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年头,像你所描述的,那种不以任何利益为目的的,帮助他人的行为,已经基本绝迹,所以姑且,就把帮了别人,又收取一定利益的行为,定为伸张正义吧
一顿断句,再断就成粉末儿了
流落南洋 发表于 2011-7-4 18:00
从劳动法的角度,如果雇佣双方因为劳资问题产生矛盾,对权益问题有争议,这样的case,被定义为“dispute”, 如果简单地把这样的纠纷说成是正义和邪恶的对峙,上纲上线,难免贻笑大方。
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雇员或 ...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7-4 18:22
我个人的理解是为了正义不以任何目的或者利益而帮他人
如果是以金钱为目的 或者有经济利益在里面的 是不是应该算是当了婊子还要里牌坊呢?
欢迎大家指正拍砖
PhoneCareLtd 发表于 2011-7-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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