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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家怎么看国内的新婚姻法??? [打印本页]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5 16:52:50     标题: 大家怎么看国内的新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从13日开始实施,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赞同者有赞同的理由,反对者有反对的原因,而更多的中间派网友,则是关注此项规定实施后,将对婚姻、家庭各方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从公众普遍关注的内容看,此次司法解释中受关注最大的就是关于房屋权属的新规定,即: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
在微博上,这个消息引起广泛转载和议论。“新婚姻法简直给所有想嫁富二代的女孩们当头一棒!”“房产商乐了,丈母娘愁了。”“新婚姻法鼓励彻底AA制。有这样的婚姻法,您要嫁人您就傻了。”“全国丈母娘联合会表示对新的婚姻家庭法的司法解释相当不满!以后买房坚决要求男方把自个女儿名字写上。”与此同时,微博上开始纷纷转发新版《失落的丈母娘》,出现了不少为丈母娘支招的内容。仅在微博上,涉及丈母娘买房的内容,就高达近40万条。
  有网友从人性情感的角度,表达了对这一司法解释的不赞同。“此次出台的法规性质明显是偏向于个人财产保护,是典型的谁投资谁受益的理念,而不是从家庭感情角度去考虑的。女性不但要赚钱,还要生育、养育,很大程度上对于家的付出无法用资本去衡量,除非出台‘女性养育,家产分一半’的法律规定,否则如果男方出轨离婚,女方就很难有保障。”一位网友说。
  同时网上有观点认为,新的司法解释对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如家庭主妇,可能会产生不公。但给被房子挤压得变形的婚恋观,留下了一个喘息的机会。“从今天起,不再为了房子而结婚,让‘丈母娘推高房价’不再成为中国特色。”
作者: 新马甸甸    时间: 2011-8-15 17:04:29

会不会对降低房产热有好处?而且婚姻不会变的太物质?从嫁个有钱人变成两个人共同奋斗。
作者: PhoneCareLtd    时间: 2011-8-15 17:30:13

90后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所以找老婆是大问题    丈母娘们不用担心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1-8-15 17:46:39

改得挺好
支持
作者: BabyGiraffe    时间: 2011-8-15 17:53:24

不支持,女儿养到这么大,嫁人,生孩子,到头来什么都属于男方,连房子都没有。既然鼓励aa制,那以后孩子半年跟爸爸姓,半年跟妈妈姓么?
发送自我的iPhone天维网应用。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1-8-15 18: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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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eci-bi    时间: 2011-8-15 19:54:10

这估计是中国才有的婚姻法。 中国特色啊。
如果说首期是父母出,房贷是夫妻双方还,那怎么算啊?如果女方完全没有产权也有点不合情理了。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5 20:05:07

改的灰常好,灰常及时,灰常赞同!
作者: 水精灵    时间: 2011-8-15 20:10:41

以后嫁人是不是要更赤裸裸了...
建议都做女强人, 然后哭得是男人就好了
作者: 小小老鼠    时间: 2011-8-15 20:27:48

找个门当户对的嫁了,就不用烦这些问题

大家经济水平差不多,生活习惯和爱好也比较接近。更不会存在谁窥测谁财产的情况

找个都买得起的,不会为了房产证写谁名而尴尬的,否则太伤感情 呵呵
作者: jjyy123456    时间: 2011-8-15 20:39:52

改的好 强烈支持
作者: jjyy123456    时间: 2011-8-15 20:40:31

改的好 强烈支持
作者: oliver123    时间: 2011-8-15 20:48:33

中国特色,以后男人更无顾及名目张胆的去包二奶了,
作者: 小吉    时间: 2011-8-15 20:50:06

在金钱上可能可以平等,但在感情上怎么aa呢。。。

这些改革肯定是有人欢喜有人愁的
作者: 家里有棉花糖    时间: 2011-8-15 21:14:04

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带着14万现金默默离场,40岁一枝花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作者: 萧小猪    时间: 2011-8-15 21:25:44

一对男女,婚前购买100万房,男首付30万,余下70万,20年,每月还款5000。女方产后在家操持家务,男方一人还贷。婚后10年双方离异,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男偿还女4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40岁人老珠黄女方 ...
家里有棉花糖 发表于 2011-8-15 20:14
+1
干脆男人自己一个人生孩子就更好了!!自己生了跟自己姓住自己的房子 根本不要娶媳妇!
作者: Overbravo    时间: 2011-8-15 21:25:56

应该提倡奉子成婚
作者: 被猪追过的夏day    时间: 2011-8-15 23:22:38

挺好挺好
作者: qqz    时间: 2011-8-15 2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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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R2(SW20)    时间: 2011-8-15 23:32:11

圈子里为这事都“打”成一团了。。。。
作者: 拉布拉托猫    时间: 2011-8-15 23:42: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5 23:44:51

新的婚姻法that means 小3们s,you can f(可) off right now....
Love can become much more real, and at least u do NOT marry a 房子,u marry a person instead of.........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6 01:50:11

这估计是中国才有的婚姻法。 中国特色啊。
如果说首期是父母出,房贷是夫妻双方还,那怎么算啊?如果女方完全没有产权也有点不合情理了。
ceci-bi 发表于 2011-8-15 18:54

好像是说,如果离婚女方可以把她还的房贷的那部分钱拿回去,但是房子升值的钱是拿不走的。。。。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6 01:52:02

会不会对降低房产热有好处?而且婚姻不会变的太物质?从嫁个有钱人变成两个人共同奋斗。
新马甸甸 发表于 2011-8-15 16:04

比较同意,而且我觉得现在的人都太看重房子了。共同努力得来的才有幸福感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6 02:07:04

好像是说,如果离婚女方可以把她还的房贷的那部分钱拿回去,但是房子升值的钱是拿不走的。。。。
米饭团团 发表于 2011-8-16 00:50


升值部分也可以....只要是共有财产的,no any problem at all!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6 03:11:41

升值部分也可以....只要是共有财产的,no any problem at all!
00001 发表于 2011-8-16 01:07

是啊,这就不是很清楚了,我也是听别人告诉我的。。。
作者: nugirl    时间: 2011-8-16 03:14:32

比较同意,而且我觉得现在的人都太看重房子了。共同努力得来的才有幸福感
米饭团团 发表于 2011-8-16 00:52


這才是重新看回婚姻的真正意義,

減少條件說不是很好嗎?
作者: miaomeow    时间: 2011-8-16 04:55:09

找个门当户对的嫁了,就不用烦这些问题

大家经济水平差不多,生活习惯和爱好也比较接近。更不会存在谁窥测谁财产的情况

找个都买得起的,不会为了房产证写谁名而尴尬的,否则太伤感情 呵呵
小小老鼠 发表于 2011-8-15 19:27



我也这么想的
主要这个法律就是打断那些做梦嫁给富豪的。如果门当户对,根本没有这些问题啊。
国内好多人穷得不行,也要找一个年薪几百万的,这不是神经病么
作者: 萨米    时间: 2011-8-16 11:28:24

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做好婚前协议就好了
作者: 爱淘小隅    时间: 2011-8-16 14:04:51

我觉得根本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潜在威胁。感情的事情说不准的,好的时候什么都不分,万一不好的时候,难道女人一辈子搭上了就落个最后什么都没有么。。。。。。。
作者: 萨米    时间: 2011-8-16 14:12:45

世纪佳缘出了道测试题:如果一个穷小子冒充有钱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坚决断绝关系,诚实是最重要的品质之一。一个月后该网站又出一道题:如果一个有钱人冒充穷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 继续交往,我爱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钱。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6 14:16:43

世纪佳缘出了道测试题:如果一个穷小子冒充有钱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坚决断绝关系,诚实是最重要的品质之一。一个月后该网站又出一道题:如果一个有钱人冒充穷人和你恋爱,被你发现后你 ...
萨米 发表于 2011-8-16 13:12


哈哈哈,真是让人笑到死!
作者: vozlin    时间: 2011-8-16 14:25:04

女人还是自己投资点啥!经济独立最好。
作者: Aesop    时间: 2011-8-16 14:48:30

有个疑问啊。那如果是男方买的房子,但是女方名字也写上房产证了。如果离婚。怎么算呢?
作者: 笨牛牛    时间: 2011-8-16 15:29:10

新婚姻法解释的具体点是这样的
1,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4,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作者: Hisoka    时间: 2011-8-16 17:37:47

新的婚姻法that means 小3们s,you can f(可) off right now....
Love can become much more real, and at least u do NOT marry a 房子,u marry a person instead of.........
00001 发表于 2011-8-15 22:44
没错,如果你嫁的人对你有感情,就算房子不是你买的也会给你个说法的。
只是把感情和物质的界限划的更加分明而已。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6 17:38:19

我觉得根本就是对女性的一种潜在威胁。感情的事情说不准的,好的时候什么都不分,万一不好的时候,难道女人一辈子搭上了就落个最后什么都没有么。。。。。。。
爱淘小隅 发表于 2011-8-16 13:04

我觉得也不一定阿,现在离婚率那么高,我觉得一部分原因就是大家不怕离婚,所以闪婚闪离的就乘出不穷,不怕的原因当然是如果女人嫁个好男人有车有房,一离婚后直接一分。这就给很多婚姻埋上了阴影
作者: smallice    时间: 2011-8-16 17:56:11

看到以上言论我笑了,女生和男生结婚的最原始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离婚后女方有一套房子???,
作者: smallice    时间: 2011-8-16 18:21:05

isn't love about relying on true hearts rather than money?
作者: mulder82    时间: 2011-8-16 18:46:36

个人支持该法。

请让爱情稍微干净一点,你是为房而结婚还是为情而结婚?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为什么不能共同奋斗购置房产而一定逼迫男方在结婚时提供住房?房价高企的现在又有多少男同胞能独立购房?绝大多数都是家里付首付款或者全款。结果离婚时却要把对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分享一半,说的通吗?

看看西方社会有几个女的在结婚时要求男方有房有车的,如果你仅仅是看中这一点,我只能说太可悲了。
作者: 商业清洁    时间: 2011-8-16 19:06:19

支持,这只对骗嫁夺房有效,谁结还想离,想离得就别结。
作者: 00001    时间: 2011-8-16 19:41:32

真爱越多....离婚越少....良性循环~~~
作者: iris    时间: 2011-8-16 21:53:35

没太大区别吧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6 22:12:38

个人支持该法。

请让爱情稍微干净一点,你是为房而结婚还是为情而结婚?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为什么不能共同奋斗购置房产而一定逼迫男方在结婚时提供住房?房价高企的现在又有多少男同胞能独立购房?绝大多数都 ...
mulder82 发表于 2011-8-16 17:46

顶下。。
作者: 幽圜宝宝    时间: 2011-8-16 22:16:21

真是具有中国特色啊
作者: newspaper_44    时间: 2011-8-16 22:29:09

开心上有句话到是挺对的:“结婚谈感情,离婚谈利益”升值那部分很离谱。。。
作者: happy22a    时间: 2011-8-18 11:06:45

从此 结婚更难,离婚更易。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12:31:13

應該實現 美國的 婚前協議書
說明男女雙方將會分到對方多少身家在離婚後

沒協議書 就不能結婚 (這樣的感情, 也挺有意思)

這樣雙方也不能反口嘞~ 哈哈!!
--------------------------------------------------------
或者女生們來個擺嫁行動
抗議示威 迫男人就範
作者: Byebye    时间: 2011-8-18 13:12:29

感觉又回到古代了,我觉得这样只会让房价飙升吧,不管男女都要买房了,我国内一女朋友就自己买了一套了~~~
作者: ryantao2010    时间: 2011-8-18 13:23:57

很多人都下意识地设置了这么一个前提:那就是女人只能傍上富二代,只能由男人来买房子,却忽视了这法律是双向的,女方自然可以自己买房子,离婚了自然归女方。你觉得自己到时候离婚什么都没有很委屈,难道别人父母耗光一辈子积蓄为儿子买房,却要被你分掉很合理?为什么就不能共同奋斗?
作者: so    时间: 2011-8-18 13:39:54

总喜欢误导,说的很清楚是 子女,不是光儿子。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家的条件好,婚前的房子是女方家买的,这一样是对女方的保护。父母辛苦攒了一辈子钱给女儿买了房,结果遇人不淑,男的结婚没几天给女的甩了,结果还能分人家女的婚前父母给买的房子,这就合理吗?反之也一样啊,法律总不能说,同一件事,只保护女的,不保护男的吧。
作者: 太阳鸟鸟    时间: 2011-8-18 13:44: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14:24:13

淨身出戶~ 好 說得好 (拍手掌)
我喜歡這樣

女生們 一定要爭口氣~~
把這些靠女家發財的人
全部一腳踢出去

+1 +1
{:8_394:}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1-8-18 14:39:16

为什么大家都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法律针对的是女性,让男方收益
法律的制定,历来都是对所有人,女方为什么就不能买房子???法律也一样保护女方利益
作者: asasu    时间: 2011-8-18 14:57:22

54# 天才

覺得這個不是 先入為主的問題
是因為現在大部份的家庭都是
男的去外賺錢 女的在家教小孩或PART TIME啦

但都是男的在賺大份的錢
所以大部份的財產好自然就變成男生這邊喇

我相信他們在吵的是
社會構成這樣的問題
難女生在家 教小孩就不是 付出了嗎?
我覺得這樣說 會好一點, 雙方都在演不同的角色
但就是因為男性負責了出外賺錢的角色, 以女性就被選擇了在家的角色
以受到忽視. 或不值任何物質上的財產

這個議題 實在太好玩嘞 呵呵
作者: mulder82    时间: 2011-8-18 15:54:14

为什么大家都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法律针对的是女性,让男方收益
法律的制定,历来都是对所有人,女方为什么就不能买房子???法律也一样保护女方利益
天才 发表于 2011-8-18 13:39


不是先入为主,而是现实中大多数都是女方要求男方提供住房。非诚勿扰中不是有个“宁可坐在宝马车上哭,也不坐在自行车上笑吗?”

并且国内网络上骂这个法律的多数都是女性。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1-8-18 18:37:40

房子一起买,50-50不就没有问题了??
作者: mulder82    时间: 2011-8-18 19:24:15

房子一起买,50-50不就没有问题了??
天才 发表于 2011-8-18 17:37


都明白,问题就是很多女性一定要男方有房有车,否则不嫁,所以才有裸婚这一词。
作者: 天才    时间: 2011-8-18 23:11:45

所以现在的新法就是给这样的女的当头一棒…………
作者: 萨米    时间: 2011-8-19 01:17:35

所以现在的新法就是给这样的女的当头一棒…………
天才 发表于 2011-8-18 22:11


也不一定,我就认识国内已女的自己两套房子,虽然在还贷款中,但是就怕未来老公会分了她的房子。

所以都是平等的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9 02:09:31

很多人都下意识地设置了这么一个前提:那就是女人只能傍上富二代,只能由男人来买房子,却忽视了这法律是双向的,女方自然可以自己买房子,离婚了自然归女方。你觉得自己到时候离婚什么都没有很委屈,难道别人父母耗 ...
ryantao2010 发表于 2011-8-18 12:23

正确。。。
               
作者: laowuzhao    时间: 2011-8-19 15:38:30

在中国传统中,好像房子都是男方来,装修和家电都是女方来。 但是这个婚姻法将打破这个原则了。女方再也不愿意拿钱去装修男方的房子了。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9 15:51:32

在中国传统中,好像房子都是男方来,装修和家电都是女方来。 但是这个婚姻法将打破这个原则了。女方再也不愿意拿钱去装修男方的房子了。
laowuzhao 发表于 2011-8-19 14:38

我觉得新婚姻法出台后,这个现象是一定将会普遍出现的。
               
作者: newspaper_44    时间: 2011-8-19 19:08:48

我在想个问题啊。。。国内的law是这样,那一方如果再新西兰有个房子,然后回国结婚,再回来住,或者在国内住,这个婚姻法怎么算啊?按新西兰的法律2人如果住一起3年以上就可以equal share的权利了呀
作者: 二分之三    时间: 2011-8-19 20:34:00

怎麼看都覺得不公平
女性如果嫁入 "男主外 女主內"的家庭
那男性如果在外面包二奶 養小三
女生不是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 除了默默接受 還能做什麼?
在奉獻了20年的青春 以及養育孩子的健康和勞心勞力
換來的就是 丈夫的背叛和被踢出家門的下場?

感覺這條法案 只有顧到男生"不需買房"的義務
但卻枉顧社會對"女性"生孩育女的要求
作者: iris    时间: 2011-8-21 12:16:46

挺好的啊,但是唯一不公平的是女人为照顾孩子肯定是影响事业的,有了孩子以后老的也是快的
总之说一千道一万,不离婚是最好的,真离婚了带来的上海那点钱也是补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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