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帖 拿分走人,祝好运 haha110 发表于 2011-1-21 04:56
找个有PR男的? lol d0m0kun 发表于 2011-1-25 11:20
继续dreaming{:7_332:}{:7_332:} little_stone 发表于 2011-1-26 01:03
dreaming 有错吗,连dream都没了,那还活着干啥 w1ndra1n 发表于 2011-1-26 16:36
pr真的很害人,连爱情都可以这样! bobohead 发表于 2011-1-27 02:05
什么要求都不要就要PR,,考虑你才怪了,,,,是要PR还要看人的呀,,,, 爱yuanfen恋 发表于 2011-1-27 10:19
一个女人要desperate到什么样子才会有联系LZ的欲望啊。。。 Kicky 发表于 2011-1-27 07:59
拿分走人,祝好运 哥本哈根 发表于 2011-1-29 00:48
离异 有小孩 没钱 40+年龄 有 pr考虑吗·· 白板 发表于 2011-1-29 17:22
PR真的可以令人什么尊严都没有吗 zsy 发表于 2011-1-30 19:14
你看到楼主就是这样啦... pigger 发表于 2011-1-30 19:39
哦也。。。。。。。。。。。。。 kylinJ 发表于 2011-1-30 19:42
哥们。你有点矛盾了。所以女孩们没有找你。 矛盾点在。 你连个PR都不能自己拿。还说以后要在NZ发展。你这样让人家非常难相信你嘛。 是不是。 moto345 发表于 2011-1-31 09:54
而且你英文还不好吧?英文好把个洋妹。就好了嘛。人家不懂那么多。 moto345 发表于 2011-1-31 09:56
虽然你身上喷了古龙水,但我还是能隐约闻到一股人渣味儿。 boat 发表于 2011-1-31 16:53
看成 有pr有什么好说 {:7_357:} 马小哈 发表于 2011-1-30 21:07
未婚者的悲哀——2010年寡妇年,2011年光棍年,2012世界末日! boat 发表于 2011-1-21 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