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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关总署关税的解读 - Really helpful if you dont understand the new regulations. [打印本页]

作者: hx500    时间: 2010-11-3 21:42:15     标题: 海关总署关税的解读 - Really helpful if you dont understand the new regulations.

本帖最后由 hx500 于 2010-11-4 17:59 编辑

最近大家对海关总署的新税制视乎都是非常关注,FML里边已经有人大张旗鼓的开骂了。因为本人学的就是物流专业,而且毕业后的几年一直在物流行业,所以在这里想说下自己对新税制的解读,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海关政策。我只在此对进境旅客携带物品的征税部分说一下自己的看法,毕竟邮递这部分没什么容易混淆的地方,该交多少税还是要交的

首先应该注意的事对是进境居民的理解。简单的说就是中国大陆的合法居民. 首先您是主要生活在中国大陆,离境只是由于短期旅游或者商业考察等因素。对于此类人所携带的私人物品在超出一定机制后征税是合理的,毕竟短期出国所带回的产品即便是自用的话,此产品在进入中国后也会继续留在中国境内被使用。其实跟正常商业目的进口的产品并没有太大区别,所以在一定价值之上予以征税是正常的。
再就是一些海外归国人员,如果您回国后不会再短时期内再次出国居住,您所携带的个人物品无论是新旧还是私用与否,只要是您所携带的东西进境中国后不会在短时间出境,海关予以收税就不是没有根据的。
例子,例如某人在日本留学多年后,持单程机票回国,对于他的个人物品,即便是用过5年的笔记本电脑(价值仍然超过5000RMB)海关予以征税是合理的。因为他的电脑进境后短时间不会离境,简单的可以理解成私人名义进口。

再有就是对于一些年底回国探亲的朋友,个人觉得根据海关的条例,如果您所携带的个人电子产品在您探亲结束后要一并跟您离境的话,海关是不会对这部分物品收取关税的。当然,这里边就存在一个如何证明的问题。相信海关会有自己的一套机制来进行检验。只要是单一品种,数量合理的话海关应该是予以放行的。
例子,例如某留学生持往返机票回国探亲。携带的自用笔记本电脑是应该不再征税范畴之内的,因为此电脑会再一定时间段内再次离境。


其实像海关总署此类政策是一直存在的,而且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一样,并不只是中国例外。NZ也有同样类似的征税政策,例如NZ Customs GATT, duty drawback, etc. 只是这次是把此政策具体化,并且付诸实施而已。

再此要重申一下,以上的都是个人的观点,并不能作为任何的依据。毕竟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很多时候对政策本身的理解都是存在偏差的。所以很多时候还是要看运气的。

如果大家对政策的理解和看法有不同的意见,非常欢迎提出来一起讨论。
作者: Rubiebabie    时间: 2010-11-3 22:21:07

现在回国也变成一件很复杂的事情
作者: bigbear    时间: 2010-11-3 22:27:46

自用的物品扣税不合理,比如已经开包使用了的ipad就不应该再课税了。

估计实行的时候也是只针对国人的,洋大人他们不是不敢惹的。
作者: wingyi    时间: 2010-11-3 22:36:19

分析得不错,跟我想的一样... 不过我可不敢写出来,怕我中文程度不好理解错了误导人家就不好了...
作者: NZKIWIBOY    时间: 2010-11-3 22:41:23

其实海关一直有一个入境物品申报单的,只不过近10都没再使用。对双程入境人员,只需填妥此单,是不需打税的,当你离开中国时,海关再核对该单,如某样物品你没带走,海关再依法收税。
作者: hx500    时间: 2010-11-3 23:15:33

自用的物品扣税不合理,比如已经开包使用了的ipad就不应该再课税了。

估计实行的时候也是只针对国人的,洋大人他们不是不敢惹的。
bigbear 发表于 2010-11-3 22:27


我个人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如果你留意海关的条例,你会发现对个人物品的征税时价值5000RMB以上的。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物品都是可以免税的。

至于IPAD,我只能说是个特例,风口浪尖上的产品。如果严格的说,这种这么火的产品,无论是什么新旧程度都有可能被作为商品以私人名义进口来避免关税。海关对APPLE的东西这么严格很有一种杀一儆百的意思。
作者: NNP    时间: 2010-11-3 2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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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NP    时间: 2010-11-3 2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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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pll    时间: 2010-11-4 0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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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胖胖找朋友咯    时间: 2010-11-4 02:31:23

1# hx500
LZ,前两天我在sky的主页上看到说留学生(在读)回国探亲的话,可以携带500到1000RMB的东西和200-500的东西各一件,请问有这样的条例吗
作者: hx500    时间: 2010-11-4 10:25:07

1# hx500  
LZ,前两天我在sky的主页上看到说留学生(在读)回国探亲的话,可以携带500到1000RMB的东西和200-500的东西各一件,请问有这样的条例吗
胖胖找朋友咯 发表于 2010-11-4 02:31


我没有看到SKYKIWI这条新闻,但是如果有的话,应该是SKYKIWI的小编不理解归国人员和短期回国人员的区别。事实上海关对54号的注解里边说的比较详细了。
留学人员短期回国需要关注的是第九条,而不是象SKYKIWI所引用的第一条。

九、对在外期间短期回国服务、探亲、休假、讲学或参加学术交流等活动的留学人员,携带进境旅行自用中的海关限量物品,如不需留在境内,可报经海关核准,暂时免税带进使用,出境时须原物复带出境。
作者: lynettez    时间: 2010-11-4 10:40:53

只要东西的总价值不超过RMB5000 就不用交税 ~ 对吧?反正我带的东西不会那么贵就行了~
作者: x-ray    时间: 2010-11-4 12:23:46

国内海关应该是一把火吧,那么多人,查得过来吗?

如果连个人随身用品,还是用过的都查和收税,就太不人性化。(看见国内论坛说的钻戒,用了5年的电脑,甚至名牌内衣什么的,汗啊!!!)

相反这边海关在入境口岸,对个人随身用的物品的征税,人性化多了。至于包裹邮寄是两国都一样严。
作者: hx500    时间: 2010-11-4 17:58:08

国内海关应该是一把火吧,那么多人,查得过来吗?

如果连个人随身用品,还是用过的都查和收税,就太不人性化。(看见国内论坛说的钻戒,用了5年的电脑,甚至名牌内衣什么的,汗啊!!!)

相反这边海关在入境口 ...
x-ray 发表于 2010-11-4 12:23


这应该是个姿态而已,持续的时间应该有限。
作者: NNP    时间: 2010-11-4 18: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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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3wadediandeng    时间: 2010-11-6 15:17:13

请问能给个54号文件的具体链接吗?谢谢了
作者: hx500    时间: 2011-1-19 22:47:10

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69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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