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搬了个homestay,走的时候把自己的茶具带走了 。
然后房东居然叫警察,说我偷她东西。
警察是单独执法,完全不听解释。
我说我要找国际老师,他也不给理会,说要么还回来,要么去警察局准备打官司。
小弟从来没去过警局,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他了 ,结果警察走的时候说。
“you are given a warn,"
我就问"what's ,mean"
他说”that's mean you are in police system“
当时就傻眼了 ,回到学校,老师说不要放心上,还保证,对以后的签证之类的没问题 。
在这就想问下 ,这到底则么说,如果严重的话,能不能从种族歧视上大官司。
请有经验的律师给个答案,在线等作者: dvyoung 时间: 2010-9-16 2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