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123 发表于 2012-4-5 16:04 申请个小号。。来打抱不平。。。我呸。。。。。楼下的 信吗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4-5 16:08 不管你们信不信。。。 反正我是不信。。。
恋雨听竹 发表于 2012-4-5 15:52 我不再回复这个帖子了,让用小号的小丑们自娱自乐吧!
38.1℃ 发表于 2012-4-5 16:10 你没有行使你的权力, 也没有尽到你的义务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4-5 16:18 报告38.1摄氏度。。。 我行使了我的权利。。。
38.1℃ 发表于 2012-4-5 16:40 你的签名定义了你的权力和义务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4-5 17:27 我也要照顾听不懂广州话的童鞋嘛。。。 不过我会努力行使权力和义务的。。。
sukesl25 发表于 2012-4-5 18:16 問問廣州話和廣東話有什麼不同?
蓝山小野猫商铺 发表于 2012-4-5 18:28 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