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标题: 餐馆老板输了官司,还要掏出 $8452 给他的律师,里里外外正好输了两万多 [打印本页]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5 22:57:45     标题: 餐馆老板输了官司,还要掏出 $8452 给他的律师,里里外外正好输了两万多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越墮落。越快樂    时间: 2011-8-5 23:40:24

赢家只有May。
作者: vijay    时间: 2011-8-5 23:41:18

好,支持阿梅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5 23:42: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5 23:51:1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6 00:07: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che059    时间: 2011-8-6 00:09:50

如果这位帅哥找的是may,不知道结果会是什么。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6 00:26: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6 00:38: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otwheels    时间: 2011-8-6 01:31:03

观点不全面, May恕难支持!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5 23:38


想一下就知道了啊。

老板 - 这个不多说了,输了官司又赔钱 肯定不是赢家吧。
厨师 - 虽然拿回了钱,但是,这些钱本身就是他应得的。还要折腾好多麻烦,才拿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能说是赢家么?
律师 - 虽然律师赚了钱,但也输了官司。经济上没啥损失,脸面上多少会难看些。说是赢家,牵强些吧。

最后还剩下谁?
作者: 肉肉妈    时间: 2011-8-6 02:43:23

观点不全面, May恕难支持!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5 23:38


MAY威武阿
为民伸冤
支持一下
作者: 萍水难相逢    时间: 2011-8-6 09:47:49

观点不全面, May恕难支持!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5 23:38





其实,真正的赢家的确是May。。。。。。

做赢家总比做输家强。。。

在官司中既帮了客户,又帮了公司,更帮了自己,三赢的局面,是最好的结果。。

在这个国家中,像这样凭本事办事出效果,没有必要太谦虚。。。

对输家和输家支持者。。。。更不必要去谦虚。。

不服?有机会法庭见!!!!!!!!!!


加油。。。。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6 12:43: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i-Dear    时间: 2011-8-6 13:15:26

想一下就知道了啊。

老板 - 这个不多说了,输了官司又赔钱 肯定不是赢家吧。
厨师 - 虽然拿回了钱,但是,这些钱本身就是他应得的。还要折腾好多麻烦,才拿到自己应得的东西,能说是赢家么?
律师 - 虽然律 ...
hotwheels 发表于 2011-8-6 00:31


廚師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拿回自己應有的工資,如果不打官司就拿不到,現在法庭判廚師勝數,不但拿回工資還有額外賠償,對方又支付律師費,廚師很明顯是嬴家吧。
作者: hotwheels    时间: 2011-8-6 13:43:33

廚師打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拿回自己應有的工資,如果不打官司就拿不到,現在法庭判廚師勝數,不但拿回工資還有額外賠償,對方又支付律師費,廚師很明顯是嬴家吧。
i-Dear 发表于 2011-8-6 12:15


你的想法很有个性啊。打个比方吧。我把你的车子“借走”开开不还了。你又找警察又打官司的,最后把你自己的车要回去了。你觉得你赢了?
作者: MVC3    时间: 2011-8-6 13:45:07

你的想法很有个性啊。打个比方吧。我把你的车子“借走”开开不还了。你又找警察又打官司的,最后把你自己的车要回去了。你觉得你赢了?
hotwheels 发表于 2011-8-6 12:43
输赢是针对如果不打官司的状况来的,如果不打官司,不赢,那工资就没了。
作者: i-Dear    时间: 2011-8-6 13:59:09

你的想法很有个性啊。打个比方吧。我把你的车子“借走”开开不还了。你又找警察又打官司的,最后把你自己的车要回去了。你觉得你赢了?
hotwheels 发表于 2011-8-6 12:43


當然是了。
不幸的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什麼都不做我就會損失車子,為了不讓自己損失,我當然是找警方和打官司,最後我把車子要回,非常明顯是贏了。再加上有額外賠償,又不用我支付律師費,真的是非常明顯的嬴呀。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6 14:24:4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7 17:36: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ingzero    时间: 2011-8-7 17:41:03

有没有报道,员工收到钱吗?
输了官司,不执行就是了。。。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7 17:48: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ingzero    时间: 2011-8-8 22:30:04

这个案子,由于雇主的态度不好,在开庭前,在Authority 已经命令雇主支付了$10,000的保证金,我们只要在追讨余下的$4000就可以了。

如果雇主拒绝付款,我们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7 16:48


哦~~这样啊 ~~~
很好很好~~~
作者: qqz    时间: 2011-8-8 23:03: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qqz    时间: 2011-8-8 23:0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houjin4685    时间: 2011-8-8 23:50:02

很反感may这种职业,,,,可恶得狠,,专门保护刁民


找工作的时候,那些人什么都愿意,当孙子都没问题,,,,,qqz 发表于 2011-08-08 22:05

法制社会…
发送自我的iPhone天维网应用。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8-9 00:06: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oto345    时间: 2011-8-9 00:07:00

很反感may这种职业,,,,可恶得狠,,专门保护刁民


找工作的时候,那些人什么都愿意,当孙子都没问题,,,,,
qqz 发表于 2011-8-8 22:05

所以你对天朝那些要工资被黑保安。黑社会打的农民工。不会有任何的感想吧?

这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如果出了条例来保护员工。为何又不用?你的想法很奇怪。
作者: hungugu    时间: 2011-8-9 08:50:53

Santa Lucia味道不错,推荐推荐~


Antonio曾经在Santa Lucia Restaurant, Mission Bay的一家意大利餐厅工作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5 22:42

作者: 小猫    时间: 2011-8-9 09:09:18

很反感may这种职业,,,,可恶得狠,,专门保护刁民


找工作的时候,那些人什么都愿意,当孙子都没问题,,,,,
qqz 发表于 2011-8-8 22:05


对你这种人才反感。
作者: 赛车模拟游戏    时间: 2011-8-9 14:36:28

赢家只有May 支持May姐~
作者: nini88    时间: 2011-8-16 23:29:18

有些老板 就是欺负人,不讲道理,还嘴硬。我之前上班那个香港人开服装店也是,名字我就不说了。在我薪水里扣钱做押金,最后我告上去,他们还不承认。为什么新西兰有怎么多垃圾老板。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7 01:34:34

打官司,谁也不敢保证100%。 但有一点可以保证,如果我代理的官司,输了绝对不收费。通常我只有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才建议客人把案子打到ERA。

如果一个法律代理,有意拖延客户的案子,在明知风险系数很大的情况下, ...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8-6 13:24


作者: 米饭团团    时间: 2011-8-17 01:37:43

很反感may这种职业,,,,可恶得狠,,专门保护刁民


找工作的时候,那些人什么都愿意,当孙子都没问题,,,,,
qqz 发表于 2011-8-8 22:05

估计是输给过MAY的人....
作者: Anonymous    时间: 2011-8-17 09:12:12

与人为善,也是与己为善。很多人就是搞不清楚做人的基本道理。在职场商场我总是凭着良心对人,只要对方不是恶人。雇员雇主的角色均有体会。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kiwi.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