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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国家版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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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smsupport
时间:
2011-5-3 03:33:50
标题: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国家版诠释
《联合国印地安人权宣言》
在
2007
年
9
月
13
日
在第六十一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
2007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时,有
143
国赞成,
11
国投弃权票(阿塞拜疆,孟加拉,不丹,婆罗乃,哥伦比亚,乔治娅,肯亚,奈吉利亚,俄罗斯,三毛亚,乌克兰),
4
国投反对票。这四国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当然这项宣言得来并不容易,在联合国内搞了
28
年才破茧而出。不能不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1982
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ECOSOC
)正式开始进行印第安人保护工作的研究,因为世界范围内全部三亿七千万印第安人正面临压迫,歧视,被巧取豪夺与文化灭绝。
1994
年,印第安人人权保护的要求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委员会(
ECOSOC
)转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直到
2007
年
9
月
13
日
,也就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受理这个案子的
13
年之后,才正式提交由联合国会员国大会,进行表决通过这项保护印第安人的宣言,正式承认了印第安过去所受的屠杀与迫害,以及时至今日仍受到非人权的待遇。
从投反对票的四国来看,其非常有实力能够在联合国内翻云覆雨,让这项宣言拖了
20
多年。其间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权人士以及印第安人的努力奔走与折冲才能够通过,实在令人叹息,真不容易呀。
这四个反对国,
都一致的拥有非常灿烂的迫害当地印第安人或原住民的光辉历史
。他们现在白人的土地里还留着印第安人的斑斑血迹。他们各自说了一些什么这个宣言会违反其国内法律等等许多奇怪的理由,但是最明白表示的担忧,就是如果当地的印第安人要求拿回土地与天然资源,怎么办?流血斗争抢来的东西,一二百年都过去了,怎么还?当然,上世纪以来,印第安人老来吵闹,所以一直以来,用非人权手段对付印第安人,希望把印第安以所谓文明一点的办法,如制造贫穷,歧视,打压等精神虐待,以及消灭其文化与语言等办法,慢慢消灭印第安人也是不得已吧?
作者:
闲人莫入
时间:
2011-5-3 07:19:12
新西兰最2了,坏事都喜欢赶在最前面,挂着英联邦的旗号,舔着美国的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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