的,呵呵。 我都说了是我活该啊,钱到手了就不承认了。

钱还给我 ...

我想具体细节只有你们知道,我们只是旁观者不便说太多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们双方现在过得也都很好,何必在人家最近上头版的时候出来捅一刀呢?

朋友之间一旦牵涉金钱利益关系根本就说不清,我只是好奇,为什么LZ会在这个时候站出来。

如果他没还你钱,我帮你一起骂,可是你自己也说了,他经营不当的前提下还钱给你。。而且你们之前毕竟还是朋友,关系也不错,当然同住屋檐下女人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现在把事情拿出来给大家看热闹,你觉得这样好??也许阿蒙在开个帖子,解释当初如何如何,彼此打擂台般解释?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

呵呵,不厚道的说一句

咖啡阿蒙,人红是非多吧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34:19

00001 发表于 2012-9-24 13:29
楼主,虽然你已做了声明,但仍需把店名和人名等主要信息编辑掉的。

我编辑了,你看满意不? 名字出现两次。 店名本来就没有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36:41

CZ007 发表于 2012-9-24 13:31
水火不相容。
感恩之心对于偏蓝是最缺乏的,这样会让你失去很多昔日的朋友,也会在你危难之时缺乏强有力的 ...

我强烈同意这句话。

有些时候,承认一些事比死咬着嘴硬效果来的好。
作者: sinkylover    时间: 2012-9-24 13:37:57

{:7_356:}{:7_356:}{:7_356:}{:7_356:}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39:34

本帖最后由 翠花花 于 2012-9-24 13:41 编辑
Sanrio 发表于 2012-9-24 13:32
我想具体细节只有你们知道,我们只是旁观者不便说太多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们双方现在过得也都 ...

不瞒您说,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我也说了,我一句假话都没有说,有QQ记录和短信的。
事情都过去了,我本来是不想提,我在文中也写了。
我说了我的目的就一个,提醒大家不要跟他们有金钱关系。

我平时很少在这里回帖,我不是为了赚什么分数什么的,有些事情需要说清楚,这样大家才不会被蒙蔽。
这个事虽然当时也是我活该看错人,但是在别人捅我一到的时候,我没说话。眼看着桶我一刀的人出来了,我把话说清楚总行吧
作者: 偏蓝    时间: 2012-9-24 13:48:32

在你的这个事情上,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既然你骂我,我认了,你的钱,我写了借条,借条到期的日子之前,我都还给你了,我们的借款也两清了。你要还是想骂,你就继续骂。我再说一次,从来没有过想骗你的意思。你既然把事情都说了,那公道自在人心吧。。。

最后我说一句,这是咱们两个的事情,你要骂骂我,不要对她人身攻击。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9-24 13:51:02

NewLynnHse 发表于 2012-9-24 13:21
嘿嘿。。。情况就是工作比较忙

屁..........肯定在别版抢着沙发和翻页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9-24 13:52:01

Sanrio 发表于 2012-9-24 13:32
我想具体细节只有你们知道,我们只是旁观者不便说太多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们双方现在过得也都 ...

          人红是非多这句话看对什么人讲,对于心术不正的当然是非就多了,比如徐海星平日泡夜店,为了个人利益与老男人恋爱,关键时刻人品问题爆发出来就不被大众认可,这就叫自毁长城。相反大家什么时间听到陈道明的绯闻,这是大家公认的品味男人。
          人在做,天在看。我一直认为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一切都报。
作者: 恶魔天使    时间: 2012-9-24 13:55:07

跑步过来围观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56:24

本帖最后由 翠花花 于 2012-9-24 13:59 编辑
偏蓝 发表于 2012-9-24 13:48
在你的这个事情上,我不知道要说什么了。既然你骂我,我认了,你的钱,我写了借条,借条到期的日子之前,我 ...

我可没骂你,也没骂你老婆。我从头到尾都是在叙述事情。

本来么,现实生活中的人在网络中的行为举止就会跟平时不一样,这个大家都知道都明白。

我这个帖子的重点可不是在钱,我要是想骂你,我压根不会提你已经把钱还给我的事。 我借你钱就是因为你说要给我办PR,这下好了,拿到钱以后再也不承认了。 私底下你都不承认,我也不强迫你在大家面前承认了。 是啊,像你说的,公道自在人心,呵呵。你也就这么说说糊弄一下论坛上不认识你的人。
再说了,我后来都说了,不当manager,让我做30小时全职,你不也是不让我做,让其他人做吗?呵呵。

你老婆对我的好我都记得呢,我没骂她吧?我帖子里面的意思你看不懂? 其实就夫妻来讲,你本来可以对她更好一些的。
作者: LJCalvin    时间: 2012-9-24 13:56:39

求原帖的各种门啊~~~~~~~~~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3:59:43

LJCalvin 发表于 2012-9-24 13:56
求原帖的各种门啊~~~~~~~~~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 ... &extra=page%3D1
作者: IVB    时间: 2012-9-24 14:02:26

两个人坐下了,好好谈谈心,没有过不去的坎.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4:02:5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9-24 14:04 编辑

了解LZ的心理,理解理解。如果LZ说的是真的,那真的很同情LZ.

要不要把这封信也发给老郭?哈哈。

说个题外话:

又一次证明网络的力量是无限的,匿名是最安全的,别以为发了感人肺腑的正义之词,就不会有人站出来质疑揭发。如果有一丝顾虑会被人肉,就不要透露太多。谁又能保证从没做错过事,没得罪过人呢?


将匿名坚持到底!将匿名坚持到底!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4:04:0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9-24 14:17 编辑

做为屯里的前资深人员,,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lz应该是来的不久,近几年的事了。。。呵呵。。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04:15

IVB 发表于 2012-9-24 14:02
两个人坐下了,好好谈谈心,没有过不去的坎.

其他我不在乎,
我只想让他承认他借我钱给我办PR,后来又不承认的问题。
但是他不可能承认啊,承认了不久自毁形象了?
您说是吧。
作者: 米虫宝宝    时间: 2012-9-24 14:10:25

还好楼主的钱拿回来了,这么大笔钱借条应该让律师写的,以后别轻信他人了。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10: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2
了解LZ的心理,理解理解。如果LZ说的是真的,那真的很同情LZ.

要不要把这封信也发给老郭?哈哈。

这个就不用发给老郭了,哈哈,他忙。

这贴我不匿名,我不怕别人知道我是谁,人肉我也没关系,因为我没说假话,呵呵。就是自己那个时候做的事吧,有点太天真太丢人。

有时候回其他贴我也会匿名,哈哈。
作者: salbit    时间: 2012-9-24 14:13:36

不太明白,那个帖子根这个有啥关系。。?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14:45

米虫宝宝 发表于 2012-9-24 14:10
还好楼主的钱拿回来了,这么大笔钱借条应该让律师写的,以后别轻信他人了。

这就是一个赤果果的教训啊。。。。。同志们引以为戒!!!
我都不明白我当时为啥那么容易相信他们,我现在杜绝跟突然对我特别好的人有金钱来往。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17:1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4
做为屯里的资深人员,我们懂,生意兴隆啊。

呵呵,我觉得你不懂。。。。

拆了东墙补西墙。
作者: 恶魔天使    时间: 2012-9-24 14:17:30

借钱可以去银行借啊。。。Lz也太好骗啦。买个job offer都不用那么多好不好。。
作者: NewLynnHse    时间: 2012-9-24 14:17:31

看完了。。。钱拿回来就好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18:26

salbit 发表于 2012-9-24 14:13
不太明白,那个帖子根这个有啥关系。。?

就是都评论的同一个人呗。

让大家看看人物的两面性
作者: 阿发的岳父    时间: 2012-9-24 14:18:46

楼主你没有遇到人用消字灵给你写借条就该偷笑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4:19:46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9-24 14:19 编辑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17
呵呵,我觉得你不懂。。。。

拆了东墙补西墙。

呵呵,你是新人,我们懂的比你多的多。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20:33

恶魔天使 发表于 2012-9-24 14:17
借钱可以去银行借啊。。。Lz也太好骗啦。买个job offer都不用那么多好不好。。

他们当时买房子开店一起,男女都是不高的工资,你猜银行会借多少?

所以说啊,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那个时候觉得是“好朋友”可靠呢。

这是个教训,没有这个教训,说不定以后让其他人骗的钱都那不回来。
作者: 皮皮蛋蛋    时间: 2012-9-24 14:21:11

钱能要回来就不错了~别太当事了,这也是生活啊~
作者: feelingo    时间: 2012-9-24 14:21:42

至少还是把钱还了,我觉得还是不错了,我有个朋友有借条钱都要不回来。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22:13

阿发的岳父 发表于 2012-9-24 14:18
楼主你没有遇到人用消字灵给你写借条就该偷笑了

呵呵,前几天刚看了那个新闻。

我那个时候缺心眼儿啊,我现在真的一想起这事,就随时想给自己一巴掌。

你不想想他俩得多能说会道的啊,我父母都那么多阅历的人都让他俩给骗了同意拿钱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4:22:42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18
就是都评论的同一个人呗。

让大家看看人物的两面性

两面性的人真得太多了。同样从屯里出来的,差点被方圆robin liang & anna骗的飘过~~~~

发现相当多的老移民表面上是对留学生很关心,心里却盘算着怎么骗钱。。。有时候他们伪装的太好了,被骗了还只能哑口无言,因为周围人都不信啊。。。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23:54

皮皮蛋蛋 发表于 2012-9-24 14:21
钱能要回来就不错了~别太当事了,这也是生活啊~

嗯,我这个人吧,有点钻牛角尖。

他不发帖说自己的咖啡店什么的,给自己做广告,我也不会主动发帖说他的。

说出来让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被人的两面性欺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4:27:04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14
这就是一个赤果果的教训啊。。。。。同志们引以为戒!!!
我都不明白我当时为啥那么容易相信他们,我现 ...

分析一下:

如果一开始找借口不写借条给你的“朋友”,绝对有不还钱或自己心里没谱能不能还得了钱的阴暗心理存在。

是朋友,更该主动提出写借条,没什么这个那个神马理由来推脱的,推脱了就是惦着万一不行可以坑朋友一道的。

后来补不补借条,还不还钱是后来LZ父母的出面促成的,是后话,与前面的事无关。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29:4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4
做为屯里的前资深人员,,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lz应该是来的不久,近几年的事了。。。呵呵。。

来了有段日子了,贴中写了,这事是2-3年前发生的事。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9-24 14:31:33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3:34
我编辑了,你看满意不? 名字出现两次。 店名本来就没有

谢谢支持!:)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31:3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27
分析一下:

如果一开始找借口不写借条给你的“朋友”,绝对有不还钱或自己心里没谱能不能还得了钱的阴 ...

说的很对!!

我父母要不来,我算是完了。

当时我妈怕我自杀,一天联系不上我就哭啊。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34:07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22
两面性的人真得太多了。同样从屯里出来的,差点被方圆robin liang & anna骗的飘过~~~~

发现相当多的老 ...

嗯,我朋友被你说的其中一个人骗过。。。。。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9-24 14:36:28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31
说的很对!!

我父母要不来,我算是完了。

汗,只要现在没事了就好,很多人出来留学,都是这样子傻傻地熬了过来的~~~以后朋友间,一定要尽量去避免发生金钱方面的来往会比较好!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36: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19
呵呵,你是新人,我们懂的比你多的多。

可能我不全懂你们的事
但是我说的这个人的事,我全懂,但是我不能全说,呵呵。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38:21

00001 发表于 2012-9-24 14:36
汗,只要现在没事了就好,很多人出来留学,都是这样子傻傻地熬了过来的~~~以后朋友间,一定要尽量去避免发 ...

谢谢版主,受宠若惊,呵呵。

如果不是这事,我估计一直到30岁都傻天真。
作者: 卡比    时间: 2012-9-24 14:48:44

就是LZ帮那个LZ~ 然后让那个LZ给LZ办PR
条件是借那个LZ 钱给那个LZ开店

结果那个LZ开了店不帮LZ办PR~LZ不高兴了
但是钱还了
LZ说那个LZ言而无信


就这么简单的事情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9-24 14:50:32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38
谢谢版主,受宠若惊,呵呵。

如果不是这事,我估计一直到30岁都傻天真。

不客气~~~肯定要经历过些什么东西才会成长的~~~不过,话说又回来,能保持着一份傻天真的心态去生活也没什么不好的,这样会比较开心!呵呵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51:37

卡比 发表于 2012-9-24 14:48
就是LZ帮那个LZ~ 然后让那个LZ给LZ办PR
条件是借那个LZ 钱给那个LZ开店

总结的很简练,呵呵。

是在我父母的作用下,钱还回来的。要不这个LZ就要被那个LZ耍了。

LZ现在就是感谢父母,感谢上苍
作者: 卡比    时间: 2012-9-24 14:52:53

不过这么大笔钱~就写在纸上说借就借了

LZ考虑没考虑到要是店倒闭了~钱没了咋办。

人家想还钱有心无力咋办。
法院判个每周还你50  100刀的~
LZ就哭都没地方哭了。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53:51

00001 发表于 2012-9-24 14:50
不客气~~~肯定要经历过些什么东西才会成长的~~~不过,话说又回来,能保持着一份傻天真的心态去生活也没什么 ...

嗯,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头,大家都是在大事面前擦亮眼睛,小事面前天真一些。 希望大家都开心。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4:58:47

卡比 发表于 2012-9-24 14:52
不过这么大笔钱~就写在纸上说借就借了

LZ考虑没考虑到要是店倒闭了~钱没了咋办。

要不就说我那个时候弱智吗。。。。没有一个词能形容我那个时候弱智的程度。 被PR蒙蔽了双眼了真的是。

当时觉得那个地方真的前景超好的,然后又是连锁店,又加上人家能说会道的,哎。。。

你说的这个情况我后来离开他们才想到,当时真的是连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准备都做好了。
作者: 卡比    时间: 2012-9-24 14:59:11

LZ还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5:00:23

卡比 发表于 2012-9-24 14:59
LZ还是不幸中的万幸啊

嗯,我现在真是感觉上天太眷顾我了,每次有不好的事情最后都能有个好的结果。
作者: 留下足迹    时间: 2012-9-24 15:03:46

恶魔天使 发表于 2012-9-24 13:55
跑步过来围观

我拄着拐杖。。过来围观的哎。。哈哈哈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5:14:12

we all understood LZ, you are not alone at all..... it will be a consequence when time up for themselves!!
作者: mirror0    时间: 2012-9-24 15:19:3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2
了解LZ的心理,理解理解。如果LZ说的是真的,那真的很同情LZ.

要不要把这封信也发给老郭?哈哈。

hehe Interesting .

Agree with 1st half
but about the rest....
if don't want others to reveal the dirty past, then just don't do anything bad to others.
if have done such things that not proud of, then don't try to pretend to be a saint.
作者: luckyrabbit    时间: 2012-9-24 15:28:17

我觉得还行了,毕竟钱还你了,这个是大头。说到办PR,现在真心不好办,我一个朋友现在是非常认真的帮他的员工办PR,都MANAGER2年了,还是办不下来。
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9-24 15:31:58

楼主消消气,至少他把钱全部还给你了。比起那些骗钱骗信誉的人来讲,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后来不帮你办身份了也许存在什么难言之隐,当作一次教训,希望你未来一切都好。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5:36:09

luckyrabbit 发表于 2012-9-24 15:28
我觉得还行了,毕竟钱还你了,这个是大头。说到办PR,现在真心不好办,我一个朋友现在是非常认真的帮他的员 ...

不是我父母,钱真的回不来。

你朋友起码是过了吧,他都没试,连个普通30小时的全职都不让做,呵呵。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5:37:53

动感小猫咪 发表于 2012-9-24 15:31
楼主消消气,至少他把钱全部还给你了。比起那些骗钱骗信誉的人来讲,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后来不帮你办身份 ...

我现在很高兴,话说出来就轻松了,呵呵。

这个事真是个教训。但是他没有难言之隐,这个我知道的。 有根有据的。

谢谢你的祝福。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5:42:19

世间万物相克,做人还是低调点的好
作者: beixiaoxia    时间: 2012-9-24 15:42:49

祝福你,钱要回来就好了,生活向前看
作者: integra-r    时间: 2012-9-24 16:23:06

feelingo 发表于 2012-9-24 14:21
至少还是把钱还了,我觉得还是不错了,我有个朋友有借条钱都要不回来。

+1 那人还有点良知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6:24:33

integra-r 发表于 2012-9-24 16:23
+1 那人还有点良知

严格的说,是害怕吃官司吧,哈哈
作者: Amy猪猪    时间: 2012-9-24 16:31:29

感觉楼主很悔恨呢,一直在自我否定,否定了以前的你。
估计是气恼自己轻信他人了吧。
其实我觉得不需要那么执念,至少那时候的你是热情的,快乐的,单纯的,什么事情都是有好的一面的,虽然你现在成熟了,老练了。其实你还是有一腔热血的,不然你也不会发这个帖子不是吗?

要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哦!!
作者: tina307    时间: 2012-9-24 16:45:00

copme 发表于 2012-9-24 13:24
好人壞人這個年代根本看不清..~>~

這個圖片敘述的真好....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16:46:02

Amy猪猪 发表于 2012-9-24 16:31
感觉楼主很悔恨呢,一直在自我否定,否定了以前的你。
估计是气恼自己轻信他人了吧。
其实我觉得不需要那 ...

嗯嗯,说的对。


作者: copme    时间: 2012-9-24 16:55:13

tina307 发表于 2012-9-24 16:45
這個圖片敘述的真好....

{:8_480:}{:8_480:}{:8_480:}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7:19:40

mirror0 发表于 2012-9-24 15:19
hehe Interesting .

Agree with 1st half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做到无过,不大可能。

不过不要表现出十全十美的圣人,这一点比较容易做到。

可能X蓝听了老郭的相声后,一时激动,想起自己现在无债一身轻,就轻飘飘发了个感人贴,不曾想大获好评,这时LZ出来了对他的个人奋斗史提出了质疑,原来第一桶金的原始积累,是踩在LZ几乎自杀的苦难上建立起来的。没有LZ,当初这个咖啡店也开不起来吧。
作者: 00001    时间: 2012-9-24 17:38:08

翠花花 发表于 2012-9-24 14:53
嗯,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头,大家都是在大事面前擦亮眼睛,小事面前天真一些。 希望大家都开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9:18:52

两个月做到Manager?! 这个真的假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9:28:16

强贴留名,
楼主有理有据 说的头头是道,

看看咖啡店夫妇怎么回, 哈哈这帖子看着比郭德纲相声还精彩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19:30:2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9-24 19:30 编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2
了解LZ的心理,理解理解。如果LZ说的是真的,那真的很同情LZ.

要不要把这封信也发给老郭?哈哈。

哈哈,
老郭才不care这些P事呢,咖啡店夫妇发的帖子也等于帮他宣传了。
作者: QUEENZ    时间: 2012-9-24 19:36:39

留学生真是可怜啊。。。。哎。。。。
作者: zhang168    时间: 2012-9-24 19:59:51

太多朋友就是因为钱,变成了仇人,,,,,,,,
作者: 壁画    时间: 2012-9-24 20:06:4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5:42
世间万物相克,做人还是低调点的好

这么有哲理的话,匿名可惜了
作者: sukesl25    时间: 2012-9-24 20:08:53

支持一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9-24 20:15:04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9:30
哈哈,
老郭才不care这些P事呢,咖啡店夫妇发的帖子也等于帮他宣传了。

保不齐老郭就此事编个段子呢,名字就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哈哈。
作者: jing108    时间: 2012-9-24 20:17:13

强贴留名!!!!!!
作者: jing108    时间: 2012-9-24 20:17:49

翻页啦!!!!!!!
作者: 爺满臉緈諨    时间: 2012-9-24 20:30:44

你妹啊,我还是来晚一步
作者: 爺满臉緈諨    时间: 2012-9-24 20:37:10

阿发的岳父 发表于 2012-9-24 14:18
楼主你没有遇到人用消字灵给你写借条就该偷笑了

哥们,你说的这简直是电影情节啊
作者: 翠花花    时间: 2012-9-24 20:42:12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9:18
两个月做到Manager?! 这个真的假的?

真的啊,因为我有工作经验,所以这么快啊。
在他们店里估计我20年也只能做part time
作者: BJ0108    时间: 2012-9-24 23:51:47

LZ庆幸钱能够拿回来。不小的一笔啊。
我相信LZ的话,谁也不傻白白的借十几万纽币吧。
说话不作数真的很小人。
作者: coolnz    时间: 2012-9-25 00:56:34

Lz 有钱人...也没心机,信朋友的好人啊..而跟你借钱开咖啡店的某某,某某,不厚道..
作者: YEMUSIC    时间: 2012-9-25 00:59:29

敢借十几万给人。楼主有魄力!
作者: metalmickey    时间: 2012-9-25 01:07:5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9-24 14:02
了解LZ的心理,理解理解。如果LZ说的是真的,那真的很同情LZ.

要不要把这封信也发给老郭?哈哈。

匿名  哈哈  也要小心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9-25 02:33:32

翠花花,我有个朋友的网名叫翠花,她有着跟你很类似的经历,她是四川人,
作者: kei    时间: 2012-9-25 03:57:15

求借10W刀.............一年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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