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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探视孩子(已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61987    时间: 2012-7-5 07:36:14     标题: 关于探视孩子(已回答)

本帖最后由 艾美斯律师所 于 2012-7-10 09:29 编辑

请问大律师,夫妻离婚以后,非抚养的一方能有多长时间看孩子啊,一般一周几次啊。再就是如果对方不想见面,说要有第三方来带孩子出来,第三方人员方面有什么要求吗,可以是孩子的爷爷,或者什么人吗,还是非要法院指定的啊。谢谢。
作者: liumangtu86    时间: 2012-7-6 1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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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美斯律师所    时间: 2012-7-10 09:28:47

谢谢您的询问,在夫妻离婚后,有没有签Parenting Agreement?在签了Agreement的情况下,您需要遵守Parenting Agreement上的探视规定。如果没有签agreement, 那夫妻双方需要设立一个探视条例,这样的话会减少和避免双方不必要的纠纷。您所说的第三方是可以由双方来规定的。法庭指定的第三方一般是在有意方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才需要的。
如有需要,欢迎与我们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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