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一下就知道了啊。
老板 - 这个不多说了,输了官司又赔钱 肯定不是赢家吧。
厨师 - 虽然拿回了钱,但是,这些钱本身就是他应得的。还要折腾好多麻烦,才拿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能说是赢家么?
律师 - 虽然律 ...
hotwheels 发表于 2011-8-6 00:31
廚師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拿回自己應有的工資,如果不打官司就拿不到,現在法庭判廚師勝數,不但拿回工資還有額外賠償,對方又支付律師費,廚師很明顯是嬴家吧。
i-Dear 发表于 2011-8-6 12:15
这个案子,由于雇主的态度不好,在开庭前,在Authority 已经命令雇主支付了$10,000的保证金,我们只要在追讨余下的$4000就可以了。
如果雇主拒绝付款,我们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7 16:48
打官司,谁也不敢保证100%。 但有一点可以保证,如果我代理的官司,输了绝对不收费。通常我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建议客人把案子打到ERA。
如果一个法律代理,有意拖延客户的案子,在明知风险系数很大的情况下, ...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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