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获悉,近期边检机关在验放出入境旅客通关过程中,有时发现有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侨胞仍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并同时持用外国和中国两本护照出入境的现象。由于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既持有入籍国护照又持有我国有效护照的中国侨胞将被阻止出境,需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境手续。 据了解,有些中国公民加入他国国籍、取得他国护照后,为了不想花钱或是花时间申请中国签证,或是想方便长期在中国停留,在入境我国时,会使用尚未过期的有效中国护照。但他们在从我国出境时,因持有的有效中国护照上没有外国签证,于是便又想使用入籍国护照通过边防检查,以便顺利登机出境。但细心的边检民警会检查出当事人的外国护照上没有我国有效签证或者停留手续,进而查出当事人仍拥有中国护照。此时,边检机关会做出阻止出境处理,并告知此类中国侨胞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境手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会将其所持中国护照收回,并办妥相关出境许可手续后,边检机关方可放行。对于已加入外国国籍、但并未在中国原居地注销户籍的中国侨胞,还必须返回中国原居地注销户籍后,方可办理出境手续。要求侨胞注销中国户籍的做法,主要是因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当事人必须放弃中国国籍,持入籍国护照出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是新中国成立后所奉行的一贯政策。有些华人希望中国实行双重国籍,以方便他们出入境、来华工作以及送子女来华就学等。这样他们既可以享有驻在国公民的权利,又能够保留中国公民的身份以寄托对国家、对民族的感情,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因涉及到双重国籍和双重管辖,有可能增加案件的处理难度。从海外华人在驻在国的长期生存和发展着想,不承认双重国籍不仅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广大华人的长远利益。(完)(王文信) ------------------------------------------ http://www.tj.xinhuanet.com/web/tjbfz/2011-03/11/content_22261506.htm 这个案例很明显的说明了政策,被发现有第二国护照的原因,(持中国护照入中国,持外国护照企图出中国)相关的出入境处理方法(口头警告,注销中国护照,罚款)。 不知道还有哪儿不明白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