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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繼續聘用原本的員工,(已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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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cton
时间:
2012-4-2 16:06:48
标题:
生意繼續聘用原本的員工,(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2-4-12 02:23 编辑
要買一個生意, 生意的原來員工我都繼續聘用, 是轉移員工合約嗎?是一定的承接上手合約麼?還是我應該在接手日與員工重新簽約(內容相同)?
我想加一個條款: 三個月試用期, 可以嗎?
有甚麼要注意?
謝謝!
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2-4-12 03:22:52
您好,原先的员工不需要继续聘用。在新的生意购买后,所有员工就被reduandant 了,如果您接受,需要和他们签署新的合同,可以加90天的试用期。
如果需要相关合同审阅或者起草的话,可以和我们联系。
我们也提供企业的法律顾问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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