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标题: 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跟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大吗? [打印本页]
作者: switch 时间: 2012-8-31 14:55:23 标题: 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跟保险公司打官司,胜算大吗?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5月的某天,我和朋友去时尚华城的楼下FOODCOURT去吃饭,在买饭的过程中,我把手中的IPHONE 4S放在了点餐的柜台上,然后用EFPOS机付钱,因为我当时站的地方与EFPOS机稍微有点远,所以呢,我就向右侧挪了两步,离我放在柜台上的手机有两步远,在我付钱的这30秒中的功夫呢,我的手机就被挨千刀的小偷给偷走了,因为我当时是留学生,有学生保险,保险公司的答复是,他们赔付1000NZD,我自己拿200NZD,去JB HIFI 拿新手机就好了,我心想本来也有自己的问题,自己拿点钱就拿点钱吧。可是悲催的我还没等去拿新手机时,我用的代替的NOKIA E71在亚洲美食被毛利给抢了,我又不得不再向保险公司CLAIM。问题出现了,他们叫停了赔我第一个手机,并且让一个调查员来调查我(可能觉得我在骗保吧),我积极的配合了,因为这两次都有报警,我拿了警察出具的证明,还有VODAFONE出具的CARD REPLACEMENT的证明,等把这些东西都交给保险公司后,我又写了一封详细丢手机过程的信。 结果是,保险公司坚决不肯赔偿我的手机,理由是,我没有看管好我自己的东西,called "unattended".我把保险公司给我的理由详细的复制给大家看看:
the iPhone was left unattended long enough for someone to steal this while you were 2 metres away paying for your food. Please note that the definition of unattended is as follows:
“Unattended in a Public Place means an item can be taken without your knowledge or at a distance from which you cannot prevent it from happening”.
Clearly the phone was out of your sight during this time which allowed it to be stolen.
针对这种霸王条例,我实在是没办法接受,如果按照这样的话,我们必须把所有东西都放在我们两眼能看见的地方,我只能这样理解!我已经RE-CLAIM两次了,所以请大家帮我想想办法,是去DISPUTE TRIBUNAL,还是告上法庭才能让这件事情更好的解决,谢谢大家的帮忙,我会继续更新这件事的发展。最后,我想再提醒各位两点,第一,女孩子们最好不要再去FOODCOURT等地方吃饭了,这种地方鱼龙混杂,SECURITY CAMERA也只会开个别几个,根本照不到你丢东西的地方。第二,学校再PUSH我们买留学生保险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的选择,有的个别保险公司,收费既贵,真到丢东西的时候还不赔,大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啊!!(AUT的学弟妹们,V字母开头的 INSURANCE COMPANY 就是这样的哦,选保险公司一定要睁大眼睛,否则最后受经济损失的会是我们!!)小偷偷我们,警察不作为,不抓小偷,保险公司不赔偿,我们这些留学生到底该怎么办???
作者: switch 时间: 2012-9-2 00:21:53
![](static/image/smiley/skykiwi/09.gif)
![](static/image/smiley/skykiwi/09.gif)
![](static/image/smiley/skykiwi/09.gif)
作者: chang824 时间: 2012-9-2 21:46:38
手機本來就不該亂放.....
作者: switch 时间: 2012-9-3 11:28:53
这件事我已经得到教训了,奥克兰的治安也确实不好,但是保险公司给的不理赔的说法也太气人了吧,谁能做到时时刻刻把手机放在自己眼睛能看到的地方呢,谁又能时时刻刻把手机不放在公共场合呢,警察和保险公司的建议是,在QUEEN ST走路的时候就不要把手机拿在手上,不让打电话,否则在走神的过程中就会被人抢,或者吃饭的时候就不应该把手机放在桌上,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些呢?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kiwi.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