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标题: 永久回头签 (已经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零缺点    时间: 2011-2-6 11:17:23     标题: 永久回头签 (已经回答)

本帖最后由 艾美斯律师所 于 2011-2-14 23:06 编辑

我现在在南岛不能去面签,但是我是和我之前男朋友递的PR,我是副申请,我们有律师信,我想请问一下,我寄去申请永久的话,需要把律师信一并邮寄上去吗,还是等他们给我电话。谢谢
作者: wangly    时间: 2011-2-6 14:16:31

帮顶!

这是大。。大事啊。怎么人就不能去呢?!
作者: 零缺点    时间: 2011-2-6 18:19:56

我在南岛读书,所以要邮寄过去给移民局,呵呵
作者: PhoneCareLtd    时间: 2011-2-7 08:49:12

填表投递就好
作者: 零缺点    时间: 2011-2-7 15:51:16

那就是说不用递那个分手信了,那在表里填没有PARTNER吧
作者: PhoneCareLtd    时间: 2011-2-8 10:05:31

要的   分手信不能少
作者: 零缺点    时间: 2011-2-8 12:33:35

如果他递了永久的话,我还需要吗,如果他给了分手信的话
作者: PhoneCareLtd    时间: 2011-2-8 15:15:47

也需要的啊
作者: 吉百利    时间: 2011-2-8 15:33:41

你们现在是分开办,当然要分手信,还要JP的签字,要不然移民局会查的
作者: 零缺点    时间: 2011-2-9 16:11:55

我是律师信,那我把律师信加在里面就好了吧,复印件可以吗
作者: 艾美斯律师所    时间: 2011-2-14 22:05:54

您好!
所有和申请有关的材料都应该递交给移民局。如果你和之前的partner有律师的分手协议,应该要在申请永久回头签的时候递交。如果没有向移民局递交所需材料,你的审理时间可能会被推迟。

若有其他疑问,请和我们联系。




欢迎光临 新西兰天维网社区 (http://bbs.skykiwi.com/) Powered by Discuz! 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