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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驾校纠纷看某些老移民目无法纪的嚣张状态 [打印本页]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7:50:47     标题: 从驾校纠纷看某些老移民目无法纪的嚣张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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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手机维修    时间: 2012-4-15 17:51:28

注册时间2012-1-22明显马甲
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4-15 17:55:00

应该不是马甲吧
是一个文人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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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7: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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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4-15 18:05:51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16:56
我是因为租房才注册的

看了你写的租房那个帖子,说实话没感觉房东有多么多么极品,也许是你写的不到位,像你这样的事情在许多房客所经历的简直是毛毛雨阿。
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4-15 18:06:16

我跑题了 对不起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8: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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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4-15 18:09:05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17:07
我也不觉得房东有多么多么极品,无非是写了乐呵乐呵,总不能造房东的谣吧。

你写的文章都好长阿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8: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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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动感小猫咪    时间: 2012-4-15 18:12:42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17:09
那是因为我吃饱了撑着。

看你这话说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18: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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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4-15 18:17:56

这个估计练过法论功的,基本做人知识都不明白还在这边说什么啊?人是动物是有情绪的你不懂啊?什么仲裁?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境界太高啊?发生你身上你都有可能拿刀只是还没到你的极限,你现在才敢发这种帖。还是匿名吧不想惹祸上身
作者: thirstywhale    时间: 2012-4-15 18:19:32

占位慢慢看。。。
作者: KFC.    时间: 2012-4-15 18:21:20

难怪LZ还是租房住。。。精力都用在为skykiwi卖弄狗屁不通的文笔了,出国才几天啊,就敢说“你们动摇和玷污这个国家的基本精神,我表示鄙视,想要放开手脚,动手动脚,最好回到养育你们的天朝去”。你就这么懂新西兰的基本精神???中国就不是养育你的地方???
作者: lulusese    时间: 2012-4-15 18:27:22

哈哈 原来那个大陆新娘的帖子是你写的呀
有点意思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5 18:34:05

本帖最后由 netghost1861 于 2012-4-15 17:35 编辑

楼主,火大的时候踢一脚车,不算什么吧,这种冲动行为后果极其有限。一个女人这一脚下去,对于踢瘪掉的后果并没有预见。小呆说不定觉得根本踢不坏(甚至到今天都不信踢瘪)、只是为了发泄一下情绪才这么做。假如事实上没踢瘪的话,貌似连“违法”都算不上。违反哪条法律了?
跟你说的“把王教练灭了”不能相提并论吧。

其次,小呆火大踢车,只能说情绪控制不好,不具有预谋性和主观故意性。且相同行为不会重复发生危害社会。而那个教练坑钱,我认为绝对是有预谋、主观故意、且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去坑害消费者。后者的危害程度比前者大很多,而且踢车是因为被坑、态度恶劣才发生的。没有“前因”,根本没有“后果”。

所以,我觉得奸商,比冲动的消费者更加可恨、更加具有社会危害性。楼主弄清楚孰轻孰重再发帖不迟。
作者: 小小蟑螂强    时间: 2012-4-15 18:37:26

本帖最后由 小小蟑螂强 于 2012-4-15 17:42 编辑

LZ真牛逼啊,考了5次都不过。。技术不好不是借口。。这样就上路害人害己,对不对?
教练是干嘛的?是教你开车的,不是卖你个路线。就好比考试,别人卖你答案考了个满分,有什么意义?其实你还是一窍不通。
凭什么教练就可以哪么嚣张,开得不好就吼你骂你,年轻人就算了对老人还这样,难道开得不好就该被骂吗?最起码的尊敬懂不懂?
再说了,在路上开车的时候副驾打扰影响驾驶情绪或者开车的话,出事可是要负责任的。
作者: manchild    时间: 2012-4-15 20:37:39

赶快匿名。。。。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2-4-15 20:44:57

你这个逻辑有点混乱,思维太跳跃了。第一段好理解。第二段莫名其妙。第三段扯出个金港驾校。你是要指着人家两母女呢还是要打广告啊?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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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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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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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zecheng21    时间: 2012-4-15 22:29:38

你也淡定不倒哪里去,,,,    女生冲动但是不敢打人,,    我就直接上了,,,
作者: lizecheng21    时间: 2012-4-15 22:30:35

踢车 小事情而已 搞这么大的文章,,   有猫腻,, 干,,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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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net321    时间: 2012-4-15 22:32:19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21:20
打广告啊,这么说您满意么?满意就好

垂耳兔还在么,还在的话留个联系方式,我要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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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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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5 22:50:54

呃。。。。。。你的境界有点高,高到了心中无是非了。。。。。。。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2: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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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柠檬戒指    时间: 2012-4-15 23:06:43

我只想说鄙视金港驾校!!!!!!!!!!!!!!!!!!!!!!!!!!!!!!!!!!!!!!!!!!!!!!!!!!!!!!!!!!!!!!!!!!!!!!!!!!!!!!!!!!!!!!!
鄙视sb教练!!!!!!!!!!!!!!!!!!!!!!!!!!!!!!!!!!!!!!!!!!!!!!!
作者: CZ007    时间: 2012-4-15 23:26:42

《吐血悲催的租房经历,我,狗狗,还有大陆新娘 》写得不错,但是这篇逻辑有点混乱。看不出新老移民的区别,到底谁是老移民?小呆?王教练?还是你?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3: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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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Z007    时间: 2012-4-15 23:32:16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22:30
怎么对我那么高要求,我又不是网络写手。

写的东西咬人看懂,一目了然最好
作者: 无乃    时间: 2012-4-15 23:38:15

不懂。。。人家一个孕妇踢了一脚车胎。。。为什么就是目无法纪。为什么就是嚣张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宣泄情绪的方法。

lz不是托。。那lz就是sb 。- -。 还要扯上某些老移民,,,汗....

还有天朝的制度从国外看是不好,但是对国内来说不一定是不好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5 23: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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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乃    时间: 2012-4-15 23:47:12

没有0 0..有传送门嘛? 很久没上了.
作者: Hi!    时间: 2012-4-16 00:22:08

晕死~~~~~还发两个帖子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00:27:11

越罵越凶是肯定的了 如果有人這樣對自己爸媽 誰火氣下的去?!
再加上那教練就是死賴不還錢也不出面解決問題 說不定也一堆小動作

你只看到小呆的 你看到教練的??
不管誰對誰錯 我覺得小呆是不應該先動手 在國內在紐西蘭都是錯
只是真的像那教練說的踢出一個坑?? 你要不要踢自己的車看看

得多大力才能有一個坑??
大家也很期待真的像教練說的 一個懷孕五個月的孕婦就是踢出了一個坑
那我們也是要看證據不是??

回帖的很多都是被那王教練教過的學生 所以不存在小呆開很多小號
如果說這些歷史久遠的都是你口中的老移民
那我想問 這又跟教練還有小呆有何干係??

你文不對題 想聲東擊西 這種只能嘴砲 但無實質上的有力證據
正常人 不論是新移民 老移民 都不會賣你這帳
所以你這招想引起新老移民的舉動是肯定失敗的...

髒話有木有 我也忘記了 你可以歸類成他們自我修養不好 但不能當作事實的借證
如果妳有用心去看小呆的帖 而不是只看到她跟教練對罵的那些"不入流的話"
小呆是有提到要跟教練去裁決庭的 但是教練避不見面

再來 私有財產固然重要 但是我國(NZ)最注重的其實是"思想"
社會要平穩發展 個人的情緒一定會影響整個社會生態
這也是為什麼紐西蘭過去十幾年 雖然不富裕 但國人心態都是正常 社會現象平穩祥和

教練能對兩個老人這樣不尊重
你都敢說為人子女這問題 那我更要請問你對你的父母或是任何一個老人家你都能破口大罵??
除了愧對中國五千年歷史 你更是枉為人子
一開始因為老人不懂規則 不想收 那就直接講吧 也不用讓老人四處奔波
還跟罵小孩似的 來了這麼久國外 你一個來自五千年文化大國的人能這樣對長輩?!

你考五次還因為連個車都停不好 那也不能造成你自卑就把教練當神一樣不可侵犯阿
我也可以自戀的說 你那種程度 我單手都比你強 就是運氣不好罷了
你可以自戀 就如我也可以自戀的腦殘

真理 不是你這凡夫俗子能參透的 懂不 小90後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00:28:33

姐順便練練打字 沒有聊天室那種刺激感 秒殺頻幕的快感 真是無聊死了............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02:25:00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21:41
车子踢坏没有这个不重要,相比孕妇也不是武林高手能控制破坏程度,就事论事这种行为就不对。

对于服务 ...

第一,你把事情简单化了。当时并不是仅仅因为服务不满意而踢车,肯定是因为王某提供服务质量出奇的差、态度恶劣,言语冲突、毫无商量余地、收了钱打算溜之大吉的情况下,踢车的。这和一不满意就踢车完全不是一个性质。所以你说“对于服务不满意就踹别人东西”简化了事实,回避了激化当事人情绪的事件过程。

因此,你下半句推导出来的“如何能说不会重复发生危害社会,难道天下的奸商就是那王教练一人么?'”这一谬论,在你上半句前提是伪命题的情况下,就毫无逻辑依据可言了。

第三,我去停车场挨个踢,一个都没踢坏,即使被起诉,也是不会被定罪的。因为并没有发生任何损失,蓄意破坏罪无从谈起。所以休想用“被起诉”替代“违法”,你在偷换概念。

第四,既然有很大区别,你还打这种没有意义的比方干吗呢?

最后,我可以告诉你,你要问我踢车该不该,我理智上的答案是“不该”,情感上的答案是“活该”。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02:27:53

“我这里小小自恋一下,作为两个凡夫俗子,你们的思维不能达到像我一样广博深远,金刚上胜,所以我不得与教育你们,”

我对楼主此自诩之言表示反感。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2: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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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2-4-16 02:45:32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5 22:30
怎么对我那么高要求,我又不是网络写手。

不指望你写的多精彩,但是语序和逻辑得有吧?难道你平时说话也是颠三倒四的?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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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2-4-16 02:50:41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01:47
对滴,我平时说话颠三倒四,而且经常跳跃,因为我觉得理由太充分,充分地我都不知道该先说哪个才好,所以 ...

学习一下小学生是怎么写作文的,或许对你有帮助。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6 02:50:52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6 01:25
第一,你把事情简单化了。当时并不是仅仅因为服务不满意而踢车,肯定是因为王某提供服务质量出奇的差、态 ...

正点!!!!!!!!!!!!!!1不能加分,真可惜,明天再来顶你!!!
作者: ilmaro    时间: 2012-4-16 02:51:26

netghost1861 发表于 2012-4-16 01:27
“我这里小小自恋一下,作为两个凡夫俗子,你们的思维不能达到像我一样广博深远,金刚上胜,所以我不得与教 ...

同感!!!!!!只是我不敢自恋。。。。。怕被老婆骂。。。。。。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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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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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03: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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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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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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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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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03: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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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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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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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0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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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0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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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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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03: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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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05:04:4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02:04
小呆不是被警察打电话并告知要以袭击起诉么?您觉得这个证据够不够有力?

脏话当然是有的了,您能把我 ...

只要對方報警 不管是不是證據充足 律師信一拿出來 警察就是跑腿去告知小呆 她被起訴了
不過只是上庭 並沒定讞  你怎麼就知道小呆已經有罪?? 這不過是告訴乃論 怎麼夠力 ??

我知道他們後面都是對罵 所以我也沒看 就如你的帖 我也沒看完 就請你不要想太多 看個頭看個尾 就知道你講話漏洞百出
太自信的人通常都只是沒有連貫性思考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活在現實世界的

你說話不覺前後矛盾嗎? 我並沒說我贊成小呆的武力行為 你又聲東擊西了 那你這樣像個小孩就抓這一點一直講的
你怎麼不是侵害孕婦來求取你心理平衡?!

你說:"对老年人不尊重和对青年人不尊重在我看来没有区别,新西兰好像不区分年龄的吧。尊老爱幼那是社会的一种共识,但是不能作为法律准绳。我认为骂人是不对的,不管是老年人还是青年人,所以可以骂回去。那小呆似乎缺乏对于父母的提醒,在这里吵吵架不算个啥,一般不会动手,所以尽管顶回去"


你沒認真看人家回帖 我重頭到尾 沒說過小呆踢別人車的行為是對的 我只是對於踢一下就有個坑產生懷疑*我就你之前回帖的反問你罷了 正常人都知道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對於你說把王教練"滅"了?
懷疑你有教唆他人犯罪的嫌疑 你就不存在跟我說我沒法律共識 因為你連法律都不懂 何來共識?
罵人肯定不對 不管是小呆或是這位教練 但大部分網友只希望小呆說找律師解決 那名教練應該也要出面 並不是躲在螢幕後面就能解決事情的 不是嘛?? 請注意 小呆一開始發帖 我沒記錯的話 她已經說希望教練出面解決


原話是:"6&7(写在一起了).关于踢车,我爸对你无任何要求,你就肆无忌惮把别人的宽容觉得好欺负,我被你逼急了,踢了你车你下,车完好无缺,毫发未损,你越卑鄙到要陷害我,当时怀着孕穿着拖鞋,你说我给你踢了个坑还说大昌估价$280,给现金,你说没时间过来跟我合适真相,我说那要去你家核实一下,带着我的鞋,你却不配合!!!"
原帖連結: http://bbs.skykiwi.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21021
2 O' X/ ^) a) m. j5 ^3 N7 D" v
你說:"要说我那个驾照考了五次,我投诉过考官一次,认认真真写信到NZDL,给考官编织了很多罪名,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合理合法的投诉途径,你说的没有错,我不但认为教练神圣不可侵犯,我认为人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FAIL了五次投訴過考官一次?! 還編織很多罪名?! 如果他因為你開車技術不好不給你過 他合法公正
如果讓一個危險駕駛上路 那會造成很多交通事故以及對這社會的影響
以一個停車都停不好的人來說 不給他過絕對是社會之福
而你 卻犯了毀謗以及污滅等罪行 那你說的合理合法投訴就不存在
你只覺得教練神聖 但真正能讓你過的是考官 你對一個真正合法的人都毀謗以及誣衊


我不覺得你真的知道什麼是對錯 .......


你是小毛驢的親戚吧....sigh......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05:08:36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02:07
这倒没必要,我写的东西在本地期刊和IEEE上都有发表的

哈哈...........我想到曾經一個老師總是誇大自己的才能....

OR 我們有這榮幸能拜讀你的大作嗎??
請詳告知哪一期 謝謝
作者: kimsonchen    时间: 2012-4-16 05:44:00

sofa.........
作者: 蓝山小公猫    时间: 2012-4-16 06:09:13

谁知道小呆的电话家庭住址和照片啊发出来大家分享分享啊
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08: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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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on123    时间: 2012-4-16 08:55:41

混乱不堪,一场商业的纠纷引出了网友们的骂战,其实是小事情,搞到大家都这样,何必呢?都是中国人~~~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3: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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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3: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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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x    时间: 2012-4-16 13:39:09

SB !!!!!!!!!!!!!!!!
作者: 偶尔看看热闹    时间: 2012-4-16 15:36:29

写得真有道理。有些人就是在国内嚣张惯了,把恶习带到这里。稍有不满就动粗,然后还使阴招。真够卑鄙的。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15:37:55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02:19
溜之大吉这个词不合适,因为有民事仲裁的,除非溜出新西兰吧。对于激化当事人情绪我非常理解,要不怎么说 ...

楼主,假如我和你见面,无故抽你一记耳光,你反抽我不?
假如你不抽我,我再抽你一记,你反抽我不?
你不能抽我,因为你反抽我,属于报复性攻击,是违法的,你不能目无法纪。
那我再抽你,你抽我不?

溜之大吉这个词太合适了。要是当时王某没收到钱,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走人;正因为拿到钱了,钱在谁手里谁就凶,这是常识。小呆要拿回钱需要付出很大的司法成本,而且不一定能拿得回。所以溜之大吉来形容这种“一走掉就占优势”的情形太恰当了。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15:41:58

说到底楼主一直没搞清楚,这两种错误行为,危害程度孰轻孰重。

楼主觉得奸商恶意坑好多人是小事,消费者冲动踢了一脚车是大事。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6: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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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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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16:20:4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5:09
如果你无故抽我,我也抽你。但是要是吵架,我不会踢你车,就是那么简单。

民事诉讼成本很小,你查过没 ...

你怎么能抽我呢?这属于报复性攻击!绝对违法!不能目无法纪啊!!于法于理都是不对的啊!你应该等我打完然后报警,声称被袭击,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权益。

哦,攻击对象一换成洋人了,立刻“于法于理”都对了?支持了?看来楼主的是非观是因种族而异的,还是个种族主义者呢!而我的态度和你不同,无论对华人对洋人,奸商坑钱都是绝对错误、我坚决反对的!

看来,有些人吧,嘴上说一套,自己做另一套。你要好好反省自己,最近不要出来灌水了!孔子还“日三省吾身”呢,少自诩,多反省。
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2-4-16 16:31:05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02:07
这倒没必要,我写的东西在本地期刊和IEEE上都有发表的

你是说广告版吗?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16:31:08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5:09
如果你无故抽我,我也抽你。但是要是吵架,我不会踢你车,就是那么简单。

民事诉讼成本很小,你查过没 ...

我记得tribunal费怎么也得四十左右呢。但这不是重点,重点这个过程不那么明朗。先申请仲裁,然后等开庭,一等就是几个月很正常,然后上亭互相举证。这就难了,小呆如何举证?如何拿出证据说对方没有给她爸妈练足时间?谁是原告当事人?是她爸还是小呆本人?她爸妈不能做证人,因为是亲属,那怎么举证?

而王某就很好举证了,把记录的时间表拿出来一show,要小呆怎么证明这么多小时是假的有水分的?说不定王某还可以买通个认识的学员,来作为第三方证人,说小呆爸练了很久很久。。。。 这种事情上庭,双方迅速陷入扯皮状态已经算好的了,而基本上小呆得败诉。没证据啊!!这就是司法制度的缺陷,不是万能的。

所以小呆去走民事诉讼不好弄的。不只是诉讼费的问题,时间精力和巨大的败诉风险都是成本。
作者: netghost1861    时间: 2012-4-16 16:35:10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5:12
奸商无德,消费者暴力。

等你孩子生出来,你就教育他,冲动合理,踢车无罪

他踢车,我骂他一句;
他做奸商,我骂他一辈子。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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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6: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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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6 1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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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sie77    时间: 2012-4-16 17:23:32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6:03
要是能刊登在广告版,我岂不是老板了。

写手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21:34:32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2:18
只要對方報警 不管是不是證據充足 律師信一拿出來 警察就是跑腿去告知小呆 她被起訴了" V; w9 C# S/ i
不 ...

警察受理 不代表事情就真的是這樣 你還是不懂什麼叫做告訴乃論.....
再教教你 警察只是做個筆錄 能決定小呆或是王教練的罪 那是警察"建議"王教練私下解決

當然我們可以理解是 警察不想花太多時間在上面 所以他給了最不負責任的建議

就是到小額訴訟庭去"私下解決" 也不能怪警察 就一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被孕婦踢出來的坑
警察還要花時間在上面  是蠻浪費公僕的時間的

如果真確定是小呆造成 留案底也是小呆 這跟教練一點關係都沒有
教練怕什麼呢? 如果他是對的?? 為了他的"十幾年教學口碑"
他應該要更挺身而出 而不是姑息一個破壞他車子的孕婦 是也不是??

建議你有時反向思考 就會更了解前因後果

再次聲明 本人絕對不是贊成小呆"挺著五個月大肚子" 貌似 把王教練的車 踢了一個"有明顯可以看出鞋大小腳印"的坑

廣大網民比較不覺得你"自稱写的东西在本地期刊和IEEE上都有发表的"作家在發表你這篇帖子敘述的事情有邏輯性


在下不過一個普通小老百姓 比你這沒什麼邏輯性卻可以在"雖然我也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的期刊上發表言論
更懷疑連"告訴乃論"都不明瞭的人  能知道什麼法律常識呢??


如果廣大網民要鄙視我 那請便 但我相信他們更會鄙視沒邏輯性的"寫手"寫的東西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6 21:44:33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6 12:21
我可不是老师,博士硕士等毕业多多少少都要发表期刊文章的,老师更是每年都要发表。你这种回复只能说明教 ...

我並沒說你是老師 我也沒說是你
你怎麼那麼喜歡對號入座呢??

現在攻擊我是"教育程度低下,都不清楚体制" 但是我根本不是說你耶
你莫名其妙的攻擊我 那我能怎麼攻擊一個連邏輯性都不夠還能讀到博士碩士的人?
當然 能拿到的人很多 還有找槍手代寫論文的


對於你是不是真的發表我也沒有很有興趣 畢竟 一個邏輯性都不夠的文章 我可能看看就墊垃圾筒裡放垃圾用了
那何必還要我為了這種文章 把自己的QQ 甚至我的護照給一個可能找槍手拿到文憑的人隨便拿去?

如果造成我的損失 我不就是天底下的大笑話嘛??

如果你真是有名的人 你何必躲躲藏藏怕被人知道你真實姓名?!
尤其是已經公開在期刊上的了?

還是你可能就是怕人家人肉你 然後知道你的文憑"來之不易"嘛
作者: Lens    时间: 2012-4-16 22:18:52

偶尔看看热闹 发表于 2012-4-16 14:36
写得真有道理。有些人就是在国内嚣张惯了,把恶习带到这里。稍有不满就动粗,然后还使阴招。真够卑鄙的。

这个是绝对的马甲。。。。。。。。
作者: Lens    时间: 2012-4-16 22:20:04

LZ一看就是个被爹坑过的人,没什么亲情。。。。。
作者: mnstar    时间: 2012-4-16 2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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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hao131    时间: 2012-4-16 23:06:32

楼主认为新西兰是天堂,法律和仲裁可以给所有人公平公正!很傻很天真,他说的在理论上完全没有问题,但是实现起来就是根本不可能的!像楼主这样的一辈子不用干别的了,天天警察局--法院-律师楼,完美人生!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01: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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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01: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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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01: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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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0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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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devil    时间: 2012-4-17 02:26:26

考个驾照需要考五次,这是怎样的开车技术啊?
Lz有空多练练车吧,免得出门害人害己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0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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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7 04:28:16

unicornnz 发表于 2012-4-17 00:51
你知道IEEE是啥东西么?你当时小说月刊啊,和我谈逻辑,您也配。

我還真不知道IEEE是什麼耶

我如果當言情小說 那還抬舉你了

我不會邊說著"您"這個字後 還這麼像你標題提到的"囂張"態度跟你講話

更不會去講話難聽的說你智商低下 因為這是你父母生給你的 也不是你的錯

你怕人家人肉你 侵犯你隱私 那你也算需要人尊重的"人"吧

我不覺得跟一個怕事又講話一點都沒內涵 只會誇大自己"IT專業的學生"就不會找槍手欸

如果我合理懷疑 你都要這樣人身攻擊 我覺得做為一個"人" 你已經失去讓人尊重了

懶的回覆就請不要回我了 QQ號怎不見你給我? 你才是連一個QQ號都不敢給人的吧

先生 是你重頭到尾都沒看清楚我說的話 如果你認為我只是開開玩笑說要看你的東西 你也太抬舉自己了吧

"你连一个QQ都不敢给,还问我拿什么我发表的东西,发表东西不算个名人,每天都超多人发表的了,只是你是一辈子也不可能的,我看你那种回复啊,强词夺理,逻辑混乱,我的确连批驳的力气和兴趣都没有,随便你怎么说好了,我可以判断你就是那种连个路由器都不会配置的人,无非是饶舌罢了。"


你連開玩笑都開不起 那又何必人身攻擊別人呢? 發表東西這有什麼呢? 只要投稿都能發表 這也沒什麼了不起的梭
可惜我從小就投稿了 這跟你說的一輩子不可能有點出入 如果投個搞都能用你這種態度 那我不覺得你的作品有什麼內涵

你的回覆跟你的發帖就是你說的強詞奪理跟邏輯混亂 最好不要回我了 我也可以判斷你就是找槍手寫論文的可憐人
饒舌? 也是 對你這種邏輯混亂的人來說 別人說的話都是饒舌 因為你不懂嘛 哈哈

路由器配置有多難?? 這也可以拿來攻擊? 你的道行真淺 如果你能寫出像WINDOWS這樣的東西再來瞧不起人
我可以很誠實的說我真不會WINDOWS 但你呢 靠槍手的更是一輩子都寫不出來的

所以都是普通小老百姓 何必呢 ~~~~~~~~~
作者: 紗莉夜    时间: 2012-4-17 04:29:35

angeldevil 发表于 2012-4-17 01:26
考个驾照需要考五次,这是怎样的开车技术啊?
Lz有空多练练车吧,免得出门害人害己

唉呦~~~~~~~~~~連停車都不會的它  會讓他考過的考官真是害人不淺阿
作者: 2011兔宝宝    时间: 2012-4-17 09:26:15

本帖最后由 2011兔宝宝 于 2012-4-17 18:13 编辑




当消费者的不正当要求或不正当的行为出现时,服务者也有权利进行拒绝,网上热议的美国航空公司把因为空乘整理行李挪动了一下他的行李而大肆在飞机上无理取闹的两名内地乘客出动5名特警赶下飞机的事情就是一例,谁在丢华人的脸自己最清楚,宽容一下,绅士一些,不行吗?
作者: unicornnz    时间: 2012-4-17 13: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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