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潜水 发表于 2012-6-26 13:30 很难要回来吧 貌似告他们的话吃亏的是楼主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2-6-26 13:40 虽然你能证明他住过你这里,但是你不能证明你们就是租赁关系啊,人家说是朋友呢?再说就算证明是租赁,从什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6-26 13:49 有每周转账到我银行的转账记录啊?而且bank statement上面写着租金rent, 中间少了两周,不能做证明吗 ...
天使鱼 发表于 2012-6-26 14:57 屋主自己住在房子里面押金可以不交到housing department去的。 整屋出租的那种才一定要交!
purpleapple 发表于 2012-6-26 15:07 怎么是中间少的2周?不是最后2周吗?你把我弄糊涂了,他欠了你2周不付,付了临走的最后一周? 这样也还有漏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6-26 15:22 对不起,写错了,是他走后查账时中间有两个星期没付。
匿名者 发表于 2012-6-26 13:48 为什么?有收到他发的短信说分4周把欠我的房租还清啊,英文的,可以作为证据吗?告他我就吃亏?为什么? ...
严肃点 发表于 2012-6-26 13:16 是的太不容易了 抢个沙发还得发两条
susie77 发表于 2012-6-28 14:02 黄瓜不错,很水灵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