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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E: newspaper_44 (请斑竹进 ) [打印本页]

作者: donghaoxx    时间: 2010-9-20 15:31:30     标题: RE: newspaper_44 (请斑竹进 )

论坛通常 是要允许不同的声音的。。。一般来说 只要不涉及  分裂国家的。辱骂 侮辱他人的 等。。基本上的话题都是允许的。。。。。。我也没有这个权利干涉大家的争论。------ “你可以让别人闭嘴。 但是你不能停止别人思考”

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是很爱国的。。 只是爱国的方式不一样。 或是遵循的理念不一样。。没有必要统一标准, 或是求全责备。。把自己的理念强加于别人的头上是一种不尊重 人的行为。 也许可以学着像霍元甲一样横扫日本武馆。。但不可以要求所有的人都这么做。。。。

作为我自己。虽然还没有这个机会和能力抢回 钓鱼岛。 我力所能及的就是 给保钓基金会捐款。还有就是9月18日的时候绝对 不会参与任何日本的庆典活动。。。。当然周末的天气也让我幸灾乐祸了一把。
希望一致对外。多一份团结,少一份争执
作者: 小蝌蚪516    时间: 2010-9-20 15:49:40

支持版主!!!
作者: tomorrow123    时间: 2010-9-20 16:17:10

1.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污言秽语"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 严禁透露他人隐私. 并且LZ有权无条件要求斑竹删除帖内任何回复.

go get fucked by yr mum or sumfin man. ur a fucking loser dnt evn fukn knw hu da fuck ur .. go eat shit and get fukd by japanese ay..  and

FUCK U! dont evn fukn try type english
ryangiggsst 发表于 2010-9-19 11:18

作者: matthewdiao    时间: 2010-9-20 16:33:36

幸灾乐祸的飘过。。。。。。。哈哈哈哈
作者: 小蝌蚪516    时间: 2010-9-20 16:37:31

雨还在下,风还在吹,我看樱花也就只剩光枝头了
大家还稍安勿躁
作者: ryangiggsst    时间: 2010-9-20 16:52:28

支持版主.... 反正别人不骂我 我也不回骂别人 我们都是有自己的想法而已
作者: newspaper_44    时间: 2010-9-20 19:49:01

我对你很失望!版主。。。在这件事中谁没有尊重谁?
作者: lazybee    时间: 2010-9-20 20:50:53

我对你很失望!版主。。。在这件事中谁没有尊重谁?
newspaper_44 发表于 2010-9-20 19:49


同感! 要是斑竹不解释, 我还不知道论坛里不许"***辱骂 侮辱他人的 等". 那个人从一开始对反对者就破口大骂, 斑竹有做过什么么? 多数人会自动自觉地回避在9-18去看日本人的樱花节的, 而是我们几乎所有人都是在反对这个人的低俗\恶劣地攻击他人的品行.

算了算了, 北帕还是有斑竹的, 今天算是了解了, 剩下的事靠斑竹料理吧.
作者: ryangiggsst    时间: 2010-9-20 22:36:44

哎呦我靠 真有人在公共场合放屁还嫁祸的。。。 小弟佩服
作者: love充电器    时间: 2010-9-20 23:00:05

娘亲啊。。。就算版主把他的号封了又能怎样啊?
你们觉得他低俗就一臭流氓,不理他就好了嘛,用的着这么认真嘛!
你们这么做反而让他觉得他很重要,,,~~~

还有ryangiggsst。。。你也收敛收敛呗,你的意思大家都明白的很了,
别太招摇了,小打小闹就完了,别整的沸沸扬扬的~~也许你本性不是这样的!

版主也不容易,好不容易看到北帕版热闹一回,一开始就把谁谁谁封了,那不就没得看了嘛!其实大家都很爱国的嘛,只是方式不同,多少会有点误会,安静下来想想,其实没多大的事!再大能比得过钓鱼岛的事吗,嘿嘿~~~都洗洗睡吧~~明天的生活还很美好呢!!中国人最团结了!
作者: donghaoxx    时间: 2010-9-20 23:19:02

好吧。。。基本上类似的问题 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只不过是话题不同而已
反正最近比较闲 , 不妨就再复习一遍吧。

版主 没有任何的 权利去评判任何一个网友, 也没有任何的义务去给任何人 进行道德教育,也不应该参与任何的争论,也不应该偏袒争论中的任何一方。只能作为普通的一名网友发表自己的观点。

在论坛争论中, 貌似从来就没有 一方服过一方的,还是那句话“你可以让别人闭嘴。 但是你不能停止别人思考”。。。。。又不是商量 例如什么时间 开party 的问题。。。类似于这种理念问题的争论 基本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即使在讨论几天几夜的。

论坛的信息是公开的,   任何人的言行 一目了然, 大家都看得很清楚,版主没有资格去做法官一样的事情。
即使是警察 看见有人在街上吵架,也不能做太多的举动。
版主不能越俎代苞。   。。解释就到这里。。这件事 我不再会有任何发言了。
作者: summernews    时间: 2010-9-21 13:56:06

支持斑竹!!讲的很好!!很中立吗!!
作者: 小蝌蚪516    时间: 2010-9-21 17:01:16

再次支持版主
作者: ryangiggsst    时间: 2010-9-21 19:16:26

再次支持斑竹。。。
作者: ryangiggsst    时间: 2010-9-21 19:17:12

熊猫大哥说的也不错。。。。。
作者: 捭攉    时间: 2010-9-22 02:59:05

对啊,无论多么严肃的话题,在论坛里多扯一扯就淡了。。。。。。
作者: love充电器    时间: 2010-9-22 23:39:27

我是母的。。。。。
作者: successman    时间: 2010-9-23 15:21:42

什么事都可以讨论,但不要因为这种事造成内部矛盾,内耗不好,团结很重要,这也是咱们民族长久以来的一个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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