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自己的车在车场里修,借了一辆车场的车,开出来还不到5分钟竟然刹车怎么刹也刹不住,撞上了停在前面等红绿灯的车。开回车场老板试了下车说刹车没问题,可能是车的刹车和油门设计的太近,踩刹车时不小心碰到油门,他们不付责任。而被撞一方报警了,警察来了试开了车,也说有可能是刹车和油门离的太近造成的,说他自己踩刹车的时候也碰到了一点油门。现在警察没有下结论,说要车场老板提供那辆车的保险,我看那个老板说明天会给警察提供,后来又跟我说那辆车没保险。 我想请问大家,如果我承担责任修那辆被撞的车,可以跟警察说如果被撞车给的价格太高,我能找一家我认为合理的价格吗?(被撞车主有全保)谢谢! |
被撞的有保险(人家买的保险 人家收益),是你撞人的,和你一点关系没有。修车钱 只是保险公司垫付,所有修车费用都要你承担。而且被撞的人不需要叫垫底费,因为你是责任人。
去你弟弟1 发表于 2011-1-12 21:08
如果警察说全责是你,...那么就是你负责所以对方的维修费用...而且对方不用交垫底费....保险无责任时是指保险者本人不是指你...............所以对方修车是让你负责费用....遇个好人叫你帮他出个垫底费和后期保险费用 ...
vanyu20100909 发表于 2011-1-13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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