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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律师 (已经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信邪    时间: 2011-4-4 18:56:44     标题: 请教律师 (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AMICUS_LAW 于 2011-4-19 19:20 编辑

我之前上班的公司股东有些变化  本来是一个公司 夫妻俩共同拥有股份 后来离婚 所以公司分成两个人的股份 公司于2011年3月17日 拆火成两个公司 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两个不同的公司 女的买断了新西兰的所有股份 3月30号召开所有员工会议 告知我们公司被卖掉这个消息 当时有员工问这个女的 :"这样是不是意味着 我们要被redundant吗?" 这个女人说:" 不会 不会 没有人会被redundent." 还说之后的24小时里会跟每一个员工进行一次单独的谈话, 结果3月31号周四下午2点左右 这个女人就找我谈话 说我的工作 以后不需要人做 以后都是电脑自动系统,唯一可以offer的就只有sales。 我说我做sales不在行 , 她就说那你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她给了我四个星期的工资 还有holiday, 但是她没有足够的时间长的notice, 如果我提出赔偿,可行吗?
作者: 信邪    时间: 2011-4-8 16:30:45

请教律师~~~
作者: kyleparadise    时间: 2011-4-8 19:57:04     标题: 请教律师

本帖最后由 kyleparadise 于 2011-4-9 10:35 编辑

公司如果restructure, 他解雇你他不违法。即使她之前说不解雇,可他最后还是可以因为restructure解雇你。

他提供了你sale职位,它可以说你拒绝了,所以雇佣关系被宣告结束。

我不觉得你能告赢从而获得更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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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ICUS_LAW    时间: 2011-4-19 20:20:18

您好,首先公司的股份变化不等同于restructure, 在没有结构变动调整要求你redundancy 的话是不合理的,除非你的工作是真实的不需要了,例如你从旧的雇主转换到新的雇主,而新的雇主决定不再有同一个工作岗位了。

其次,redundancy payment 必须符合你之前的雇佣合同,如果之前合同没有相关条款,双方可以自由商议合理的redundancy payment. 如果您是比较新的员工,我们觉得4个星期比较合理,而notice可能需要稍微长一点,譬如两个星期到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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