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配偶(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必须具备“配偶政策”下的担保资格。如果新西兰配偶(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属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不具备担保资格:
a. 在配偶政策下,曾经支持或担保过一个以上的申请人以主申请人的身份获得过配偶签证;或者
b. 在递交此次申请之前的5年内,曾经在配偶政策下支持或担保过其它人以主申请人的身份获得配偶签证。
c. 为家庭暴力的制造者,且由此导致原配偶(受害者)成功获得新西兰永久居民身份;或者
d. 曾经作为主申请人获得过配偶签证,并且
i. 从在配偶政策下获得第一个“resident permit”至今不满5年;或者
ii. 曾经在配偶政策下,支持或担保过其它人以主申请人的身份获得过配偶签证。 请教:
1、这里红色字体部分的:获得第一个resident permit指的是什么?像配偶类别下拿到的三个月的visitor visa和一年的work visa、work permit算不算是resident permit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