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车祸,当时分不清是谁的责任,后来我把车卖了,搬了家。都忘了这件事。 前几天突然收到信,对方保险公司寄的,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判我付2000纽币,其实很小的擦伤怎么会变成这么贵,而且我都没出庭因为我不知道。 对方说如果不按时付,他们找法院强制执行。我想上诉,还是大律师有什么建议吗。 对方是一个韩国人。 |
您好,民事诉讼期是6年,而如果判决是在Disputes Tribunal里进行的,通常有28天的重审期。
而如果您是在没有收到传票的情况下缺席审判的话,您可以要求重审,没有时间限制的。
AMICUS_LAW 发表于 2010-9-10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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