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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男友(年龄25-40) [打印本页]

作者: artnz    时间: 2012-1-1 23:35:01     标题: 征男友(年龄25-40)

本帖最后由 artnz 于 2012-1-2 17:24 编辑

征男友


作者: xingshengdiao    时间: 2012-1-2 00:04:02

弱弱的问一下,男友怎么帮你办一年工签呢?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1-2 01:49:18

感觉LZ的想法有点坑爹
作者: 皇子    时间: 2012-1-2 02:00:57

LZ好天真啊,只有同居才能给你签证
作者: 复仇的微笑    时间: 2012-1-2 02:43:35

1:希望找个男友能帮我办一年工签。
2:现在的男的都想未婚同居,我不敢冒险。

谁敢和你冒险?!做梦吗?!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1-2 03:08:54

复仇的微笑 发表于 2012-1-2 03:43
1:希望找个男友能帮我办一年工签。
2:现在的男的都想未婚同居,我不敢冒险。

同意, 楼主会不会自私拉点呢?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1-2 03:10:41

同意楼上的,楼主不要太天真
作者: artnz    时间: 2012-1-2 04:20:37

本帖最后由 artnz 于 2012-1-2 17:24 编辑

{:8_496:}
作者: 无聊的人110    时间: 2012-1-2 04:43:50

哇,怎么感觉要马儿好,但有不想让马儿吃草
作者: 壁画    时间: 2012-1-2 10:55:51

这个感觉很那个,给工签时移民局一定看有没有同居关系,不过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大班长    时间: 2012-1-2 10:58:26

呵呵,LZ 够有心计的!只搞活不开放!
作者: 朋友搬运    时间: 2012-1-2 11:05: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rtnz    时间: 2012-1-2 11:23:38

本帖最后由 artnz 于 2012-1-2 17:26 编辑

{:8_480:}
作者: happyletian    时间: 2012-1-2 11:48:35

本帖最后由 happyletian 于 2012-1-2 12:54 编辑

新西兰比较实际的,如果你们住在一个屋檐下,就不怕移民局怀疑你们是假同居吗?毕竟住在一间屋子里和住在两间屋子里是不一样的,移民局可能调查,他们都不是傻子,况且,让别人给你保工签也得是同居一段时间才可以的,如果给你保一年的工签,你们同居最少要6个月以上的,严格一些的应该是同居一年好像才有担保工签的资格。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不合适的话,谁又肯跟你住那么长时间给你担保工签呢?如果跟你假同居的事被移民局怀疑了,对方的麻烦也很多,甚至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如果没有很深的感情基础,或者很牢固的经济关系,没人会这么做的。很多东西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话说的这么多,还是希望楼主靠自己努力得到你想要的,而不是靠那些不靠谱的东西。
作者: artnz    时间: 2012-1-2 12:00:35

本帖最后由 artnz 于 2012-1-2 17:25 编辑

{:8_476:}{:8_473:}
作者: tulufandeputao    时间: 2012-1-2 12:01:56

看出点眉目。lz想通过同居取得工签,但又怕男方“占便宜”。想“商婚”,又不想明说,怕花大笔钱财。所以才想出这麽个模棱两可,不伦不类的办法,高,实在是高。祝你成功。
作者: artnz    时间: 2012-1-2 12:08:17

本帖最后由 artnz 于 2012-1-8 23:37 编辑

{:8_474:}{:8_476:}
作者: 爺爺    时间: 2012-1-2 12:17:13

现在的男的都想未婚同居,我不敢冒险   
请问楼主是处女吗?要是处女我可以帮你,如果不是。呵呵。。。。。。。。。
作者: happyletian    时间: 2012-1-2 12:38:22

本帖最后由 happyletian 于 2012-1-2 13:46 编辑
artnz 发表于 2012-1-2 13:00
我也想自己努力啊,都努力一年了,实在没信心了,有几个洋人公司给我打过电话,一问我是什么签证,我说是语 ...


我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在国内是项目经理,出国之前从来都是指挥别人干活的,我来新西兰4年多了,从餐馆做起,洗盘子刷碗,端盘子,厨房帮工,清洁工,part time 的,full time的,做过仓库,做过搬运,做机械维修,修电脑,弄手机,做$2 shop,奥克兰底层的工作,我基本都做过,我也是这么过来的,我刚来的时候也是语言签证,跟你的处境一样,如果你想在这边生活下去,别怕苦,一点一点努力,积累工作经验,积累人脉,两年以后,你的生活也会好很多的。另外我说一点,我刚来新西兰的头两年,我所有的时间都是花在打工,学习和睡觉上的,别的根本都没考虑过。不过现在想想也算是对自己的磨练吧,没有挫折,人怎么会成熟呢?没有身份,确实很难在这里找到工作,很正常,我没身份的时候,我的邮箱里也有很多求职拒绝信,就是有PR现在这个经济环境也是一样,这个很正常,你的语言不可能跟洋人相比,你的工作经验又不长,没人会把你当一个香饽饽看的,即使是华人公司也是一样的。
作者: lhu022    时间: 2012-1-2 12:48:56

happyletian 发表于 2012-1-2 13:38
我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在国内是项目经理,出国之前从来都是指挥别人干活的,我来新西兰4年多了,从餐馆 ...

你们这是在逼这个丫头回国嘛
现在国内来得人得想法和我们那个时候不一样了啊
你说的他们可能听不懂, 他们都是想走捷径的
作者: happyletian    时间: 2012-1-2 12:52:16

本帖最后由 happyletian 于 2012-1-2 13:53 编辑
lhu022 发表于 2012-1-2 13:48
你们这是在逼这个丫头回国嘛
现在国内来得人得想法和我们那个时候不一样了啊
你说的他们可能听不懂, 他 ...


没有逼她回国的意思。
说了这么多,还是想劝她靠自己努力得到她想要的东西,看来还是我说的太多了。
作者: leokk    时间: 2012-1-2 12:56:55

楼主既然你有合法的签证也不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办,有很多途径,建议如果真的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办的话,到不如抛开这问题,好好找个合适的男人,你真心爱的人,共同生活来的稳妥,这样对你对对方都负责,其实不是每个男生都是靠不住的,一定有适合你的那个人,毕竟同居关系搞工签PR都是建立在真实的情况下,而不是通过作假而得到的~
作者: leokk    时间: 2012-1-2 12:57:51

呵呵,个人见解~~~~·
作者: mwe23    时间: 2012-1-2 12:59:50

可能 人家 国内有 不错的男朋友了?

只是想找 捷径,不过我还是 第一次 看到这样的帖子了。。
作者: leokk    时间: 2012-1-2 13:04:23

那就没办法了
作者: leokk    时间: 2012-1-2 13:05:19

感觉这样做很不靠谱~~~~~~~
作者: paeroa    时间: 2012-1-2 13:13:58

简简单单找中介一条龙服务 工作 工签 PR 全部搞定最快6个月。省心省力省钱   谁也不用求,无欲者刚啊思密达~~~~
作者: 漂亮又守妇道    时间: 2012-1-2 14:54:52

本帖最后由 漂亮又守妇道 于 2012-1-2 17:45 编辑

也就是说你和LZ交往,不能做爱,甚至不能碰她一下,只能给她办工签,而且这期间你还不能交其他女朋友。一有违反,她不会马上说,等办下来之后她才告诉你先违约,所以是你的错,她不欠你的。

什么叫同居移民?underpartnership,就是说你们的关系必须是真实的稳定的,不管你住在同一house内就是同居了,那是个flatmate就能互相办,从法理上来说你这就是欺诈移民局。LZ想欺诈移民局,还要拖上你。成功了,当然没什么;一旦不成功,LZ可能会告你欺诈移民局,让你惹一身官司,甚至失去你的PR。她反正是学生签大不了回国。
作者: 武夫的眉笔    时间: 2012-1-2 14:58:33

LZ我来替大家问一句,你漂亮么?
作者: lhu022    时间: 2012-1-2 15:02:07

武夫的眉笔 发表于 2012-1-2 15:58
LZ我来替大家问一句,你漂亮么?


作者: lhu022    时间: 2012-1-2 15:03:19

漂亮又守妇道 发表于 2012-1-2 15:54
也就是说你和LZ交往,不能做爱,只能给她办工签,而且这期间你还不能交其他女朋友。一有违反,马上说你先违 ...

LZ管做饭呢~~~~   如果还带洗衣服的话我可以考虑的呀,  还有吸尘和刷刷马桶就最好了。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1-2 15:31:58

楼主要是这么找的话还是先贴个照片上来吧,或者说明下自己的条件,这样能帮助你走得快些
走捷径也得付出,才有回报。
作者: 鹿回头    时间: 2012-1-2 22:45:15

呵呵           我就是PR      无聊死了             QQ1753952918          LZ  请注明SKY
作者: lhu022    时间: 2012-1-3 00:01:23

真不好玩啊啊啊啊
作者: Y@R    时间: 2012-1-3 00:17:22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作者: 飘游各地    时间: 2012-1-3 01:00:46

楼主的原话都被大家攻击得不行拉,哈哈,,,,
作者: blademin    时间: 2012-1-3 08:23:25

支持。。。。。。。。。。。。。
作者: liveinnz05    时间: 2012-1-3 16:30:25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LA1987    时间: 2012-1-5 15:27:21

当XX还想立牌坊,便宜都让你占了,LZ 目的性太强,小心玩火自焚
作者: sunray7    时间: 2012-1-5 23:25: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yuren456    时间: 2012-1-11 11:24:04

楼主说什么了,征友?保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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