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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执勤时动手打了罪犯,警察因此丢了饭碗 ---- 败诉的是谁? 网友评说 [打印本页]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2-16 21:31:39     标题: 执勤时动手打了罪犯,警察因此丢了饭碗 ---- 败诉的是谁? 网友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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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2-16 21: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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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sterq    时间: 2011-2-16 21:49:36

到中国當警官吧,准沒事,犯人死了是因為洗澡死了..........
作者: 酷到底    时间: 2011-2-16 2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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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2-16 2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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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夜霜深    时间: 2011-2-16 21:53:40

LSD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洗澡只系其中一種死法,另外還有五花八門層出不窮匪夷所思的死法,就不一一枚舉了。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2-16 21: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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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wx_sky_64    时间: 2011-2-16 22:07:29

如果国内的警察和新西兰一样,国内的司法制度和新西兰一样,那么讲究“人权”。。。我不敢想象国内现在会是什么样。。。但是国内的司法现状,警察的清廉程度,我也只能用“一声叹息”来形容了。

国内国外,各有利弊。。。这些都是不能以个人意志所改变的。。在哪里生活,就要遵守那里的“现状”。
作者: NZKIWIBOY    时间: 2011-2-16 22:09:07

到中国當警官吧,准沒事,犯人死了是因為洗澡死了..........
masterq 发表于 2011-2-16 22:49
还有躲猫猫~~~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2-16 22: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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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ikeauckland    时间: 2011-2-23 22:07:15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duncan_kai    时间: 2011-2-23 22:24:38

小偷也不能打,救灾也不给力,除了罚款还能做啥?
作者: Holy.Moly    时间: 2011-2-23 22:47:25

行话太多,不太明白。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2-16 23:16

多关注中国时事新闻就知道了。

在中国看案例也常感慨。
作者: nzakl100    时间: 2011-2-24 15: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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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likeauckland    时间: 2011-3-22 21:37:38

support May.  ths  a lot.
作者: ilikeauckland    时间: 2011-3-22 22:13:16

为阿梅高声喝彩。 好。
作者: tpan    时间: 2011-3-23 07:45:20

西方国家都一样,中国出来的是看不惯,但就算在美国也一样,警察不能随便打人,在法院定罪之前抓的都是嫌疑犯,police brutality是很严重的事情。人权啊,在西方国家是很被注重的。
酷到底 发表于 2011-2-16 22:50

美国警察不随便打人?美国黑人都哭了……
作者: 瓜子儿    时间: 2011-3-23 07:50:49

这顿揍应该是多年前小偷刚学坏时他爹妈给他的。 他爹妈不能揍, 只好靠警察揍了
作者: tpan    时间: 2011-3-23 10:29:35

即使是执勤的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打,怎么打的,特别是最后的几个动作,以前是否有类似情况,其实都很重要。简化了状况,可能丢掉的是事实。
作者: 穿着马甲的鸟    时间: 2011-3-23 10:55:19

这事儿肯定是在车里的另外一个警察的证词不利于这个被解雇的。根据楼主粗浅的描述,我觉得这个被开除的人缘不好,大家针对他,能帮忙的地方没有帮。。。无论如何,这事儿上升不到什么人权的高度。大家淡定些。楼主打官司的,应该多陈述些客观事实,少发些无聊的感慨。。。。
作者: lovegame    时间: 2011-3-23 11:17:42

行话太多,不太明白。
选择新西兰 发表于 2011-2-16 23:16

国内警察不仅随便殴打嫌疑人,而且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刑讯逼供。最过分的就是教唆监狱里的犯人把犯罪嫌疑人殴打致死后,撒谎说嫌疑人在监狱里玩“躲猫猫”的游戏死的;或者洗澡时候不小心闷死的;权贵之子强奸了女孩子后把人扔到水库里,然后告诉警察自己仅仅是半夜三更在水库边上在那女孩旁边做了几个俯卧撑。这一类的掩耳盗铃欺骗公众的弥天大谎层出不穷,荒唐的是所谓官官相护,八字衙门朝南开,这类谎话居然也被官方采信。
这些就是“躲猫猫”、“洗澡死”的由来。
作者: lovegame    时间: 2011-3-23 11:27:58

关于May说的这个事情,从人权的角度,那警察打犯人肯定不对。但是对于那些在被执法过程中不老实的、穷凶极恶的歹徒如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我又觉得适当教训罪犯是必要的,不过要把握好度,不能授人以柄。比如获得周围同事的认同,可以说那犯罪嫌疑人是在抗拒抓捕、挑衅警察中受伤的。
作者: ianiris    时间: 2011-3-23 18:58:25

这个判决明确告诫了人民警察遇到抢劫案,最好不要多事,
和气生财啊(不然就没工了)
作者: key    时间: 2011-3-23 19:05:17

2# 选择新西兰

这就是个尺度问题了,不好说啊
作者: 选择新西兰    时间: 2011-3-23 19: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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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sawsd㊣    时间: 2011-3-23 20:17:45

做不了好人就做坏人吧。。。
其实LAMB打人家头是不对的,给鼻子打出血更不对。。。这么明显的伤傻子都看的出来怎么回事。。。
打就打不容易有伤或者不好验的地方。。。相信警察内部还是会向着自己的警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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