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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父母团聚 [打印本页]

作者: karenjia    时间: 2011-9-17 21:29:33     标题: 父母团聚

我父母刚批了PR,请问成功,现在的政策是否还是:主申请人每年居住184天以上,2年后就可以主\副申请人一起拿永久回头?等于说,对副申请人的居住没有时间的要求. 谢谢.
作者: longzi    时间: 2011-9-18 02:41:44

同问啊 帮鼎。。。。。。
作者: 呼啸寒风    时间: 2011-9-18 10:23:19

是申请前的2年里满足主申请人每年居住184天以上,副申请需要登录,但么有居住时间要求
作者: rsp12    时间: 2011-9-18 20:39:28

副申请人只需要登录新西兰就可以了,没有居住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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