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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Help!!!!!!!Help!!!!!!!! [打印本页]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7 23:11:55     标题: Help!!!!!!!Help!!!!!!!!

最近遇到个很棘手的问题;cry;,想请大家帮个忙,先谢谢了。;biggrin;
事情发生在前几个星期,出了IPHONE4 后,心里就有点儿痒了 ,就在TRADE ME把旧手机卖了,本来以为买卖过程挺顺利的。马上定了个IPHONE。谁承想今天竟然收到了TRADEME 打来的电话,据他们说到买我手机的家伙可能是个骗子,他们正在调查这个人并有可能报警 。说的我一头雾水,我说我并没有损失什么呀。手机拿走,钱也受到了。
后来才知道事情原来是这样的:买我手机的人,姑且称他为“甲”,email 给我说他的朋友会来取手机,并且把钱很快转到我的帐上,谁承想这个“甲”在买我手机的同时,也在网上卖了一台手机,虚的,手机可能根本不存在。暂称买他手机的人为“已”,“甲”和“已”的交易成交之后,“甲”要求“已”把钱直接打到了我的账户,并且是这个”甲“亲自从我手里取走了手机,可是这了“已”付了钱后, 并没有得到手机,所以就报了案。不知道大家是否明白了我说的。据TRADEME的人 说,如果他们报了警,要是破了案,手机要被退回来, 我那还要把钱退回给“已”,可我认为这样对我太不公平了,谁知道手机都变成什么样子了,在者说了我可是正常交易。
请高人指点,如果从法律角度讲,我是否必须退钱给“已”那?如果必须退,保险公司能赔吗?
谢谢
作者: 好事之徒    时间: 2010-8-17 23:17:29

我也觉得对你很不公平 你完全没做错任何事情也完全不知情 要是破案了而且找回手机就该把手机给那个买家啊

不过就按纽西兰警察那素质能破这案抓到人? 我觉得机会不大
作者: love_3_month    时间: 2010-8-17 23:19:03

这么想,不知道对不对:

付你钱的人,不是买你手机的人,而是被骗的。所以你的那个交易没有完成。

对你确实不公平,等于是你卖了东西之后,对方不付款(乙的不算),但你只能告甲。。。。
作者: 苹果绿茶    时间: 2010-8-17 23:29:40

三月说的很对,实际你也是受害人
作者: dancer    时间: 2010-8-17 23:32:36

这也tm行啊。。。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7 23:33:43

2# 好事之徒
我想应该没问题,他们已经锁定了一个人了,我也查了这人的账户已冻结,据他们说有了很多证据。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7 23:36:03

这么想,不知道对不对:

付你钱的人,不是买你手机的人,而是被骗的。所以你的那个交易没有完成。

对你确实不公平,等于是你卖了东西之后,对方不付款(乙的不算),但你只能告甲。。。。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0-8-17 22:19

;cry;;cry;;cry;
作者: 通天教主    时间: 2010-8-17 23:40:01

把手机拿回来以后,给乙行不?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8 00:01:10

我顶。。。。。。。。。。。。。。。。。
作者: ch51019    时间: 2010-8-18 00:35:40

錯別字: 乙 not 已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8 00:53:56

錯別字: 乙 not 已
ch51019 发表于 2010-8-17 23:35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8 08:50:39

DING......................DING........................
作者: 阿发的岳父    时间: 2010-8-18 10:09:42

是对你有点不公平,cash不折旧,但是手机狂折旧。。。
作者: knocknock    时间: 2010-8-18 12:02:44

这么想,不知道对不对:

付你钱的人,不是买你手机的人,而是被骗的。所以你的那个交易没有完成。

对你确实不公平,等于是你卖了东西之后,对方不付款(乙的不算),但你只能告甲。。。。
love_3_month 发表于 2010-8-17 22:19


现在骗子真多啊,poor lz
作者: sammy1112    时间: 2010-8-18 12:10:52

只能对楼主表示同情了 ;sweat;
作者: BaconHam    时间: 2010-8-18 12:52:23

最后一定是不了了之。。

你的手机能拿回来就算不错了。。
作者: Corec    时间: 2010-8-18 13:25:39

。。。。。。。。。可怜的LZ
作者: 小小猪的妈妈    时间: 2010-8-18 13:30:21

kiwi也聪明起来了嘛,这种办法都想的出来
作者: poppet    时间: 2010-8-18 14:42:58

新西兰警察是不会破案的,放心好了
作者: mousealan    时间: 2010-8-18 16:34:40

tong qinging
作者: MirrorMirror    时间: 2010-8-18 16:53:32

这样也行呀????
不过反正目前来说钱在你手上啦。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8 22:36:26

谢谢各位的留言了,可我到底该不该退钱那????????;mad;
作者: 花天堂    时间: 2010-8-18 22:42:26

台灣10多年前就有這個了. 嗎的台灣現在什麼不多, 詐騙集團最多, 幹
作者: ki_ki    时间: 2010-8-18 22:55:10

trademe每次都不用承担责任,就知道收费用
作者: Rubiebabie    时间: 2010-8-19 03:50:58

不関你的事把...那"乙"是從"甲"那裏買的手機....只當甲騙了乙的錢....不過新西蘭的破警察可能不這麼想!!!
祝樓主好運了
作者: G    时间: 2010-8-19 12:16:35

破案了以后,应该是甲要赔你一份买手机的钱,因为他买了,但是没有给钱, 然后给乙一台手机, 因为他卖了,但是没有给货............
你们都是受害者,没有理由叫受害者承担任何的损失啊,
作者: BOBO55    时间: 2010-8-19 15:10:54

这种事很烦人!!!!!!!!!!!!!!!!!!
作者: LESLEY68    时间: 2010-8-19 20:51:00

DING............................................DING....................................
作者: 胡思≮乱想    时间: 2010-8-19 21:04:27

这事挺好笑加无奈的.....你可以问问http://www.theorb.org.nz/
作者: Rebel1983    时间: 2010-8-20 00:11:38

这招高啊 , 学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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